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政府权能的道德考量(扩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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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政府权能的道德考量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目的:从伦理角度分析政府权能,并对其进行理论探源;阐明政府权能遵从的伦理原则;重点讨论政府权能变化的道德应对。本章教学的难点也在于政府权能变化的道德应对。教学要求:学生应掌握理性、正义、功利权能概念;理解功利的基本理念、政府权能遵从的伦理原则;了解为民原则、公正原则、制衡原则、有限原则。教学课时:4学时教学方式:讲授为主,讨论为辅。第一节政府权能道德的理论探源一、东西方在政府哲学上的价值取向各异(一)政府是必要的邪恶:英美人的自由主义情结•在霍布斯和洛克之后的几个世纪内,英国人一直从“政府是必要的邪恶“的信念出发,构筑自由主义政府论,论述政府不干预的理论层出不穷。•“政府是必要的邪恶”的内涵:•(1)政府是一种邪恶(evil);•(2)政府是社会需要的,社会反对政府统制,但不反对政府管理;•(3)政府的管治只限于最必需的方面。斯密提出政府的作用•(1)政府首先保证国内秩序的稳定和安宁;(2)政府应该是廉价的、节俭的政府;(3)政府不应干预经济生活,斯密认为,政府对经济问题的操心,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十分危险的;(4)政府的收入不能使人民负担太重,否则就无法使价廉物博;(5)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其某些公共设施;(6)保护个人的自由权。•斯密提出这样的口号:最好的政府,就是最廉价的、最无为而治的政府。斯密的理论成为两个世纪以来英国人甚至是欧洲众多国度的信条。穆勒《代议制政府》(1861年•穆勒是一个坚定的自由主义政府论者。对政府作用的认识:好的政府就是促进人民本身的美德和智慧,而不是过分干预经济。他说:“好政府的第一要素既然是组成社会的人们的美德和智慧,所以任何政府形式所能具有的最重要的优点就是促进人们本身的美德和智慧,对任何政治制度来说,首要问题就是在何种程度上它们有助于培养社会成员的各种可以向往的品质——道德的和智力的,或者可以说,道德的、智力的和积极的品质。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政府.就很可能在其他一切方面是最好的。”斯宾塞(1820-1903年)•与穆勒几乎同时代的斯宾塞更是自由主义政府论的坚决的捍卫者,他被誉为“维多利亚英国的亚里土多德”。•斯宾塞反对夸大政府的作用。他在1843牛出版的第一部著作《政府作用的范围》中指出,政府应以个人为目的,政府的意旨应限于保障个人的生命与财产,为个人谋福利。他反对所谓人民在订立契约建立政府时将个人权利转让给政府的说法。认为如果在订立契约时把权利转让给政府,这恰恰同人民进人社会的目的相矛盾。由于人民没有把权利转让给政府,因此政府就没有绝对的至高无上的权力。边沁《政府片论》•继斯密之后,边沁(1748一1832年)则从伦理道德的角度为“政府不干预”抹上一层2柔和的色彩。边沁在政治学方面的著作是《政府片论》(又译为《政府论片断》,发表于1776年。)他反对17、18世纪的社会契约和自然法理论,提出功利主义的道德观。奇妙的是,他反对自然法,但并没有否定洛克等人的政府论,而是从功利主义的原则出发进行了论述。•政府存在的基础就是“保证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从这一基础出发,他认为政府的首要目标是维护和加强安全感。•边沁认定安全是人类幸福的首要的重于一切的条件,他说“每当安全原则被损害时,财富和所有其他幸福的条件便都付诸东流了。”•他认为,政府存在的第二个目标是在不违反安全原则的条件下扩大平等。作为一个具有本能地爱好个人自由的英国人、边沁所要求的平等不是条件的平等。而是机会的平等。政府就是要为人们的自由竞争创造平等的机会。•对政府干预财富分配、制定和实施“济贫法“攻击得最淋漓尽致的,就算是英国保守党政论家塞西尔18864—1958年)。他在1912《保守主义》小册子中论证的重点,就是自由主义的政府不能也不应该干预财富的分配。他认为,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政府去重新调整财富,位巨富变得穷一些,这是错误的。•例如,“济贫法“就是超出了政府应有的职责范围,违背了生存竞争的原则。英国人有句发自内心的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美国人的自由放任理论•美国人从建国之日起,就把政府置于人性恶和权力恶的基础上。•《联邦党人文集》•普布利乌斯认为,国家(统治者)和公民(被统治者),都不是“天使”,而是人。他们解释说:“政府本身若不是对人性的最大耻辱,又是什么呢?”政府是人性的枷锁。于是,美国人断定政府是“necessaryevil”(不能没有的坏东西,必要的邪恶),最好没有,让人彻底自由,但又不得不有.是必要的。•美国宪法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例事项之法律:•(1)确立宗教或禁止宗教自出。•(2)剥夺人民言论或出版之自由。•(3)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伸冤请愿之权。这使美围攻府的作用与权限受到限制,政府只能在它的权力范围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一出格就算是去办善事也会玩不转的。这里有一个小趣事。•美国一个小镇上警察抓小偷的故事。•里根在1981年1月发表的总统就职演说中讲:“在目前这场危机中,政府并不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救星,政府就是问题所在。…政府的权力已经膨胀到超出了被统治者所同意的限度,因此我们现在必须制止并扭转这种趋势。”“政府能够而且必须提供机会,而不是扼杀机会;能够而且必须促进生产,而不是抑制生产。”•他在1985年1月的第二次总统就职演说中讲:“自由和刺激能够解放人们的冲天干劲和开创精神,这两者正是人类取得进步的关键所在。我们已经开始增加对劳动储蓄和投资的奖励,降低政府开支的增幅,抑制政府规模的扩大,减轻政府对人民生活的干预。”市场经济与自由•美国人不仅要求从法规解脱,还要求从政府解脱。在美国自由主义者看来,政府与自由是对立的。在这方而,米尔顿·弗里德曼是美国人的旗帜。米尔顿.弗里德曼是美国人的旗帜。弗里德曼是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曾当选为美国经济学会会长,31976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曾任共和党的尼克松、戈德华特的私人顾问。他的代表作是1962年出版的《资本主义与自由》。弗里德曼认为,对自由人而言,国家是组成它的个人集体,而不是超越于他们之上的东西;但他把政府看作为一个手段,一个工具。自由人既不会问他的政府能为他做些什么,也不会问他能为他的政府和国家做什么,他要问的是“我和我的同胞们能通过政府做些什么”?政府的责任就是保护我们的自由。•在弗里德曼看来,政府既是自由的保护者,又是自由的威胁者。那么“我们怎么能够使我们建立的政府不至成为一个会毁灭我们为之而建立和保护的真正自由的无法控制的怪物呢”?弗里德曼认为,为了保护我们的自由,政府是必要的,然而,由于权力集中在当权者的手中,它也是自由的威胁。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政府必须有十分明确的作用限度。它的主要作用必须是保护我们的自由,以免受到来自大门外的敌人以及来自我们同胞们的侵犯;保护法律和秩序,保证私人契约的履行,扶植竞争市场。•总的说来,美国人的观点是,凡是公民自己能做得好的事情,无论是个别做还是集体做,政府都不应该插手。美国人帕顿讲:“政府的职责完全在于维持人与人之间以及国与国之间的正义。递送书信、资助学校、开掘运河、建筑铁路或者成立科研机构。这些事情政府一概不得过问。政府的任务干脆就是镇压里里外外的歹徒。应该让人民绝对自由地用自己的办法去谋求幸福,尤其在一切工业部门要不受政府庇护的麻痹影响。”•英国人和美国人的历史传统使他们执着于契约国家、契约政府,他们相信个人之间的契约构成国家.作为国家权力体现的政府就是保护契约的执行与完成,所以政府的作用一直受到严格限制,英美人一直反对使政府成为凌驾于个人自由、意志、利益之上的“利维坦”他们对政府的感情是矛盾的:他们需要政府,因为政府是他们获得自由的工具之一,没有了政府,他们也就没有自由;但他们害怕政府,因为政府有强力,它可以随时剥夺人们的自由。英美人几百年来一直纠缠于这一情结之中,他们设计了种种方案去解决政府与自由之间的二律背反的矛盾,但这一矛盾始终没有解决,一会儿是政府压倒了自由、干预主义盛行;一会儿是自由压倒了政府,自由主义风靡。英美人还将在这一情结中继续矛盾下去。正如大卫·休谟所言:“在所有政府内部,始终存在着权威与自由之间的斗争,有时是公开的,有时是隐蔽的。(二)政府是地上的神:德国人的国家主义情结•从19世纪初开始,随着德国的逐渐统一和普鲁士的倔起,德国人对政府的需要慢慢形成为一种政府神圣和万能的哲学。•由J·G·费希特(1762—1814年)开创了政府神圣的先河。费希特试图把德国人的个人服从和忠诚改变为对国家政权的理想化,国家作为一种超人格力量,公民个人必须完全向它归顺,实际上只有归顺国家和民族,公民才能确认自己的存在。•按照这一精神,费希特在1807年和1808年间写《告德国民族书》中,假设了一个对公民个人都必需的国家,公民在为国家服务时才会实现自我。这就把个人的实现纳入到了国家的结构中,使国家更贴近于公民个人,更易于为公民所理解和接受。黑格尔(1770—1831年)•为国家的神圣性作了更精确的辩解:作为体现集体生活的国家,不能由组成国家和服务国家的个人来控制,国家应利用它的要素,即权力作为手段来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和完成它注定的使命。在黑格尔看来,国家的存在是一种实体的存在,是凌驾于任何个人之上的力量。黑格尔把国家偶像化了,并由此产生了被偶像化的国家论;4国家通过阻止或绕开普遍运动,趋向于一种自立的存在。•黑格尔的政府是高度集中的,具有神性与实力的政府,但同时也是承认和保护公民权利的政府,支持社会自治的政府。他要求政府高度集中的权力仅限于最必要的范围,其他则只是加以监督,让社会团体和个人自理。•政府作用的外在边界是不侵犯公民自身的自由和意志。•德国人认为政府是神圣的,是万能的,但万能之外还有不能。这一点与东方专制主义的“全能型”有区别吗?案例:磨坊主与德皇的故事•与黑格尔同时鼓吹国家主义的还有经济学家李斯特。德国的经济学家李斯特(1789——1846年,其代表作是1841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在理论上同自由竞争主义针锋相对,他是最早批判亚当·斯密自由放任市场理论的人之一。•李斯特写道:“作为我的学说体系一个主要特征的是国家。”他理论的核心就是政府干预论。•德国首相俾斯麦(1862—1890年担任首相)•在经济上实行所谓“国家社会主义”的政府干预经济的方针,使德国的市场经济得以形成并取得长足的进步。•伸斯麦对德国人国家干预主义情结的形成有四个“贡献”:(1)建立“普鲁士精神”:荣誉、忠诚、绝对服从、有序、义务;(2)建立国家工业,把铁路置于国家严格控制之下,实行关税保护;(3)建立社会保障制度;(4)大力发展教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主义与德国新历史学派•施莫勒(1838—1917年)、布伦坦诺(1844—1931年)、瓦格纳(1835—1917年)等:•瓦格勒在其《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并不意味着赋与国家以全部的生产和分配的职能,也不意味着对于全部私有经济制度的排斥。它只是在社会利益的前提下给与国家以管理社会经济和节制私有经济的权力。”•国家社会主义=政府干预主义。•德国一些工人阶级的领袖也本能地倾向于国家主义,其代表人物是斐迪南·拉萨尔(1825—1864年)。•拉萨尔继承丁德国哲学的传统,把国家看作是超阶级的永恒的机构。•他说“国家的目的是把人的本性导向积极的成长和进步,它教育人民,使人类发展并获得自出”。又说:“国家的使命就在于发展自由,使人类朝着自由的方向发展”。“国家的方针就是积极地发展和不断地完善人类”。•社会主义的实现只有靠国家的帮助才有可能。•伸斯麦的国家集权主义•尼采(1844年——1900年)的超人哲学和权力意志•韦伯的国家主义•斯本格勒的日耳曼精神•希特勒的纳粹主义•服从权威是18世纪和19世纪以至20世纪德国人的政治态度方面固定不变的特征。•两个德国在1990年10月3日的迅速统一再一次证明了德国人的国家主义是多么深厚。•二战之后,德国人战败,在废墟上他们开始重建德国。德国人重建经济时,并未完5全采用英美人的自由市场经济,而是独辟蹊径地提出了社会市场经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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