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文中学规章制度第一编教师管理1.1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科学评价教职工工作业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泸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泸教局发【2009】88号)文件和《古蔺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年度考核)实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考核实施细则)。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年度考核)工作领导机构(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年度考核)工作领导组组长:陈永刚(支部书记、校长)副组长:万才元(副校长)刘顺钦(支部副书记、教导主任)成员:徐志强(工会主席、德育主任)余刚平(副教导主任)彭洪亮(后勤主任)陈朝军(办公室主任)冷和国(教科室主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朝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工作。(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组长:陈永刚(支部书记、校长)副组长:万才元(副校长)刘顺钦(支部副书记、教导主任)成员:徐志强(工会主席、德育主任)余刚平(副教导主任)彭洪亮(后勤主任)陈朝军(办公室主任)冷和国(教科室主任)游钦勇(初一年级组长)付文静(初二年级组长)李德高(初三年级组长)杨洪(职高年级组长)李小琴(教师代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朝军任办公室主任,李小琴负责办公室工作。二、指导思想和考核原则(一)指导思想实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质量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二)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三、考核办法1、考核对象分为专业技术人员(含统考科目人员和非统考科目人员)、教务后勤人员和行政人员四类进行考核,分别制定《观文中学统考科目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观文中学非统考科目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观文中学教务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和《观文中学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年度考核)实施细则》。2、考核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3、考核项目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基础总分为100分,考核记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中权重为德10分、能10分、勤50分和绩30分。德、能、勤、绩四个项目可以设置加分细则,但加分不能超过10分。德、勤要计负分,能、绩不计负分。4、师德考核分为0分的,不享受当年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5、学年内,旷工累计10个工作日以上,或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或病假(癌症、精神病除外)累计6个月以上,不参加当学年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不享受该年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结论为不确定等次。癌症、精神病患者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全县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60%。6、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合并进行,学校根据教职工考核得分情况,结合年度考核14%“优秀”指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优秀”人员指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优秀”人员,每年12月送县教育局审核。学年度德、能、勤、绩四项绩效考核得分低于平均分的60%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学年度德、能、勤、绩四项绩效考核得分低于平均分的40%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当学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7、学年内流动到县外、县内外系统、在职死亡、退休人员,按相关规定;未参加绩效考核,无绩效考核结果的,按原学校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月人均标准,以实有月份计算发放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学年内个人原因辞职和县内借用到教育系统之外的人员,不享受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学年内县内学校间借用人员,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原学校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参与现工作学校绩效考核打分量化,德、能、勤、绩四项绩效考核得分低于平均分的60%者,不能办理流动手续,回原单位上班,原单位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当年新聘和流进(县外、县内外系统)人员,因无考核结果,按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月人均金额和截止12月实有月份计算发放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8、支教人员绩效考核,由支教所在学校实事求是提供相关材料和具体工作情况,工资关系所在学校具体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9、工作量:⑴周工作量包括实际上课节数和兼职工作折算为所教学科上课节数两部分,同时要考虑岗位系数和学生量系数。计算公式:教职工周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上课节数+兼职折算节数)×岗位系数×学生量系数。跨学科、跨班级教学人员周工作量计算:分学科、按班级实际所上节数、学科系数、学生量系数计算后按比例相加取平均值。⑵岗位系数设置:初中语、数、英学科教学岗位系数1.1,其余学科教学岗位系数1,非教学岗位系数1;⑶学生量系数设置:初中标准班额50人(职高标准班额为30人)学生量系数为1,初中班级学生数40人及以下(职高班级学生数20人及以下)学生量系数为0.9。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学生,则学生量系数增加0.01,学生量系数增加或减少在标准班额的基础上不超过0.1。⑷兼职折算:兼职人员按以下原则折算周上课节数:①标准工作量为14节。②校长原则上应兼课,每周不少于4节,遇有阶段性重要工作或学校规模36个班以上,可以不兼课。③行政人员以一个标准工作量计算。④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团委正副书记以1节计算。支部委员、工会委员和备课组长以0.25节计算。⑤会计、图书管理员(含收发)、实验员、正课考勤以1个工作量计算,出纳、财产管理、水电管理、油印、早晚考勤、教务员(含继教登记)、办公室以半个工作量计算。多媒体教室以2节计算、计算机教室维护以1节计算、办公电脑维护以1节计算,广播站以1节计算,学籍管理员以0.5节计算。早操、课间操以2节计算。10、考核得分=德、能、勤考核量化得分之和+绩考核量化得分×工作量。11、按教职工考核得分结果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每位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用于分配的其他绩效工资总额(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去班主任津贴、校长奖励性工资、中层干部岗位津贴)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其他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用于分配的其他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12、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主要依据。13、班主任津贴以教育部规定的为准,教育局任命的中层干部津贴与班主任相当。14、初中代占课、寝室管理员按每节课10元计算,早晚辅导按6元计算。寝室管理员每周按7节计算。工作量不够标准工作量的用早晚辅导及其他兼职折算抵满工作量后再计算。四、评估细则1、《统考科目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年度考核)实施细则》(附件一)。2、《非统考科目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年度考核)实施细则》(附件二)。3、《教务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年度考核)实施细则》(附件三)。4、《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年度考核)实施细则》(附件四)。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附件一:统考科目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考核项目目标要求扣分细则考核部门考核得分德10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①未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一次扣1至10分。②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行,一次扣1至10分。③学年内,学校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县级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学年内受教育局及以上行政部门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行政处分,分别扣4、5、6、8、10分。④有违规补课、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在校外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在校外兼课、兼职的其中一项行为计0分。⑤有一半期教学效果考核得分为0者,扣4分。⑥制造不稳定因素,影响团结,互相辱骂,打架斗殴,酌情扣1、3、5、7、10分。⑦工作极端不负责,引起较大社会反响,酌情扣1至10分。⑧反映问题时,不按信访规定,无中生有,无理取闹,对领导实施人身攻击,影响工作秩序,影响学校形象,酌情扣1至10分。⑨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商品,被学校处罚的一次扣5至10分。⑩考试、阅卷弄虚作假,一次扣1至10分。穿戴不规范,男教师留长发、女教师穿吊带裙、超短裙、拖鞋进校园扣2分。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扣3分,不服从临时工作安排一次扣1分。支部能10分教育教学能力5分①不按规划参加培训一次扣1分。②继续教育学时未完成扣2.5分。③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未达到本科学历扣1分,未达到专科学历扣2分,未达到中师学历扣3分。④组织管理学生和教学能力以民意测验为依据,满分为4分,每差1分扣0.20分。⑤年度应用多媒体进行教学2次,每差一次扣2分。教教导科处室教育科研能力5分①未完成听课任务每少一节扣0.2分,扣完为止。②参加本组应完成的教研活动每少一次扣0.3分(因公假未参加除外),扣完为止。③未完成公开课任务的扣2分。④无研究课题扣2分。⑤未参加课题研究扣3分。教教导科处室考核项目目标要求扣分细则考核部门考核得分勤50分教师考勤10分学年内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病假1天扣0.4分,事假1天扣0.6分,旷工1天扣5分。教务处教学常规30分1、备课:①未按时交学期教学计划、总结,扣2分。②课时计划每差一节扣2分。③集体备课,未参加一次扣0.5分。2、上课:①)私自调课发现一次扣2分;②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2分;③上自习或放羊课发现一次扣2分。④坐着上课,发现一次扣2分;⑤上课接打手机,发现一次扣2分。3、布置和批改作业:①每少批改一次扣2分;②作业批改质量不符合《细则》要求一次扣1分。4、辅导:①未建立学生辅导档案扣1分;②辅导时做其他事情每发现一次扣2分。5、实验或实训:①每少一次演示扣2分;②每少一次学生分组实验或实训扣2分。6、学生成绩考核与评定:①每少1次扣2分;②每少一次成绩登统、几率指标、试卷分析扣2分。7、课外活动开展:全年组织两次课外活动,每少一次扣3分。8、年巩固率以97%为标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9、职高招生,每差一个扣1分。教导处安全管理10分①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未履行安全责任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计-5分,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②值周教师除自己上课期间,未到岗的一次扣2分,发生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未及时发现和处置,一次扣3分。③科任教师未对任课的课后进行监管,学生发生违纪事件,一次德育处扣2分。④因学校建筑物及悬挂物、体育设施发生安全事故,每次扣相关人员3分。绩30分教学效果25分①以县内24间学校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生率综合名次确定,第一名为满分,每低一名或一个百分点扣1分。②全县前五名的,分别加4分、3.5分、3分、2.5分和2分;全县倒数后三名的分别再扣2分、1.5分和1分。教导处教研业绩5分①教研论文或经验文章2篇,每差一篇扣2.5分。②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知名教师,学年内认真履职,工作出色,县教师进修校考核为“优秀”的,加0.6分。③发表教研论文、经验文章(限教育内刊和正规刊物)或课题结题,获国家、省、市、县奖励一次加2、1.5、1、0.5分。教科室附件二:非统考科目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考核项目目标要求扣分细则考核部门考核得分德10分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