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国家规划新教材第四单元自觉依法律己,避免违法犯罪第十课避免误入犯罪歧途第十课避免误入犯罪歧途二、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第四单元【创境激趣】[情境创设]因盗窃罪判刑3年的小华在上小学时,就曾多次有过小偷小摸的行为,逐渐养成了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想尽办法据为己有的不良品性。初中二年级的一天,他从居民家的窗户爬进室内,将钱和首饰偷出,结果被判刑。[问题思考]●未成年人小华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二、同犯罪行为作斗争1.加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意识议一议:小华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总结归纳)小华犯罪的主观原因是,法律意识淡漠,认知能力差,自控力差,价值观念扭曲,自私贪婪。【引思明理】:设置问题1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2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哪些?家庭、学校、社会等客观因素影响和自身主观原因案例:陈某,17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陈某因怀疑同学张某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还向老师告“黑状”,便趁张某值日时,拿刀朝张某乱戳,致使张某死亡。案发后,陈某很后悔,说自己犯罪的原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小被父亲母亲宠爱过度。由于从小被娇宠惯了,陈某一直惟我独尊,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上,都吃不得半点亏、受不得半点气,动不动就跟同学吵架打架。父母还经常教他:谁欺负你了你就和他拼,拼不嬴有我们呢!于是,陈某慢慢在学校里成了出名的打架大王,还与校内外的一些人结成团伙,只要觉得谁不顺眼,就借端生事找他的麻烦,然后狠狠地收拾他一顿。陈某说:如果从小父母不是这样娇惯溺爱我,我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结合以下问题,总结龙某犯罪的原因。①陈某为什么要刺死同学张某?他故意杀人受到了什么法律处罚?②陈某犯罪的原因有哪一些?③我们青少年应该从中汲取什么教训?议一议: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原因是什么?(1)逃学上网,沉迷游戏;(2)结交恶友;(3)缺钱上网,密谋抢劫;(4)案发落网,等待审判想一想议一议:(材料)片刀的“用途”北京市某中学三个初一的学生,上课传递“片刀已买好”的纸条,被老师发现,经过耐心的开导教育,三个学生说出片刀的用途。其中一个学生的邻居是私营企业主,买片刀是想将其杀死,他们享用企业主的钱财,另一个说他母亲爱唠叨,买刀想趁母亲熟睡时将其杀死,这样就不会有人烦他了。当问及三个学生杀人的后果时,他们都摇头说:“不知道”。一张纸条被及时发现,避免了血案的发生,挽救了三个孩子。问题:三个学生为什么差点误入犯罪的歧途?认知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念扭曲,不能正确对待父母、邻居和金钱。归纳总结:归纳:主要是青少年法律意识淡漠,自控力差,认知能力低,价值观念扭曲,缺乏正确的交友观等。比如陈某就是因法律意识淡漠,自控力差,价值观念扭曲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给他人、家庭和自己带来严重的损害。总结归纳:(3)中职学生如何自觉预防犯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充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廉洁自律,做守法的劳动者看下一个案例,思考下列问题:三亚海棠湾镇农业服务中心两人受贿案王卷才是原三亚市海棠湾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员、第12征地组组长。曾海江是原三亚市海棠湾镇第12征地组记录员。据了解,王卷才、曾海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代表海棠湾镇人民政府征地过程中,利用丈量、登记的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事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50万元。三亚市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6月16日以涉嫌受贿罪对二人立案侦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7日判处被告人王卷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曾海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设置问题:1王某、曾某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从中可以得到什么启示?由学生根据案例相关内容总结回答。2我们在职业生涯中怎样防范犯罪?学生分组交流研讨,自主合作,探究问题。杜江,男,泸州市叙永县江门镇农村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员工。2011年2月9日,杜江在龙马潭区龙马大道春雨路恰遇吴女士被歹徒抢劫,杜江与持刀歹徒斗智斗勇,歹徒在持刀威胁、行凶无果的情况下,用包砸伤杜江后逃跑。为了不让违法犯罪人员逃脱,杜江再次追赶,随后与赶来的民警汇合,将歹徒抓获。事后,吴女士想向这位见义勇为的英雄致谢,可他却捂着伤口悄悄离开了现场。2010年夏天,杜江在泸州市合江县大渡口轮渡码头,救起了两名落水儿童之后悄然离去。每次谈到此事,杜江总说,“制止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坏事情,是一种责任,义不容辞”。道德践行:3.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结合案例材料,讨论两个问题:①面对歹徒抢劫的时候,杜江是怎样做的?他的所作所为算不算见义勇为?②什么是见义勇为?它的构成要素有哪一些?(1)见义勇为的内涵及其重要意义分析归纳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见义勇为,就是公民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面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所实施的救助行为。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分析比较: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这是有条件的。1、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2、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而不能针对案外第三人;3、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案例: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钱和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华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受重伤。问题:田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他应负法律责任吗?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案例:侯某系某地长途客车司机。一日侯某驾驶客车由A城驶往B县,车上有50多名乘客,当行至一狭窄变道处,发现前面一老农赶着头耕牛迎面走来,赶忙刹车,突然发现刹车失灵,当时道路狭窄且一旁是山壁一旁是5米多的深堑,侯某只好大呼老农躲开,但最后还是挂伤了老农,系轻伤,并撞死了耕牛。侯某的行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互动在线]回答问题:①结合上述案例,说明如何做到见义智为?②假如在公交车上遇到小偷行窃,应如何智为?师生共同讨论(2)见义智为,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智为:面对不法侵害,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作出判断,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以避免造成更大悲剧和更多不必要的伤害。【课堂小结】:本课我们学习了解预防犯罪的重要意义,理解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原因,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廉洁自律,做守法的劳动者,同时要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