下编神话研究的理论与方法人类对神话的探索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早在前苏格拉底(前469一前399)时代,人们即已开始了对神话的探寻。像许多学科一样,对神话的早期探索可以在古希腊时期找到依据。荷兰莱顿大学名誉教授弗里斯(JandeVries)在《神话研究史》一书中这样写道:如果我们把从希腊时代开始到今天为止,在神话研究领域里已被阐明的论点作一概括的话(除个别情况外),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它们的连续性。希腊人的创造性天才,尤其明显地反映在下面一点上,即几乎所有神话解释上的假设,在当时都已被提出来,而且,这些假设尽管后来在形式上多少有些变化,但是直到现在仍然在反复出现着。弗里斯指出了神话学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现象——神话学史上许多流派、观点,都可以在古希腊时代找到其滥觞。但是,这绝不意味着自古希腊时代以来神话研究一直处于静止状态,恰恰相反,现代学术意义上的神话研究的兴起是18世纪以后,尤其是19世纪后半期的事情。在此之前,有关神话的各种理论往往是“猜测性的、抽象的”,而此后的理论则“更多地立足于不断积累起来的资料之上”。以后,神话研究不断开阔新的视野,也不断地提出新的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神话研究是一个国际性的、跨学科的事业。活跃在这一领域里的学者的研究兴趣、视角和方法多种多样:“古典学学者主要致力于阐释古希腊和中东神话;《圣经》研究者探索《旧约》中的神话因素;人类学家们研究神话包容的文化模式,例如社会组织的方式;宗教史专家则于神话在宗教体系和仪式中的规则上下工夫;民俗学家着意于在不同地域的和文化的区域内各种神话类型的分布状况;心理学家寻求将神话理解为根本的人类困难处境或冲动的奇异反应。”②尽管对神话的研究跨越了诸多学科,但是对三大问题的关注和解答将这些研究有机联结,从而构成“神话学”这一研究领域:神话的起源(origin)、功能(function)以及主旨(subjectmatter)。“起源”问题要追问和解答的是,神话为什么产生,又是如何产生的?“功能”问题要追问和解答的是,神话缘何延续,如何延续?“主旨”问题要追问和解答的是,神话的指涉物(referentofmyth)是什么?——例如,有的理论从字面意义上阐释神话,神话的指涉物便是直接的、显在的,比如神祗;而有的理论则从象征的层面解释神话,神话的指涉物就可能是所象征的任何事物。神话学家罗伯特·西格尔指出,神话研究领域中各种理论和视角的差异不仅在于它们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同,也在于它们提出的问题不同。有些理论着重回答起源问题,有的主要回答功能问题,而有的则重点解答主旨问题。只有很少的理论尝试回答所有的这三个问题;同时,有的理论在探索起源和功能时,或者解答“为什么”(why),或者解答“如何”(how),而不是两个都回答。若要了解神话学到底是怎样的一门学问,可以运用哪些视角和方法来研究神话,首先需要看看从事这一学科的学者们已经做了或者正在做什么,这些做法的长处和局限都在哪里。下面我们将介绍神话学领域中具有较大影响因而常被称引的一些研究成果,以从中考察探索神话的各种可能的途径。第十一讲神话研究的理论与方法(上)第一节神话与历史——欧赫美尔主义与帕莱法特斯主义在世界范围内,早在古希腊时期已经出现了几种探索神话的主要观点和视角,如欧赫美尔主义与帕莱法特斯主义(Palaephatism)、寓意说等,另外这个时期也已经注意到了神话的借用和传播现象。欧赫美尔主义与帕莱法特斯主义相辅相成,二者与寓意说有着共同的认识论根源——理性主义或者合理主义(rationalism),即思想家们用怀疑的眼光来看待神话,一方面,把神话作为不合理的东西加以排斥,另一方面又试图给予合理化的解释。前文第六章已经简略地提到了欧赫美尔主义。欧赫美尔主义(Euhe—merism)是以古希腊思想家欧赫美尔(Euhemerus或Euhemeros)名字命名的一派学说。欧赫美尔生活于公元前4世纪马其顿国王的宫廷中,写有《神圣史》(SacredScripture)一书。这本现已佚失的书虚构了一个乌托邦的故事:在南方的潘奎亚岛上,他发现了一根金柱子,柱子上刻有文字,记述着宙斯的生平以及他的父亲克洛诺斯、祖父乌拉诺斯的事迹。在欧赫美尔看来,神是死后被人崇拜的英雄,而神话是这种神的事迹的记录。他认为,由于主神宙斯的创造文明的活动,使人类从未开化走向文明的状态。欧赫美尔主义又常被称做“神话史实说”,该理论的主要观点是,认为神话中含有史迹,神话中的神和半神最初都是历史上实有的帝王或英雄,神话是被扭曲了的历史,因此,神话的根源应当在真实的历史中找寻。换句话说,神话中的神以及有关他们的叙事追根究底都来源于历史人物及其事迹,宗教和神话中的神或特定的神,都是被神化(deified)了的人,相应地,有关他们的故事也是对实际事迹的夸大性陈述。欧赫美尔主义在历史上一直延续不断,到了19世纪还出现了斯宾塞(H.Spencer,1820--1903)这样的代表人物。曾有许多中外学者指出,在中国神话学史上,欧赫美尔主义是贯穿中国古代乃至现代神话学史的主要学术视角和观点之一(参见第六章第四节)。法国汉学家马伯乐在《书经中的神话》一书中甚至说:“中国学者解释传说从来只用一种方法,就是‘爱凡麦’派的方法。为了要在神话里找出历史的核心,他们排除了奇异的、不像真的分子,而保存了朴素的残滓。神与英雄于此变为圣王与贤相,妖怪于此变为叛逆的侯王或奸臣。”他写作该书,就是要在“充满着纯神话的而误认作历史的传说”的《尚书》中,“在冒牌历史的记叙中寻找神话的底子或通俗故事来”。该书分析了三个“性质最明显”的神话传说——羲与和、洪水以及重黎绝地天通,认为中国古籍中往往被认作真实的上述所谓“史实”,其实不过是神话。马氏引用傣族的天地分离神话与之相比较,认为重黎绝地天通的记载,其实说的就是“在原始时,天与地是相互交通的,致使一些神能自天下降于地;后来上帝命重黎绝地天通之后,于是人神间的关系也停止了”,而在古代的欧赫美尔主义的趋势下,史官们去除了神话中的神奇之处,把这段神话变成了历史,于是便有了《书经·吕刑》和《国语》中的相关记录。美国古典神话学家威廉·汉森(WilliamHansen)则指出,中国学者通过各种阐释,排除神话中的神奇元素,从而将神话予以历史化的做法,在世界神话学史上其实另有名称,叫做“帕莱法特斯主义”,它与欧赫美尔主义理论相反又相成。相比欧赫美尔主义而言,“帕莱法特斯主义”一词的使用虽然并不广泛,但同样有启示作用。“帕莱法特斯主义”一词来源于古希腊作家帕莱法特斯(Palaiphatos或Palaephatus)所使用的阐释神话的方法。他写作的《论难以置信的故事》(OnUnbelievableTales)写于公元前4世纪晚期,是目前可见的西方世界里最早进行神话阐释的书。帕莱法特斯主义试图将神话性的叙事予以合理化,认为神话和传说中的神奇叙事因素,起因于人们对各种外在现象以及语言用法的误解。比如,希腊传说中相传亚马逊人(Amazons)是一群居住在希腊东部的女武士,她们与来自其他族群的男子交合,但是仍然居住在自己的群体中并将子女抚养成人。在希腊英雄史诗中常常见到她们的身影。帕莱法特斯认为,对于亚马逊女武士的想象,其实是对男性武士的误解——正如他自己所处的时代一样,男性武士穿着长袍、刮脸、绑扎头发,因此也许看起来像妇女。由于在他所生活的年代里没有俘虏过女性的战士,帕莱法特斯因此断言,在古代也不会有女战士,因此所谓亚马逊女武士的传说,是源于对外在现象的误解。汉森认为,欧赫美尔主义与帕莱法特斯主义是理性主义的不同体现形式,事实上,帕莱法特斯主义是欧赫美尔主义理论的先驱。欧赫美尔主义与帕莱法特斯主义的阐释视角与方法在以后的神话研究中余音不断,在下文即将谈到的自然神话学派及人类学派对神话的阐释中,都可以发现它们的影响,尤其在中国神话研究领域使用较为普遍。例如,历史学家常金仓认为,中国古代那些与自然神发生过纠葛并或多或少具有神异故事的人物,如窃息壤以填洪水的鲧、得应龙鸱鹦的帮助而疏通江河的禹、射九日保禾稼的羿、上宾九天的启等,都曾是历史上为民兴利除害的英雄,在战国时代盛行的方士仙术的渲染下成了半神半仙之人。帕莱法特斯式的将神话予以合理化的做法更为常见,有时这一方法与欧赫美尔主义混合交织,成为“神话历史化”的重要途径。如有人认为,女娲补天之“天”,应该是指远古人类穴居野处所居住的山洞的“洞顶”。由于远古时发生了空前规模的巨大地震,引起山崩地裂、洪水泛滥,人类所栖身的山洞的“洞顶”崩裂、坍塌,引发“天柱折,地维裂”,“地陷东南,天倾西北”的巨大恐慌,才产生了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苍天”的伟大创举,而山西太行山区正是“女娲补天”史实的“原发地”,女娲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伟大母亲,而且是一位确实存在过的历史人物,她从事补天和造人等重要活动的区域,是在山西的黄土高原。那么,欧赫美尔主义与帕莱法特斯主义的做法是否抓住了神话的本质呢?从神话与历史的相互关联人手去探究神话本质的理论,不仅仅只有欧赫美尔主义与帕莱法特斯主义,后来的人类学派也尤其擅长从这一角度考察人类的演进历史。应当说,这是认识神话的一个重要维度,具有相当的合理性。我们知道,神话是在一定的自然环境、社会生活和思维情感等的背景下产生的,它的内容深深打上了它所赖以产生和流传的文化与社会的烙印,具有一定的真实内核。神话以某种方式蕴含、反射着历史,对于这一点,研究者们已经相当明确地予以肯定。神话常常是一个民族口传的神圣历史,群体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如战争、王位更替、宗教改革、自然灾害等,常以特殊的形式反映在神话中,并由此保存在共同体的集体记忆之中。神话学家们发现,有些神话中的神或文化英雄实有其人,他们常常是一个民族的始祖,或者是在民族历史上作出特殊贡献的人物。在印度土著居民中,甚至那些卓越的使他们感到恐惧的欧洲人,死后也会被授予神的资格。哥伦比亚阿尔瓦科人的文化英雄达奇也许是昔日传教士的化身,而玻利尼西亚的战神奥洛可能是上古时期一位显赫的将领。至于世界范围内广泛流传的洪水神话,学者们几乎一致肯定在该神话的外壳下包含着史迹,它发源于“对实在发生过的灾变的记忆”,至于这一灾变是地域性的洪水、地震、海啸,还是第四冰河期的世界性洪水泛滥,则众说不一。正因为如此,探寻神话中所反映的历史真实,就成为认识神话的起源与本质,进而探究人类社会和文化发展变迁之路的一条重要途径。至今,从神话与历史的联系,特别是从神话中所折射的人类文化史的角度进行研究,依然是常用的视角和方法。不过,神话终究是人类心灵的产物,是经由想象和幻想而建构的另二个世界,它与现实世界显然是有区别的。欧赫美尔主义与帕莱法特斯主义对于这一点缺乏充分的了解和重视,常把神话与狭义的历史事实相比附。正如大林太良指出的,并非神话中出现的所有神祗和英雄都是历史上实际存在过的人物,神话中所讲述的他们的事迹,虽然可能含有某些历史事件的因素,但这要经过精纽的研究才能加以证实。第二节神话·寓意·自然——寓意说与自然神话学派寓意说(Allegorism)也是古希腊时期提出的重要观点之一。这一学说也用理性主义态度看待神话,不过它认为神话的基础在于抽象的自然原理或者心理和伦理原则。迄今最早提出寓意说的是生活于公元前6世纪晚期的古希腊思想家泰奥格尼斯(TheagenesofRhegion),他主张从寓意而不是从字面意义上去理解荷马史诗中的冲突性描写。有不少批评家对荷马在史诗中(例如《伊利亚特》的第二十章)表现神祗的“不体面”感到不快,但是泰奥格尼斯却主张,该章描述的实际是自然元素之间的冲突,因此史诗描写的场面根本不是神祗之间的冲突,而是以隐蔽的形式传达着有关宇宙本质的更高真理——干燥与湿润、炎热与寒冷、轻与重、水与火等等之间的战争,荷马将这些自然的冲突用神祗战争的形式诗意地表现出来:他用阿波罗或赫利俄斯(Helios)等代表火,波塞冬或司凯曼德河(SeamanderRiver)代表水,阿耳忒弥斯代表月亮,赫拉代表空气,雅典娜代表理解,阿佛洛狄忒代表欲望,赫尔墨斯代表判断力等。像泰奥格尼斯一样,寓意说的持有者多认为神话的基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