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一、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保证1、建立的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施工安全的领导工作。2、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具体安全管理业务。3、在施工基层组织,如施工队或施工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4、在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组织或设置专职人员的同时,应明确项目施工有关业务管理或施工的安全责任制的形成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措施有:(1)制定安全措施和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2)保障安全措施落实的物资供应,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3)保证安全措施项目所需经费。(4)保障职工生活条件,确保健康,建立救护和消防系统。(5)督促施工全过程安全,纠正违章,排除不安全因素,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公司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公司工程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二、建立安全生产制度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用制度的形成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施工活力中应承担的安全职责,做到安全生产事事有人负责,并使责任落实在实处。2、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把安全生产同经济责任制挂钩,做到奖罚分明。3、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包括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安全措施以及辅助设施和组织措施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确认等管理制度。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5、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三、安全生产措施1、施工人员安全防护参加施工人员是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者。施工人员进场时或进行具体操作前,须经过施工工长及安全监督员的安全交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安全员消防小组防治小组各班组长制安保卫底。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纪律和国家法令、法规、规定的要求,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综合管理。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及工装,进入2m以上架体或施工层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人员立足本职工作,严禁动用不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设备。2、施工用电安全措施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维修、操作人员都必须符合《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要求进行。现场施工用电原则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三级”保护措施。其电箱设门、设锁、编号、注明负责人。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形状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只能通过工作线。保护移动式设备的漏电开关、负荷线每周检查一次;保护固定使用设备的漏电开关应每月检查一次。接地装置必须在线路及配电装置投入运行前完工,并会同机材组及设计者共同检测器接地电阻值。接地电阻不合格者,严禁现场使用带有金属外壳的电器设备,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的数量,直至接地体完全合格为止。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使用火源,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场所,配置绝缘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3、机械安全防护现场机械必须由项目机材组进行试运行,检查其运行情况正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施工,项目机材组对检查后的机械按公司IS09001程序文件要求进行标识。砼拌合站、压实设备、木工机械或其它机械,必须满足机械本身护罩完善,电机无病的要求,还要对机械作接零和重复接地的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各种机械要定机定人维修保养,做到自检、自修、自维有记录。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不准带病运行。4、消防、治安措施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防雷击有关安全规则及环卫要求。工运输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公路交通规则,文明行车,注意安全。治安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指导思想,加强施工现场的物资、器材和设备的管理,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项目经理部定期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主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健全现场保卫机构,统一领导治安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