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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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交底1目的及范围1.1管沟作业是管道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重要风险之一,为了规范管沟作业施工管理,确保管沟施工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T81-98)、《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0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管道工程线路施工技术要求等相关规定,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环保处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规定了管沟作业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实际作业安全管理要求不限于本办法内容。1.3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辖范围内的管道建设项目。2安全管理基本规定2.1按照要求,开展对施工方管沟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检查,检查合格,经项目部、监理同意后,施工方方可开始管沟作业施工。2.2施工方完成以下安全管理工作,上报安全条件检查申请,监理进行检查:(1)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目标;(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明确安全监督员职责;(3)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并进行安全交底;(4)制定班前安全讲话、工作交接班、设备维修检查、爆破物资管理、临时用电、安全监督检查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5)根据施工作业程序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6)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使每名员工能够熟悉和遵守本工种的安全、环保规定。2.3施工单位现场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处理施工中各种紧急情况。日常组织开展应急模拟演练,保证应急设施配备齐全和安全性能良好。2.4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对民爆器材的管理。火工器材的领取、运输、使用、退库实行追踪卡制度,整个过程由当班安全员负责。2.5施工时,施工人员应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服、安全帽、护目镜和工作鞋等劳保用品。2.6施工时应严格限制在施工便道及施工作业带的占地宽度内,对于进出作业带的道路,应尽量利用现有的道路,当需要新开辟道路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此项计划,报监理部门批准。施工时应对表层土、水源、风景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和化石资源、野生动物等进行保护。应清理和妥善处理施工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对施工中造成的土地、植被等原始地貌、地表的破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恢复。3施工设备安全规定3.1施工设备应按国家规定使用、保养、维护、维修,不得使用报废设备和带病设备进行作业。3.2布管应使用吊管机,吊管机布管时应由专人牵引钢管,避免钢管碰撞设备及周围物体,发生安全事故。3.3作业前应对施工设备、手动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对吊车、吊管机及吊钩、吊篮、钢丝绳等进行能力校核,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工作。3.4特种施工设备应进行年检并保证处于完好状态;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证件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作业及迁移应由专人指挥。3.5吊管机、挖掘机等施工设备在纵坡和横坡上作业或行走时,应严格按照设备安全使用要求进行操作。3.6行车、吊装、装卸过程中,应与上方建筑物、线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确保施工安全。4管沟开挖作业安全规定4.1开挖前应对地质、水文、地下构筑物、空中线路、沿线构筑物以及光(电)缆和地下管道等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其规格、位置、埋深等基础参数。勘察有光缆的地段要进行人工开挖,施工开挖严禁对地下建(构)筑物造成破坏。在石方管沟施工前(主要是采用爆破施工)应提前制定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审批后方可施工,施工中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技术交底,防止对临近的地上、地下等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4.2管沟开挖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放坡,保证其坡比要求。如果管沟开挖时现场地质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需要改变管沟尺寸时,应及时与设计联系并经设计同意后方可施工。管沟开挖的土方应分层开挖,按生熟土分开的规定进行堆放,防止垮塌对施工人员安全造成危害。特殊地段管沟由于地理条件制约而无法达到放坡要求的,在进行沟下作业时必须采取满足要求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如沟壁支护、挡板、防护铁笼等)。4.3在开挖过程中,如遇流沙、地下管道、电缆以及遇有不能辨别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必要措施后方准施工。4.4在管线所经过的村(镇)等人口密集区进行开挖作业时,靠近道路、建筑物的作业带两侧应按规定设置昼夜醒目标志,并设专人疏导车辆和行人。若采用大开挖方式进行穿越道路和临时占用道路时,应办理相关占道作业手续。4.5挖土机沿管沟边缘移动时,机械距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小于基槽深度的1/2。挖出的土石方应堆积在无焊接管一侧,土石方距沟边不应少于1.0m,堆土高度不超过1.5m。沟底宽度应满足沟下施工作业要求,沟顶、沟壁不得有欲坠的石头,保证机械设备和人员行走安全。4.6挖沟作业遇松软土质时应采取防滑和防塌陷等保护措施,满足管沟成型和施工作业安全的需要,爆破时配备安全监护人、安全警示牌,爆破后进行安全检查,对盲炮按规定进行处理。5管线下沟作业安全规定,专职指挥、HSE监督员、测量工、质量员、机手、清沟人员、摘挂吊带人员应学习下沟安,HSE监督员应对吊管机、吊具、吊钩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组织下沟作业,HSE监头。无堆土一侧的管沟边应平整、坚实,保证机械设备和人员行走安全。4.6挖沟作业遇松软土质时应采取防滑和防塌陷等保护措施,防止机械设备下滑。4.7深度超过5.0m的管沟,边坡开挖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边坡适当放缓、加支撑或采用阶梯式开挖的措施,满足管沟成型和施工作业安全的需要。4.8采取爆破方式的,爆破时配备安全监护人、安全警示牌,爆破后进行安全检查,对盲炮按规定进行处理。4.9湿陷性黄土地段的管沟开挖应与管道组装、下沟、回填等工序协调一致,尽量缩短管沟成型后的暴露时间。5管线下沟作业安全规定5.1下沟前,专职指挥、HSE监督员、测量工、质量员、机手、清沟人员、摘挂吊带人员应学习下沟安全技术措施,进一步明确笛声信号和旗语方式。5.2下沟前,HSE监督员应对吊管机、吊具、吊钩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仔细检查每台设备的制动、转向是否灵活有效,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组织下沟作业,严禁设备带病运转。5.3下沟前,HSE监督员应对吊管机行走一侧的作业带土堆、土坑的平整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地面的压实度和干燥性。雨、雪天禁止进行下沟作业。5.4下沟前,现场HSE监督员应对清沟人员、摘挂吊带人员进行安全提示,注意自身保护,随时观察周围的作业环境,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撤离。5.5管道下沟应由起重工、机手、测量工、质量员、HSE监督员、警戒人员、清理人员共同配合完成。下沟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将吊起的管段平稳地放在管沟沟底中线上。5.6下沟作业开始,应先进行一次试吊,进一步确认吊钩、吊具、吊管机的安全性。5.7当工作人员进入管沟内清理塌方时,应将管线锚固。当指挥人员确认管沟内清理塌方的工作人员全部撤离管沟后,方可继续下沟作业。5.8进入管沟清理塌方的工作人员应使用牢固的梯子安全上下。5.9整个下沟过程中,监理应在现场进行旁站。5.10下沟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应站立在管子上,摘挂吊带人员应使用事先准备好的钩子钩挂吊带,不应钻到钢管下方抓拽吊管带,当摘挂好吊带后应及时撤到吊管机车体以外的安全地带,严禁站在爬杆下或站在吊管机与管线之间。5.11当吊管机经过各种架空线路时,应降低爬杆的高度,并由专人指挥安全通过架空线路或电线杆等,吊管机距离架空线路或电线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5.12现场工作人员当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告诉指挥人员,由指挥人员下停止作业令。现场杜绝多人指挥,造成机手误操作,而发生人机坠落管沟、机械伤害、管沟塌方等事故。5.13在同一施工作业面范围内,管线下沟与管沟开挖等作业不应交叉进行,管线下沟过程中沟下严禁进行其它作业。5.14管道下沟宜使用吊管机,严禁用推土机或撬杠等非起重机具下沟。管道下沟时吊管机的数量、型号(吨位)应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下沟时,严禁单机进行作业,以免发生滚沟等事故。当在坡地进行下沟作业时,要增加吊管机数量,吊管机具体数量应通过试验确定。5.15吊管机在复合斜坡地段行走时,操作手要采取控制刹车等方式减少吊管机带管下行至变坡点时瞬间产生较大向下冲力。5.16吊具宜使用尼龙吊带或橡胶辊轮吊篮,严禁直接使用钢丝绳。使用前,应对吊具进行吊装安全测试。管道下沟时,应注意避免与沟壁刮碰,必要时应在沟壁垫上木板或草袋,以防擦伤防腐层。起吊点距管道环焊缝距离不应小于2.0m,起吊高度以1.0m为宜,起吊点间距不应超过20.0m。5.17下沟作业时,在管线所经的路口应设立安全标志,并派专人把守。管沟两侧应派巡视员各一个,阻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并观察管沟内是否有非施工人员或牧畜等。6沟下作业安全规定6.1施工人员在沟下进行的所有操作,包括组焊、清沟、沟下连头、无损检测、防腐补口等作业均应符合本章要求。6.2沟下作业属有限空间作业。沟下作业前,施工单位对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识别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后,向监理提出沟下作业申请并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票)》,EPC、监理对施工现场复查具备安全作业条件要求并经监理在作业票上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沟下作业。整个沟下作业过程中,监理应在现场进行旁站。6.3沟下作业前,应查明沟下地质情况(如:石方段、土方段、水田或地下水位较高地段等),有针对性的制定预防塌方措施。(1)石方段沟下作业前,应检查沟壁有无松动的石块,清除沟内、沟边石块,避免伤害。(2)土方段沟下作业,管沟应采用放坡的方式预防塌方。(3)水田或地下水位较高地段沟下作业,应采用有效的预防塌方措施,如在已经放坡的管沟两侧打上钢板桩或木桩,必要时再用地锚固定;采用污水泵或泥浆泵排除沟内积水等措施。6.4沟下作业前,HSE监督员应对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HSE监督员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6.5沟下进行组焊、清沟、沟下连头、无损检测、防腐补口等作业时,沟底宽度应满足作业要求。6.6特殊地段由于地理条件制约而无法达到放坡要求的,沟下作业时必须采取满足要求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如沟壁支护、挡板、防护铁笼等),沟顶、沟壁不得有欲坠的石头。管沟附近有凸出物或其它易脱落滚动的物体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6.7沟下作业时,施工设备应停放在距沟边大于1.0m的地方;作业人员不能在吊臂或吊起的设备下停留。6.8管沟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要设置安全通道并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沟下设置足够的逃生梯,且逃生梯距作业人员不超过4.0m;沟下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照明。6.9沟下作业前,作业人员应首先掌握紧急状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应安排人员轮换作业或休息,每次作业时间以2~3个小时为宜。6.10沟下作业过程中,现场应设置明显醒目的警示标语、标牌。沟下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职安全监护人员密切监视作业状况,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提醒现场作业人员。6.11沟下连头作业时,距管沟边沿3.0m内不应有大型工程机械通过。6.12施工现场应制定应急措施、配备事故应急设施,发现异常情况,迅速做出判断,及时采取应急抢险措施,做好抢险记录。交底人:时间:接受底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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