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一、单项选择题1.“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以上的道路两侧。A.50辆B.100辆C.150辆D.200辆2.除起飞,降落或者依法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飞越城市市区上空。A.航空器B.机械飞行物C.军用飞机D.民用航空器3.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超标声级计算。A.最低一处B.最高一处C.平均处D.众数处4.位于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A.安全生产B.环境保护C.人民政府D.公安机关5.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当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之内,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A.10日B.15日C.30日D.60日6.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的,噪声超标排污费减半征收。A.10天B.12天C.15天D.20天7.有权出示“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证明的“有关主管部门”,是指()。════════════════════════════════════════════════════════════════A.县级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C.县级人民政府明确授权的主管部门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授权的主管部门8.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A.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B.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排放噪声者应当向社会公告C.事先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环保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D.事先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排放噪声者应当向社会公告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适用于()。A.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B.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C.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D.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10.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和服从当地()的规定。A.环境保护部门B.公安机关C.人民政府D.相关部委11.()是判断企事业单位的噪声排放是否超标的直接依据。A.《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B.《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厂界噪声测量方法》D.《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12.“铁路干线两侧”是指距每日车流量不少于20列的铁道外轨()外的两侧的住宅区。A.10mB.20mC.30mD.50m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A.公安B.交通C.铁路D.民航E.港务监督机构════════════════════════════════════════════════════════════════2.环境噪声的特点包括()。A.无形性B.多发性C.影响范围上的局限性,分散性和暂时性D.危害性E.危害的不易评估性3.在噪声评价中,一般将工业噪声中的设备噪声按照()将它们分为点声源,线声源和面声源三类。A.时间变化C.大小E.种类B.产生机能D.发声方式4.所谓“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A.医疗区B.文教科研区C.以机关为主的区域D.以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E.体育训练区5.对经限期治理愈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了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以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A.处以罚款B.责令停业C.责令搬迁D.责令关闭E.吊销营业执照,限期治理三、简答题1.简述各级人民政府防治噪声污染的主要职责。2.简述环境噪声的概念及特点。四、案例分析题。1.四川省某县一企业建设在农村,其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了国家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10分贝,但其前后左右都是荒地,因而没有其他单位和居民受到该厂环境噪声的干扰,只有其本厂的职工受到不同程度的噪声危害。当地环境保护局以该企业超标排放噪声为由,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征收其环境噪声超标排污费每月1600元。该企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环保局的行政决定。其理由是,《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6条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按照该法第2条规定,环境噪声污染必须有超标和扰民两个条件。我企业只满足噪声一个条件,不属于限期治理和缴纳超标排污费的对象。结果,法院采纳了原告企业的意见,判决撤销环保局的决定。请问: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部分一、单项选择题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273页。2.【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271页。3.【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268页。4.【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269页。5.【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270页。6.【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269页。7.【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270页。8.【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这是法条规定。考生应注意的是被提出申请和向社会公告的是同一机关:公安机关。9.【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A为0类标准(昼间50dB.夜间40dB),B为1类标准(昼间55dB.夜间45dB),C为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D为4类标准(昼间70dB.夜间55dB)。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适用于工业区。10.【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在此情况下的主管部门是一个经常被考到的问题,考生应予以重视。1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指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对噪声源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所作的最高限值。════════════════════════════════════════════════════════════════12.【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273页。二、多项选择题1.【正确答案】ABCDE【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266页。2.【正确答案】ABCDE【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263页。3.【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264页。4.【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269页。5.【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三、简答题1.【正确答案】(1)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2)国家鼓励、支持环境嗓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各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对在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企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并且时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内授权其环境保护部门决定。2.【正确答案】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条第1款对“环境噪声”的概念作了立法解释,就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结合环境科学研究和时环境噪声干扰判例的成案研究,可以发现环境噪声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环境噪声是由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振动造成的,具有无形性和多发性。第二,环境噪声具有影响范固上的局限性、分散性和暂时性。它不会停留于环境中积累地致富于环境要素和人类。第三。环境噪声吴有危害性及箕危害的不易评估性。正在发生以及长期、固定产生的环境噪声会对环境噪声源周围局部存在的人群或物造成多方面的干扰、影响和危害。环境噪声对人群的危害、特别是对环境变化比较敏感者的危害不可能以一定的客观数值来衡量或评价。在国外,司法实践上通常是以人群对噪声可以忍受的最大限度作为判断是否可能造成干扰或妨害的标准。四、案例分析题。════════════════════════════════════════════════════════════════(1).【正确答案】该法院对本案的判决是正确的。因为:(1)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条规定,构成环境噪声污染必须具备排放噪声超标和扰民两个条件,只超标不扰民的噪声不构成环境噪声污染。(2)责令限期治理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权限,环保局责令限期治理属于越权行政。(3)对不扰民的超标噪声,不应征收排污费。(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奉法。因此噪声对该厂工人造成的危害,不属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