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审定稿)2014年,是市局党委确定的“征管改革年”。为了更加有力地推动我市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进程,使内涵式发展战略的税务管理更具活力、更富创新、更有效率,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试行方案》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和思路(一)基本原则:1、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把依法行政始终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在明确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尊重纳税人主体地位的同时,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2、分类管理、防范风险。在不改变入库级次的前提下,对税源管理对象和税源管理职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不断优化机构职能和协调互动机制,实现机关处科室“实体化、专业化、扁平化”管理转变,区别不同风险等级纳税人,开展管理流程再造,做好层级、部门、岗位的科学分解,在程序、机制、流程上调整优化。3、提升内涵、深入创新。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不断优化服务和管理流程,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负担,丰富和完善纳税服务措施,加强和创新税务管理手段,提升纳税服务和税务管理的内涵式发展水平,引导纳税人不断提升纳税遵2从,引领税务人员管理理念不断创新。4、统筹兼顾,重点突破。要兼顾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税收与基金等关系,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协调发展,边改革,边实践,边完善。实行税费管理“五同步”(同步登记、征收、管理、检查、考核),在综合治税、同城通办、一厅式办结、先办后审、电子征管档案、数据平台建设等重点项目上快速突破,带动税收征管总体前进。5、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各单位要按照市局实施方案规定的总体框架和统一要求,在省局岗责、流程统一的前提下,结合本区县、本单位工作实际和所处发展阶段,从有利于服务和管理的角度出发,调整资源配置,创新管理方式。(二)总体思路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为目标,“化减风险,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以纳税评估为重点,以全面应用风险管理平台为契机,进一步丰富和优化风险应对手段,加强风险管理应对推送,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核心,全力推进“重点税源实行三级集中管理,特色税源实行专业化管理,一般税源实行区域管理,零散税源实行社会化代征管理”的分类分级管理模式,调结构、转思路、建体制、谋发展、求实效。二、主要内容按照总局、省局关于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思路,从“基础管理、纳税服务、风险管理、税务稽查”的管理目标出发,结合我市税源专业化管理和税收征管发展态势,确定我市3税收征管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健全和优化服务体系征收服务类主要事项包括税(费)申报征收、税务登记、发票发放和代开、服务咨询、涉税申请受理、涉税数据采集、资料传递、票证管理、其他纳税服务事项。为应对业务职能的变化,在服务类事项上做如下规定:1、创新管理机制,优化服务管理机构。各征管局办税服务厅在原有职能基础上增加发票管理、涉税申请事项受理及审批、低风险应对、行政处罚等职能。各区(县)征管局原设办税服务厅更名为“西安市xx区(县)地方税务局税收征收分局”,各直属分局原设办税服务厅更名为“西安市地方税务局xx分局税收征收所”,原级别建制、隶属关系不变。优化后的税收征收分局(所)具备行政处罚权和税收征收权,原服务职能也做相应优化。2、以“一厅式办结、先办后审”为重点,实现同城通办网上审批报备的中短期目标。按“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要求,加强“一厅式办结、先办后审”业务管理,在电子征管档案建设的基础上,坚持大数据理念,全力推进网上涉税审批报备业务和同城通办服务功能。3、创新优化服务手段。以纳税人之家、纳税人学校等为载体,以办税流程、涉税事项和税收政策为主要辅导内容,统一事前辅导的标准和规范;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税务审批事项。优化征管流程,简化办税环节,精简表证单书,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降低遵4从成本。积极构建“以网上申报纳税方式为主,以上门申报纳税、个体批量扣税、POS机查询缴税、‘全民付’查询缴税、一体机自助缴税和手机申报缴税方式为辅”的“1+6”征缴体系;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纳税人诉求的征集、分析、响应、处理机制,快速有效地处理投诉和举报问题,及时回应纳税人的诉求,进一步畅通纳税人合法权益救济渠道;推行办税公开、自助办税、“免填单”等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和纳税服务承诺,打造功能全面、方便实用的西安市地方税务局网上税务局,搭建符合西安地税特色的“E税通西安地税纳税服务专业网”。(二)加强基础管理基础管理分为税源基础管理和征管业务基础管理。1、税源基础管理模式。按照“行业+规模+属性”原则,对税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以“重点税源实行三级集中管理,特色税源实行专业化管理,一般税源实行区域管理、零散税源实行社会化代征管理”为思路,确定新的税源基础管理格局。全市税源的划分标准是:(1)重点税源: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为全市重点税源;从事连锁经营、跨区经营的各类企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集团,存在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税收转移、避税筹划等涉税风险较高的企业,统称为特殊企业;总局大企业司负责监控的西安市范围内的定点联系企业。(2)特色税源:对全市重点税源之外的纳税人按照实施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归并入相关区(分)、县局、税务科、所管理。5其中,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区位优势特点的特色税源,实施专业化管理。2014年,启动对餐饮业专业化管理风险系统基础上的行业管理(具体餐饮业专业化行业管理办法另文下发)。(3)一般税源:全市重点税源、各区(分)、县局特色税源之外的其他税源属于一般税源。一般税源实施区域管理的基本模式,一般税源的分类管理办法由各局自行确定。(4)零散税源:市场类、村镇类的未形成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统一区域的零散税源;私房出租、门临代开的零散税收;申请并经税务机关批准采取委托代征方式的个体纳税人;其他需要纳入社会化代征范围的税源。税源基础管理的模式和权限,依照《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二〇一三年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2、征管业务基础管理模式征管业务基础管理事项主要包括户籍管理、日常巡查、数据核实、催报催缴、涉税审核、社保基金(缴费)审核、涉税费调查核实、发票管理、欠税管理、税源监控、违法违章管理、辅导培训、征管状况分析、其他管理事项。税收征管业务基础管理分为三个层级:(1)第一层级是:基层一线税务科所。负责征管业务基础管理事项的全部内容,大企业局、航天、航空、浐灞、港务、沣渭局六个局采取完全外分模式,全面实施行业+规模+属性方式管理,打破地域界限,实施专业化管理。其他各局可根据本局税收征管的实际特点,选择采取是否打破属地管理的方式(省局方案所称“内分”、“外分”和“内分外分相结合”的模式)。6在税务科所内部实行团队式管理,实现工作任务自动推送与跟踪考核(具体岗责及业务事项配置见附件2)。(2)第二层级是区县、分局。负责较复杂事项和中低级风险管理事项的应对、处理、核实、查处、评估、裁定、核定和审批等业务。各区县、分局在税源管理机构优化调整过程中,要做好地理位置偏远、征收成本高、收入基数小的税务所的职能转换工作,根据需要转设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或纳税评估机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考虑调整职能转换撤并。位置偏远标准:开发区局、城郊六区局不设标准;远郊三区局、县局的税务所距离局机关超过10-20公里为偏远。征收成本高标准:税务所经费占税收任务比例超过60%为高。收入基数少标准:县局税务所年度税收任务不超过1000万元,区局、分局税务所年度税收任务不超过3000万元。(3)第三层级是市局直属机构,负责复杂事项和高等级风险管理事项的分析、预警、评估、应对、裁定和审批等业务。其中,二手房交易、契税、车船税统一由大企业局负责征收管理与服务。征管业务基础管理流程以全省统一的“税收征管业务系统”和“日常管理业务系统平台”为统领(具体业务流程见附件3)。(三)实施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事项主要包括税收风险管理、专业纳税评估、日常纳税评估、数据分析利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基金清算结算、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人注销清算等其他风险评估事项7等。1、加强风险管理评估机构建设市局原“纳税评估处”更名为“风险管理评估处”,县(区)、分局(征管局)、大企业局要通过职能转换利用现有编制组建纳税评估科。其中高新、经开、曲江、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各局,可在机关组建纳税评估科,同时在基层一线组建纳税评估所;其他征管局可通过职能转换设置纳税评估所,对内履行机关科室的管理职能,对外履行专业化纳税评估职能,机关不再设纳税评估科。要充实和配备优秀人才到市区两级纳税评估机构,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选配到风险评估岗位上,确保风险评估工作发挥专业化管理的核心作用。2、优化风险管理流程要按照“涵盖全税种、锁定高风险、突出分类管”的原则,依托省局风险管理系统,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用于风险较高的纳税人,实现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价与征管基本程序高度融合,形成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税收征管流程,自上而下地实行“统一分析、分类应对”,逐步实现“无风险不应对”。通过风险识别和等级排序将涉税风险分为低、中、高三个等级。对低风险纳税人采取12366系统风险提示、纳税辅导等纳税服务类风险应对策略,由纳税服务部门承担应对职责;对中、部分高等级风险纳税人采取纳税评估类风险应对策略,由市级、区县分局两级纳税评估机构和基层税源管理部门承担应对职责;对涉嫌偷逃骗税纳税人、部分高等级风险或者经纳税评估后重大疑点无法消除的纳税人,采取税务稽查类风8险应对策略,由稽查部门承担应对职责;对涉嫌恶意避税的反避税案件,由市局反避税机构承担应对职责(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4)。3、构建纳税评估工作机制建立风险管理一体化工作制度,成立由市局领导和各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风险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风险管理各环节各部门职责;归口税收风险管理,所有涉及到风险识别应对的业务,都要统一通过风险管理系统进行任务派发,避免政出多门,重复下达,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四)强化税务稽查税务稽查事项主要管理职责:在现有税务稽查职责外,新增由风险管理纳税评估部门移交的高风险纳税人的风险应对工作。积极拓展“电子查账应用系统”,发挥现代化科技手段,提升税务稽查效率。建立分析、监控、评估、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廉、以查促评的积极作用。研究建立纳税评估风险管理系统与稽查业务系统对接方案,实现纳税评估高风险事项的市级横向推送应对,由市局法规部门考核稽查局市级应对风险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区县、分局风险管理发现的复杂事项和高风险管理事项,由区县、分局推送市局风险管理评估处,经市局风险管理评估处筛查后,推送至市局稽查局进行风险应对,由风险管理评估处进行风险推送任务考核。设有稽查局的两区四县地税局,可根据本方案,先进行内部评估风险应对,同级移交稽查,需由市局稽查局实施风险应对的,9报市局风险管理评估处筛查后统一推送。(五)整合数据管理、提升信息管税能力根据省局关于“管理、业务、技术”三个一体化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市局要归口管理数据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并落实涉税数据管理制度和办法,强化数据采集的业务统筹,整合各业务类涉税报表,大力推进全市电子档案建设规划、组织和实施,建设以“西安市地方税收电子档案馆”为核心的全市网络电子档案平台,加快第三方涉税信息的数据和业务管理,构建全市综合治税管理平台。(六)加强协作,构建综合治税新平台要与市财政局共同协商并报请市政府尽快出台有关综合治税考核制度,各部门与市政府签订税收保障工作责任书,把综合治税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合国土、房管、工商、质检、公安、出入境等部门工作职责,根据相关税种征收范围、征收环节等特点,重新梳理完善协税护税前置审批程序,健全完善各部门与税务部门的控管制度,实现税源监控的全方位闭环;整合市局各部门对第三方信息数据的需求,通过市政府综合治税网络监控平台建立起与有关部门涉税信息交互共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