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关于本科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大教字[2005]50号发布日期:[09-01-07]培养方案是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活动的主要依据,体现着学校的教育教学理念。为使我校本科的培养方案能够适应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形势,更科学、更切合实际,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指导作用,并以此来规范我校的教学和教学管理,贯彻实施我校的教学理念,推进学分制的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西北民族大学关于本科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意见》及各专业的具体实际,对现有培养方案进行修订。一、指导思想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充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第二次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推进我校学分制教学改革,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实现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促使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注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富有创新精神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立足于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注重通识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按照加强基础,拓宽专业,突出特色,注重实践,培养能力的要求,培养基础扎实、视野开阔、专业面广、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方案要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符合我校实际。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首先要明确专业方向并进行准确的专业定位,培养方案要为专业人才的培养服务,通过培养方案的实施,保证预期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二、基本原则(一)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推进素质教育是“2l世纪振兴教育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要以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整体优化为基础,以培养学生的能力,特别是自动获取知识、信息的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重视素质教育,使学生在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心理与身体素质、美育和劳动素质等方面得到协调发展,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精神的全面提升。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科选课,努力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二)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原则培养方案中最重要的部分是教学计划,而课程设置是教学计划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体现人才培养模式及教学模式的具体课程结构框架。课程设置必须进行整合优化,科学合理地处理好课程之间、各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实现教学全过程的整体优化,要体现厚基础、宽口径的要求,加强理工融合、文理渗透、学科交叉的人才培养内容,充分体现加强基础,拓宽专业,重视实践,培养能力,激励创新,发展个性,高质量地培养高素质人才。按照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确立科学合理的课程结构、教学环节和课程时数,以系统的观点,从各门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入手,优化课程结构,体现课程结构合理和课程内容的先进性。打破局限于学院内的专业行政界限,按照学科大类构建跨专业的选修课课程体系。加强课程结构、内容与体系改革,改变不同专业重复设课、浪费资源的状况,在学院内和学院之间进行专业大类中不同专业相同课程的重组与整合。(三)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学分制的核心思想是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结合,充分提高教育对象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注重学生的基础知识教育,应着眼于学生今后的发展,着眼于培养学生的科学文化精神和素养,要按大类构筑基础平台,提高教学的起点。抓住专业训练的核心知识,以增强学生的适应性,构筑学生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建设面向一、二级学科平台的课程体系。在通识教育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建立学科基础(专业基础)体系,这是这次教学计划修订的重点和难点。(四)拓宽和加强实践教学,突出创新意识和能力培养的原则教学计划要体现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科学研究三结合的教学模式,要下决心减少课内理论学时,加强各种实践环节的教学,尽力为学生提供进行科研初步能力训练的条件。要落实对学生实践环节(诸如习题、作业、实验、实习、专题综述、综合性大作业、大实验、课程论文、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各种专业综合竞赛、认识实习、综合实习、社会实践等)的要求,落实对学生进行创新意识和能力培养的具体要求。各专业的实践环节要形成大综合体系,在教学计划中形成相对独立的部分。加强学生自学能力的培养,在更多的课程中安排有讨论课、自学和独立研究章节,要讲究教学方法的不断改革和创新。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造发明活动,将创新教育纳入培养方案。(五)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体现个性化教育的原则培养方案应注意共性与个性、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考虑学生在基础、兴趣、特长、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对教学的不同要求,设置和扩大选修课比例,拓展学生自主选择的空间,充分体现个性化教育。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根据学生的不同志趣和特长,提供学生自由选择、自主发展的机会,尽可能在教学组织、教学管理和教学运行中依据宏观要求给予学生更大的自由度。鼓励各专业由教授开设一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前沿性课程,增加学生直接参与有关科研课题的机会,设计安排一些有助于科研能力培养的实践环节,使学生通过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各种科技和社会活动、竞赛等,获得必要的学分。三、计划安排的具体意见(一)培养目标各学科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要充分体现自己的特色。西北民族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是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实干精神和发展潜能的各级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可根据其专业特点从事生产、设计、开发、研究、管理、教学等工作。各专业应根据以下要求,同时结合学校的总体定位和专业特色等,确定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在校四年(五年)的学习、实践,学生应该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l.德对学生进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的教育;树立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崇高思想;形成为国家富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昌盛的意识、志向和高度责任感、使命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民族观、宗教观和祖国观,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培养学生敬业爱岗、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优良品质;愿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服务,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能正确处理与他人、社会、自然及自身的关系。2.智要重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的全面提升,使培养的学生具有良好的知识、能力结构。(1)知识结构了解大学教育预备知识,即有关大学的知识,了解学科及专业学习、专业训练的基本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了解现代教育、科技、经济与文化的发展及对大学生的要求等预备性知识;掌握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知识。具备现代高级专门人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结构,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计算机、外语、自然科学基础知识;专业技术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及其一定的相关和拓宽知识;择职与就业知识;了解民族地区的实际,掌握相关民族历史、文化知识。(2)能力结构具备较强的获取与运用新知识的能力,具有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发现、认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掌握专业的基本思想、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科研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有合作交往能力;具备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终生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具备基本的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创新能力;适应民族地区生活和工作的能力;具有学习并利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团结各民族共同进行现代化建设的能力。3.体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卫生习惯,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掌握必要的体育锻炼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教体艺[2002]12号)中对大学生的要求,能承受各种困难、挫折与失败,具有良好的适应社会环境变化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4.美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念,能够欣赏并区分真、善、美,能够从生活中发现美、鉴别美、创造美、享受美、传播美,有为人类社会和民族地区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和要求。重视各民族共同创造的美的事物、文化和生活,有通过对美的认知为建设民族地区的和谐社会做贡献的能力。5.劳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态度,使其热爱劳动,懂得劳动创造历史、创造人类、创造财富的道理,认识劳动是促进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具有崇尚劳动、热爱劳动人民、从劳动人民那里学习知识的思想,愿意投入到劳动之中,在劳动过程中磨练意志、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增长才干,具有较强的劳动能力和吃苦精神。(二)学制与学期安排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按标准学制四年和五年(临床医学、数学(藏汉双语)、物理(藏汉双语))制定,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3-6年(四年制)或4—7年(五年制)内完成学业。每学年设置2个教学学期,每个学期一般为20周(根据当年春节日期可以调整),新生第一学期按16周安排教学,第八学期按14周安排教学(含实践环节),其余学期按18周安排教学(含实践环节)。(三)学分分配要求1.四年制本科普通文科、理科、工科、艺术类各专业原则上应达到最低学分为160±5、165±5、175±5、175±5学分,其中毕业论文(设计)、实习10学分。音乐、美术、体育等特殊专业总学分可作适当调整。2.五年制本科藏汉双语数学、藏汉双语物理专业原则上应达到最低学分为200±5学分,其中毕业论文(设计)、实习10学分;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前四年学分参照四年制本科工科专业标准执行,毕业论文(设计)、实习46学分。3.教学计划中选修课学分应达到总学分的30%左右。医学、音乐舞蹈、美术、体育各专业的选修课比例可适当调整,但不低于20%。4.本科实践环节不少于12周。专业及教育实习6周(医学专业42周),安排在第四(五)学年,毕业论文(设计)6周,安排在最后一学期,但可视专业、学科和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为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增强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规定最后一学期不安排理论课教学工作。(四)学分的确定理论课学分一般按授课的周学时数确定,一个学期内每周完成1学时的课程原则上计为1学分,实验课、习题课、讨论课、辅导课、公共体育课、艺术类专业课程等的周学时及学分要加权计算。1.理论课程每学期每周1学时计1个学分。2.以理论教学为主,包含课内实验等的课程,每学期理论课每周1学时计1学分,课内实验加权0.5计(不足0.5学分的与理论课一并计算),课程学分为两部分之和。3.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可按照1学分=2——1课时/周确定学分。4.艺术类专业术科课程在与周学时对应时按照1学分=2——1课时/周计算。5.毕业论文(设计)为6个学分,毕业实习本科6周计4个学分(医学42周,计40学分)。其他集中安排的专业实习、艺术实践、见习、学年论文(1—2学分/篇)等,合计最多不超过5学分。6.本科各专业(外语类专业除外)公共必修外语按照1学分=24学时确定,每学期3学分;选修外语36学时计算1学分。共计13个学分。7.计算机基础课程:理论课按照1学分=18学时计算,上机课按照1学分=36学时计算。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不含教育技术学专业)各专业及民考民学生应修6学分(即第一层次计算机文化基础教育4学分+第三层次计算机应用教育2学分),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教育技术学专业)学生应修5学分(即第二层次计算机软硬件基础教育3学分+第三层次2学分)。8.凡授课时间不满一学期课程,按照18学时为1学分计算。可按下述公式折算:学分数=周学时×实际授课周数÷18。9.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等不计学分,但必须按规定完成,否则不予毕业。不计学分的课外指导课程体系,也必须按规定完成,否则也不予毕业。10.公共体育课按照1学分=36学时确定,每学期计算1学分。同时学生须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教体艺〔2002〕12号)中对大学生部分的要求,否则不予毕业。11.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程原则上按照1学分=18学时计算。每门次原则上为36学时,按照2学分计算。36学时讲授不完的课程可以按照新一门课程继续开设。12.学分的最小单位是0.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