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见传染病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学校由于人群聚集,是造成多种传染病容易出现,乃至成为聚集、暴发的重点场所。学校传染病的发生将给家长、学校、社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我们必须认识到在此类场所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加强学校常见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常见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所指的学校常见传染病,是指近年来在我市学校、托幼机构内常见并可能出现暴发、流行的传染病,主要包括甲型肝炎、戊型肝炎、细菌性痢疾、麻疹、猩红热、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水痘、感染性腹泻等,对于其它传染病,可根据本方案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1、工作原则与目标1.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制;快速反应,有效处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共同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流行。2.工作目标(1)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并形成制度,2纳入学校定期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2)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3)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蔓延。2、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1.学校(1)各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安全领导小组,并将责任、工作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校长是学校传染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明确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幼托机构疫情报告人),负责日常情况的收集与上报。形成从学生、教师、学校、疫情报告人到校领导的传染病防控管理网络(疫情报告人由校医或监管传染病工作的人员担任)。(2)保证足够的医务人员,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应设置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公共卫生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幼托机构卫生工作。其具体职责有:a.在校(园)长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制度、紧急预案,学校、幼托机构传染3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年度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隔离制度;消毒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相关制度;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设计发放记录表、统计表。b.牵头落实学、新生入学、学生转学、幼儿凭证(接种证)入学(园)的制度,两周内做好索证及统计工作,完善入学档案。c.开展学校、幼托机构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对教师、学生、幼儿进行传染病防控宣传和教育。利用家长会和告家长书的形式对家长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d.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出现疫情时,应随时检查疫情信息、统计上报。e.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午检工作。f.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环境卫生日常消毒和出现传染病疫情时的消毒指导工作。g.配合卫生部门对校医等有关人员进行学校、幼托机构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对本校(园)工作人员要定期或根据传染病发病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培训。h.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幼托机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幼托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导、检查。42.班主任(1)向学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宣传和教育。(2)落实晨、午检与考勤制度、缺课学生追访制度。3.任课教师(1)每次上课之前对学生、幼儿数进行清点,有缺课的,及时向班主任报告。(2)课堂中发现学生、幼儿有可疑病情的,及时向班主任反映。(3)周日活动课中相关情况,由任课教师向值日领导报告。4.学生卫生员班级卫生员协助班主任做好本班级晨、午检,学生出勤、缺课登记和报告工作。3、学校、幼托机构传染病常规防控工作措施1.学校及托幼机构措施(1)加强教育和管理工作学校、托幼机构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照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特点,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2次以上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让学生了解传染病的特点、传播途径与预防方法,鼓励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加强体育锻炼,强健体魄,增强疾病抵抗力。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四勤”(勤洗手、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四不”(不随地吐痰、不喝生水、不共用毛巾、牙刷和口5杯、不过度紧张和疲劳)。对幼儿进行形体示范教育,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2)认真完成晨、午检工作学校、托幼机构必须严格落实晨检和午检制度,在学校、幼托机构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到校的每个学生、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幼儿出勤、健康状况(见附表1、晨午检登记表)。发现学生、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症状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幼托机构疫情报告人,学校、幼托机构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必要时将患者送正规医院就诊,保证对传染病病人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任课老师协助班主任做好此项工作。(3)做好学生、幼儿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工作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幼儿,应当了解其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怀疑为传染病,要及时报告给学校、托幼机构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幼托机构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和核实学生、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见附表2因病缺勤登记表)。(4)已明确诊断为传染病的学生、幼儿,班主任应每天进行病假追踪、了解患病者的有关信息。并做好记录(病假追踪记录),及时将情况报告给疫情报告人。康复后应持辖区医院公共卫生科的康复证明回班级复课。6(5)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学校、托幼机构按照规定做好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气温较低时要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气温回暖后则要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同时,要做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4、学校、幼托机构传染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1.学校、幼托机构传染病散发病例是指在学校、幼托机构内发现传染病确诊病例,但未达到学校、幼托机构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传染病在校园内传播。2.学校、幼托机构措施(1)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幼儿的健康状况。(2)休学和复学管理。a.休学管理根据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幼托机构对患结核病的学生。幼儿采取休学管理、休学学生可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并接受所在地的医疗机构的管理。b.复学管理7患病学生、幼儿经治疗康复并取得治疗地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复学。c.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无异常的学生、幼儿和教职员工可正常上课、上班,学校、幼托机构应当要求其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自我观察。d.其它传染病的散发病例:必须认真做好隔离治疗,隔离期(传染期)满后,持复课证明复课。5、学校传染病聚集性发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进行处置。学校在落实上述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治疗管理、环境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危害和影响。1.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5.1.1报告内容及时限5.1.1.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5.1.1.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8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5.1.1.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5.3.2.1.1化学消毒:建议使用“84”消毒液和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处理。地面、墙壁、门窗消毒:可使用“84”消毒液配制成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擦拭或喷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天不少于2次。空气消毒可以用2%过氧乙酸溶液(8ml/m3)气溶胶喷雾消毒。5.1.1.4报告具体内容有发病学校/托幼机构名称,发病班级,发病人数,发病时间,临床症状及初步处理情况等。5.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教育局保健所和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5.3学校强化措施当发生传染病聚集性发病、暴发或流行时,学校/托幼机构应及时向教育局保健所、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情况,并依据应急预案和操作技术规范组织人员与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开展防控工作。5.3.1控制传染源5.3.1.1安排发病学生立即进行隔离治疗,防止蔓延扩散,9并给家长讲清利害关系,必须等学生痊愈后持复课证明方可复课。5.3.1.2可以根据当地疾控机构的疫情处理意见,上报管理部门后对集中发病的班级或全校/全园停课,在停课期结束时由疾控机构评估疫情形势后决定是否复课。5.3.1.3加强晨检和午检工作,每日认真做好筛查、病假追踪等工作,凡发现有可疑症状的学生、幼儿,要求其立即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将结果每日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5.3.2切断传播途径5.3.2.1消毒:5.3.2.1.1化学消毒:建议使用“84”消毒液和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处理。地面、墙壁、门窗消毒:可使用“84”消毒液配制成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擦拭或喷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天不少于2次。空气消毒可以用2%过氧乙酸溶液(8ml/m3)气溶胶喷雾消毒。作用30分钟~60分钟。5.3.2.1.2紫外线消毒:紫外线灯管的安装数量按照每立方米≥1.5W计算得出,紫外线灯安装反光罩,悬挂高度以距离桌面1米为宜。紫外线灯管的电源开关要有明显的标记,在放学后打开电源,密闭门窗消毒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严禁在室内有人的情况下开灯消毒。5.3.2.1.3物理消毒:碗、筷及餐饮具等物品可用消毒柜消毒;被褥等可在日光下暴晒。105.3.3减少感染机会:5.3.3.1教室在上课期间,可将逆风向侧的窗户半开(冬季一般为北风,可将南侧的窗户打开,原因是避免患者排出的病原借助风势传播他人,也可避免学生着凉);在课间休息期间,学生、幼儿全部外出,可将全部窗户打开,形成对流,加速室内空气交换;学生、幼儿宿舍也要通风换气,开窗方法同教室,在上课无人期间宿舍双侧窗户打开,形成对流,夜间可微开窗户。如果天气状况允许,可晾晒被褥。有中央空调的学校、幼托机构,在腮腺炎流行期间,应禁止使用,或作消毒处理。对未达国家“建标109”的学校、托幼机构,应加装换气设施,建立“通风换气制度”,由专人负责,定时开机通风换气。5.3.3.2减少校内(园)聚集性活动,暂停微机室、音乐室等公共教室的使用。5.3.4保护易感人群5.3.4.1主动免疫:对未接种过疫苗的学生、幼儿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签订知情同意书,疫苗接种不能防止已经接触传染源的易感者发病,应明确指出疫苗接种中可能出现的偶合病例以及不良反应的情况。是否进行应急接种,由疾控中心、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决定。5.3.4.2宣传教育:做好告家长书的编写工作,在校内(园)利用广播、墙报和宣传单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学生、家长和教师的防病意识。同时,要注意进行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