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述第二节行政主体概述第三节行政行为第四节行政法制监督概述每章一练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1.行政法的概念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3)行政救济关系(4)内部行政关系下一页返回第一节行政法概述2.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1)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2)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内容十分丰富(3)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动性3.行政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行政法作如下分类:(1)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2)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二、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1.地位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三大基本法律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2.作用(1)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2)监督行政主体,防止行政权力的违法和滥用(3)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的精髓,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和行政法制监督之中,是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除并指导行政法实施前基本准则。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国内外行政法学界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不同的概括和归纳。根据我国的行政法发展状况,我们认为应当特别强调以下两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2.合理行政原则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行政法概述四、行政法的表现形式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宪法中关于行政权力的取得、行使及其监督等根本性问题的规定,奠定了行政法的基础,因此,宪法是行政法的根本表现形式。2.法律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法律。法律中涉及的行政权力的取得、行使及对其加以监督补救的规范均为行政法律规范。法律是行政法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具体体现在: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行政法概述(1)关于行政权力的设定及权限范围方面的法律(2)关于行政权力行使及运用方面的法律(3)关于对行政权力的行使予以监督及对受侵害人予以补救的法律。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行政法概述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5.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结合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有行政法规范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是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行政法概述6.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7.其他行政法表现形式除上述6类行政法的表现形式外,国际条约、法律解释以及行政机关与党派、群众团体等联合发布的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也是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五、行政法律关系1.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政关系。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行政法概述2.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3.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行政法律关系包括行政实体法律关系、行政程序法律关系、行政裁决法律关系、行政复议法律关系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等,它主要有以下特点:(1)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行政法概述(3)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有关法律规范事先加以规定(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职权)义务(职责)经常具有重合性(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大多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判机关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解决。上一页返回第二节行政主体概述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行政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职权,能以自己名义独立进行行政管理活动,做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的行政组织。2.特征法律上的行政主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行政主体是具有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2)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下一页返回第二节行政主体概述(3)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后果的组织(4)行政主体一般由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担当二、行政主体的基本类别依法行政的主体有多个层次,他们在公共行政中的地位有相当差异,拥有不同的权利义务,承担的责任也不相同。我国依法行政主体的基本类别有以下几种:1.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和下设机构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3.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制机构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二节行政主体概述4.其他公务组织5.承当公共行政事务的其他组织6.公务人员三、国家行政机关1.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国家行政机关,又叫国家管理机关,在法律上和实践中通称为政府。2.国务院行使的职权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二节行政主体概述四、公务员1.公务员概念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2.公务员制度(1)概念公务员制度是指党和国家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统称或总称。(2)特点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建立的,同时又改革了传统的人事制度的弊端,因此它既不同于西方文官制度,也不同于我国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二节行政主体概述(3)基本原则①竞争原则②功绩原则③法制原则④党管干部原则上一页返回第三节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概述1.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义的行为。行政行为具有服务性、从属法律性、单方性、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征。2.行政行为的内容及效力(1)行政行为的内容①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②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③变更法律地位下一页返回第三节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的效力①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②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③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④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3.行政行为的成立及合法要件(1)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2)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4.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1)行政行为的无效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三节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的撤销(3)行政行为的废止二、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1.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制定发布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行政主体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结果,就是导致行政法规的出现。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三节行政行为2.具体行政行为(1)具体行政行为的内涵(2)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3.两者关系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虽然都属于行政行为。但二者也存在本质区别。上一页返回第四节行政法制监督概述一、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与特征1.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行为所进行的监督。2.行政法制监督的特征下一页返回第四节行政法制监督概述二、行政法制监督的类型及其特点1.执政党的监督党对行政的监督是广泛而全面的。监督的内容包括对行政活动合法性、合理性的监督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监督。监督的方式也比较全面,既可采用召开座谈会、民意测验等不带强制性的监督方式,也可采用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汇报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文件等具有明显强制性的监督方式。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四节行政法制监督概述2.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3.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对行政的监督包括人民检察院对行政的监督,以及人民法院对行政的监督。4.公民与社会组织的监督公民个人的监督是指公民有权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活动提出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揭发。上一页返回每章一练1.行政法的特征有哪些?2.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3.什么叫依法行政?谈谈你对依法行政的认识。4.行政主体的特征有哪些?5.简述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6.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有何区别?7.行政行为的内容及效力是什么?8.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与区别是什么?9.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特色是什么?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