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资融券投资者教育手册融资融券推出历程2006年0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2006年8月1日起施行)。2006年08月2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2006年08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2006年09月05日:证券业协会制定并公布《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08年04月08日:证监会就《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2008年04月23日,国务院出台《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公布之日起实施。2008年04月25日:国务院正式出台《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6月1日起实施)。2008年10月05日:证监会宣布启动融资融券试点。2008年10月31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22010年1月8日: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8日表示,国务院已原则上同意开设融资融券业务试点。2010年1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0年1月2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工作规程》目录一、融资融券综述1.什么是融资融券2.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有何不同3.融资融券交易与卖空交易有何不同4.融资融券交易与股指期货有何联系5.融资融券的作用6.融资融券的交易模式7.融资融券的一般盈利模式8.融资融券给投资者带来什么机遇和风险9.融资融券业务对证券市场有何影响10.什么投资者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二、融资融券操作指引1.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之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2.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时选择证券公司的标准有哪些?33.融资融券业务流程。4.投资者征信调查的一般内容5.合同必备条款6.投资者申请开立信用账户前应当满足什么基本条件7.如何开立投资信用证券账户8.投资信用证券账户具有什么功能9.投资者使用信用证券账户有何限制10.如何开立投资信用资金账户11.投资者如何提交担保证券12.对投资者提交的担保证券有何要求13.证券公司如何确定提供给投资者的融资额度及融券额度14.授信的方式有哪些15.什么是融资融券授信额度和可用额度?两者有何关系16.证券公司对投资者融资融券业务规模限制17.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限制18.标的券选择的条件19.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内容具体包括哪些20.融券保证金如何计算21.证券交易所对投资者融券卖出的价格的控制22.证券暂停交易和终止交易对融资融券分别的影响23.投资者通过公开信息披露可以了解哪些融资融券信息24.投资者如何查询自己的信用账户信息和融资融券交易情况425.投资者从信用账户转出资产受到什么限制26.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的证券有何权利27.什么情况下投资者需要补仓,补仓额如何计算28.证券公司何时会实施平仓,平仓方法29.投资者信用账户资产被司法冻结或扣划时,证券公司如何处理30.投资者如何偿还融资融券债务31.投资者信用账户证券权益如何处理32.为什么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内的资金,为担保证券公司因融资融券所生对客户债权的信托财产33.担保证券在市值配售新股是否计算市值34.担保证券涉及上市公司收购情形是如何处理35.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证券产生的权益应如何补偿融出方36.融资融券到期后,投资者如何继续从事融资融券交易37.融资融券的利息、费用如何计算和收取38.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卡遗失、账户注册资料变更时如何处理39.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中资产发生继承、财产分割、遗赠或捐赠时如何处理40.投资者办理信用证券账户销户的条件41.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销户后如何办理重新开户42.投资者如何履行信息报告、披露义务43.投资者如何了结融资交易544.投资者如何了结融券交易三、融资融券风险及控制1.融资融券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2.融资融券交易的特有风险3.为什么存在授信额度不能足额使用的可能性4.融资融券业务参数调整对融资融券交易的影响5.投资者如何维护融资融券业务中的合法权益6.投资者为什么要对其融资融券交易负有谨慎、注意责任7.证券公司采取什么措施,揭示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四、融资融券技巧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要点附录、融资融券常用术语解释1.保证金2.保证金比例3.融资保证金比例4.融券保证金比例5.保证金可用余额6.担保物7.维持担保比例8.授信额度9.名义持有人10.强制平仓6一、融资融券综述1、什么是融资融券?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借入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2、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有何不同?(1)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买入证券时,必须事先有足额资金,卖出证券时,必须有足额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投资者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额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2)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3)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与证券公司只存在委托买卖关系;从事融资融券交易,与证券公司不仅存在委托买卖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还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作为担保物。7(4)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所以投资者只能在与证券公司约定的范围内买卖证券。3.融资融券交易与卖空交易有何不同?融券交易不等于卖空交易。国外市场上存在的“卖空”机制是指投资者如果预期未来证券价格将会下跌,在手中没有证券的情况下,进行卖出交易而后再借入证券。融券交易则要求投资者先借入股票再卖出,卖出的前提条件是投资者证券账户中要有真实股票,不得卖空,再借入。4.融资融券交易与股指期货有何联系?从海外市场经验和融资融券制度与股指期货的功能及其关系看,融资融券业务和股指期货市场可以相互促进。如果没有融券业务就不能顺利地卖出股票,股指期货的反向套利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建立融券机制将改变投资者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的“单边市”格局,使得股指期货交易者在预测到市场上涨或者下跌走势后,在多空两个方向的操作都能游刃有余,能够帮助投资者更好的规避市场风险。因此,融券对于促进股指期货的功能发挥具有一定的作用。同时,股指期货的推出对于促进融资融券的发展也有推动作用。特别对机构投资者而言,如果没有股指期货而进行大量的融券抛空业务,风险也是极其大的。另外,股指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可以实现对融资融券业务的有效8引导,避免融资融券变成纯粹的高风险投机行为。5.融资融券的作用?(1)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制度能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即当市场过度投机或者做庄导致某一股票价格暴涨时,投资者可通过融券卖出方式沽出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下跌;反之,当某一股票价值低估时,投资者可通过融资买进方式购入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上涨。(2)有效缓解市场的资金压力对于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现在可以有基金等多种方式,所以融资的放开和银行资金的入市也会分两步走。在股市低迷时期,对于基金这类需要资金调节的机构来说不仅能解燃眉之急,也会带来相当不错的投资收益。(3)刺激A股市场活跃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市场交投的活跃,利用场内存量资金放大效应也是刺激A股市场活跃的一种方式,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增加股票市场的流通性。(4)改善券商生存环境融资融券业务除了可以为券商带来数量不菲的佣金收入和息差收益外,还可以衍生出很多产品创新机会,并为自营业务降低成本和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9(5)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基础融资融券制度是现代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基础,也是解决新老划断之后必然出现的结构性供求失衡的配套政策。融资融券和做空机制、股指期货等是配套联在一起的,将会同时为资金规模和市场风险带来巨大的放大效应。在不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不仅不会起到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反而会进一步加剧市场波动。风险表现在两方面,其一,透支比例过大,一旦股价下跌,其损失会加倍;其二,当大盘指数走熊时,信用交易有助跌作用。6.融资融券的交易模式?目前,境外市场的融资融券业务主要有集中授信和分散授信两种模式:(1)集中授信。集中授信是指由一个或多个专业化的、甚至带有一定垄断性的证券金融公司对证券公司提供证券和资金的转融通,或由其直接对投资者提供信用。按照证券金融公司,证券公司以及投资者三者之间的关系,集中授信模式又分为单轨制和双轨制。单轨制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只负责对证券公司的转融通,由证券公司负责对投资者融资融券。双轨制是指证券金融公司既可对证券公司进行转融通,也可直接对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集中授信模式以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为代表。(2)分散授信。分散授信是指没有制度化的集中授信机构,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由大量的、分散的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办理,10授信机构资金不足时,可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拆借;证券不足时,可向其他投资者借入。分散授信模式以美国为代表。上述两种模式各具特色,各有利弊。分散授信模式的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性强、操作简单,但政府监控较难,对证券公司等参与主体的风险控制能力要求较高;集中授信模式则有利于隔离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风险,方便政府监管,但操作较为复杂。我国应当采取哪种融资融券业务模式?我国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沟通渠道还不是很通畅、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能力有待增强、金融监管水平也还有待提高,因此,现阶段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应当采用“集中化、单轨制”的业务模式,即由证券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并由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服务。试点阶段,证券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和证券向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不得动用投资者的资金和证券,不同投资者的担保品不能混用。证券金融公司成立后,证券公司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转融通。7.融资融券的一般盈利模式?融资融券最基础的盈利模式是财务杠杆的运用,即用证券公司的资金或股票以期获得超额收益。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根据融资融券原理派生的投资策略。11(1)融资买券。融资买券是指客户提供一定担保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购买股票的行为。举例:投资者王先生自有100万资金,以每股100元的价格买入某股票10000股,该股票价格上涨至110元,王先生的投资获利为:(110元-100元)×10000股=100000元如果以信用交易的形式,用100万资金做担保就可以使用200万资金买入该股票20000股,当股票上涨至110元时,王先生的投资收益为:(110元-100元)×20000股=200000元此时,即使扣除相关融资费用、利息等,仍有较高收益。当然,如果投资者判断错误,融资买入股票后,股票不涨反跌时,其资产的亏损程度也大于股票的下跌幅度。如果投资者以1:1的比例融资买入股票,当股价下跌50%时,投资者将本金全部损失。而这种情况在普通交易中一般是不会发生的(除非上市公司破产)。(2)融券卖出。和融资买券相比,融券卖出的目的和模式则相对复杂。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以赚取差价为目的的投机交易。投资者预期某只股票会下跌,但手里没有股票,于是向证券公司或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股票卖出,等到股价下跌了以后,再用低价把股票买来还给券商,用高卖低买的方式来赚取差价。第二种:对冲套期保值。机构投资者(如开放式基金)遇到股价大跌时持有人经常会大量赎回,基金为了应付赎回只能卖出股票套现,如此又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