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培训题纲(2009年3月18日)一、村级卡册村级设一卡一单一册(育龄妇女登记卡、计划生育月报告单、人口登记册),如实填写,月清月结。每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例会,核实各种数字,填写计划生育月报告单,并于次月3日前上报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二、乡镇卡册乡镇主要设一卡两表五册。一卡即:育龄妇女登记卡;两表即: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上墙一览表;五册即:生育节育管理册、环孕情服务和补救措施登记册(存放乡镇计生服务所)、农村“两户”奖励优惠政策登记册、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登记册、流动人口登记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卡1、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卡(有的村为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情况登记册),是反映每个已婚育龄妇女的婚姻、生育、节育及其变动情况的记录,是乡村实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基础资料,也是提供统计数据的依据。建卡对象是15~49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含离婚、丧偶、事实婚姻)。2、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卡的填写,各个项目核实后要用钢笔(黑色或蓝黑墨水)填写,卡册要保持清洁,严禁涂改,严禁对真实的原始记录刮改。3、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卡的整理与装订。为了管理方便,应将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卡以村为单位,按照孩次分类装订:卡前汇总表无孩妇女一孩妇女:一孩无措施(包括用药具)一孩不孕抱养一孩待孕一孩结扎一孩皮埋一孩放环二孩妇女二孩无措施(包括用药具,二女户排在前面)二孩不孕抱养(二女户排在前面)二孩放环(二女户排在前面)二孩皮埋(二女户排在前面)二孩结扎(二女户排在前面)多孩妇女多孩无措施(包括用药具、不孕抱养,纯女户排在前面)多孩放环、皮埋(纯女户排在前面)多孩结扎(纯女户排在前面)注:每类妇女卡前放目录,并有汇总数据4、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卡的运转。每月月初3至5号,在乡村专干“月例会”时运转卡册,用月报告单信息,变更卡册中相对应的内容。5、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卡的新建与剔除。新婚夫妇当月建卡,迁出和死亡的已婚育龄妇女(当月卡册注明迁出或育妇死亡)当月剔卡,50岁退出育龄期妇女在每年10月份统一剔卡,并上报相关数据。要保存出剔的卡片,以备查阅。6、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卡的核对。每月初,乡级与村级专干,一起核对卡册和人口登记册,2使乡级与村级卡册的内容始终保持一致,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卡与人口登记册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7、卡的项目填写需注意的几个问题(1)初婚时间按事实婚姻时间填写(与一孩出生时间间隔9个月以上);(2)生育安排时间、证号应填全;(3)再婚夫妇的子女,在注清与前妻(夫)所生;(4)生育史记录应包括包括亲生、收养、送养或再婚夫妇前夫、前妻生育以及夭折的子女,但不包括死产的孩子,并按孩子出生顺序填写,对抱养、残疾、死亡时间等项目必须注明;(5)节育史应对育妇所有采取的节育措施全面记录,包括结扎前的放环、补环、皮埋、取环、取皮埋等,对卡上无项记载的填在背面环孕情检查情况栏中;(6)对脱环、补环、计外怀孕、人流、引产等脱环史记录在背面环孕情检查情况栏中。(7)扎后生(不包括保胎结扎),如未落实二次手术,应按无措施管理,并需入户核实,切忌把结扎时间向后推,否则为假结扎。(8)对双胞胎应逐一入户严格审核。8、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卡的应用。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卡,主要记载已婚夫妇的姓名、出生时间、初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和性别、节育时间等40多个项目,从这些项目中可以提取许多信息,用于指导工作:(1)每月初摘录未落实节育措施的妇女名单,并分送落实节育措施通知单,督促其及时落实节育措施。(2)申请生育的对象,经查阅卡册和入户核实后,对符合政策对象,安排生育。(3)查阅环孕检对象,并分送环孕检通知单,督促其及时落实环孕检,避免人为造成环孕检对象漏检。(4)卡汇报表。为了汇总报表方便,在每本卡册前面设置汇总表,按卡前汇总表汇总报表数据,或用卡中信息直接汇总报表数据。(5)从已婚育龄妇女出生年月和初婚年月,可以看出早婚、晚婚情况及早育情况。(6)从孩子出生时间和妇女节育时间看节育措施落实是否及时。(7)可以查找计划外生育费征收对象。(8)可以汇总:分孩次及计划内外的出生人数、早婚率、晚婚率、计划生育率、累计节育率、节育及时率等许多指标。村级月报告单1、填写说明村级月报告单由行政村或社区的计生专干每月将本辖区的人口和育龄妇女的变更信息报送至乡镇街道计生办,由计生办工作人员根据月报告单更新WIS数据和相应的表卡册。表一填写育龄妇女的变更信息,第7项“当前子女情况”填写生育后当前的子女情况。填写“无孩”、“一男孩”、“一女孩”、“两男孩”、“两女孩”、“一男一女”、“多孩”、“纯女孩”和“其他”。第8项“婚姻变动类型”填写“未婚”、“初婚”、“再婚”、“复婚”、“离婚”、“丧偶”和“其他”。第9项填写婚姻变动的日期。第10项“末次月经日期”以随访获取的信息为主填报。第11项“怀孕胎次”包括活产、自流、人流、引产、死胎、死产的胎次。第13项“妊娠终止时间”包括自流时间、人流时间、引产时间和分娩时间。第14项“终止妊娠机构”填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妇幼保健所”和“其他”。第15项“妊娠结果”填写“活产”、“自流”、“人流”、“引产”、“死胎”、“死产”和“其他”。第18项“出生时间”应与13项“妊娠终止时间”的分娩时间保持一致。第20项“子女与育妇血缘关系”填写“双方亲生”,如果是再婚家庭,填写“母亲亲生”或“父亲亲生”,抱养的孩子填写“非双方亲生”。3第21项“子女出生健康情况”填写“健康”、“有缺陷”、“残疾”和“其他”第22项“当前避孕状况”填写“药具”、“宫内节育器”、“结扎”、“其他”和“未避孕”。第23项“避孕状态开始时间”填写使用药具的时间,上宫内节育器的时间和结扎时间。第24项“避孕实施机构”填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妇幼保健所”和“其他”。第25项“避孕终止日期”填写终止使用药具的时间,取出宫内节育器的时间和复通术的时间。表二填写人口变动信息第7项“身份证号码”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结构分类代码》(GB/T18848-2002)的规定,要认真填写身份证号码。第19项“流出地址“填写XX省XX县(市、区)。2、月报告单填写应注意的问题(1)指已婚育龄夫妇在填写月报告单时的现有子女,包括前妻、前夫所留子女及抱养、送养、出嫁的子女,不包括已死亡的子女。本月出生的子女要包括在现有子女数中,本月死亡的子女应从现有子女数中剔除。(2)婚姻变动为离婚的育妇不填写丈夫情况。(3)双胞胎出生填写时夫妇情况只填写一行,并填写第一个出生情况,第二个出生情况在紧接的下一行填写。(4)节育方法变动情况只填写当年节育措施情况,对迁入、迁出、退育等的已婚育妇,再不填写,而在人口及育龄妇女变动情况中的避孕方法中填写。(5)对迁入、迁出、退育等的已婚育妇,“已婚育妇”、“丈夫”、“现有子女”栏六栏应填写,在人口及育龄妇女变动情况中填写变动情况。(6)婚嫁到本村的育妇,是否已婚填写外村时的情况,如在本村初婚的,迁入应填写未婚。本村婚嫁到外村的育妇,是否已婚填写本村时的情况,如在外村初婚的,应填写未婚。男女双方均系本村的,不报迁入迁出。(7)当年清理出的历年漏报,另填写一张附在本月月报后,并要录入,但不计入当年出生。3、关于月报告单信息的几点说明(1)光棍汉抱养光棍汉抱养子女,上报时将育龄夫妇姓名全部填报为光棍汉姓名,汇总出生时就包括光棍汉抱养。(2)清理出的历年出生漏报,可以补报。补报历年漏报出生时,出生时间按孩子实际出生时间填写。计算出生孕情检出率、及时检出率,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落实率以及计划生育率时不包括漏报出生。如果一个育妇同时有两个出生漏报或两次节育漏报,则本月录入第一个出生漏报或第一个节育措施,下月再录入一个,逐月报完,否则系统不接受,输不进去。(3)死胎的填报。出生时没有生命现象为死胎,信息填报在节育措施中,不填报出生,也不填报死亡。4、注意事项(1)书面月报告单一式两份,村、乡各一份,不再给县计生局报送;(2)孕情及时排摸及时录入,以提高出生孕情及时检出率,起始怀孕时间要准确;(3)节育措施及时落实及时上报,以提高节育措施及时落实率;5、村级月报告单的填报汇总分析月报告单是计划生育统计信息的基层报告单,起报单位为村级,主要是填写育龄夫妇在本月发生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即婚姻、怀孕、生育、节育以及人口及育龄妇女变动情况,每月报告一次。需要注意以下项目:(1)月报告单人口总数,为本月月底时点该村的人口总数;(2)月报告单育龄妇女人数,为本月月底时点该村15~49岁的育龄妇女人数;(3)月报告单已婚育龄妇女人数,为本月月底时点该村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4)月报告单死亡人数,为本月该村死亡人数;4(5)月报告单迁入人数,为本月该村从外村迁入的人数;(6)月报告单迁出人数,为本月从该村迁出的人数。人口登记册1、册一户一张登记,每月对变动情况进行运转;2、表中的时间一律按照公历写,其余项目按照相应文字内容或数字填写;3、婚姻状况填写男女已婚人口的相应变动时间;4、变动类型填写迁入、迁出、死亡;5、对本户需要进一步说明的特殊个案在表底备注栏中进行备注;6、本表册不得涂改涂抹,保持封皮整洁。生育节育管理册1、填写生育节育管理册须注意:(1)填写对象及夫妇姓名,填写本年度安排的生育对象、计划外生育、节育对象。姓名一般要填写常用名,并与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节育卡填写的姓名保持一致。(2)出生年月和初婚年月必须填写准确,便于审查安排的一孩生育对象是否符合生育政策。(3)现有子女,指已婚育龄夫妇在安排生育指标时的现存活子女,计划外生育夫妇按当年生育后现有子女填写。注意:在当年安排的孩子出生后不能再倒回来填写。(4)最后孩子出生的时间和性别,安排生育一孩的不填写,安排生育二孩的必须填写一孩的出生时间和性别。填写最后孩子的出生时间和性别,可以判别安排的二孩指标是否符合生育政策。(5)安排生育孩次指安排生育的一孩、二孩,安排生育孩次,也就是当年出生的孩次。安排生育时间,指给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安排生育发放《生育保健服务证》的时间。(6)怀孕起始时间,指已婚育龄妇女开始怀孕的具体时间,也就是末次月经的年月。(7)当年生育时间,指孩子出生时间,具体填写到年月日,性别指出生孩子的性别。(8)当年节育方法,指结扎、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药具等。节育时间,指采用上述节育措施的时间,具体填写到年、月、日。(9)计划外生育者在“生育证号”栏内填写“计划外”,其它项目的填写同安排生育对象一致。(10)要对离婚、丧偶、剖腹产等特殊情况做以备注。2、该册共分三部分:(1)当年情况,包括本年度安排生育的夫妇,本年度生育了的夫妇。(2)附表一,上年7月、8月、9月三个月生育妇女的节育,除在上年度填写外,还应在本年度生育节育管理册中的附一页进行登记,并在个案前注明社名。(3)附表二,历年下欠对象节育情况及补救措施应附在最后一页,包括上年6月30日以前生育,在上报末未落实节育措施的育妇,“现有子女栏”内填写最小孩出生时间及孩次,“当年节育”栏中填写其当年落实措施情况。3、本表填写的顺序是:安排生育→怀孕→生育→节育。或计划外→生育→节育。4、生育节育管理册在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应用:(1)查阅安排生育的对象→督促孕检→掌握怀孕生当年人数→测算计划内出生人数→预计当年计划生育率。(2)督促已生育妇女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提高及时率→计算及时率。(3)从安排生育指标→怀孕→生育→节育,跟踪管理与服务,减少出生漏报。(4)当年安排的生育对象未生育者→安排为下年生育对象。环情服务登记册1、环情服务对象,是指已婚育龄妇女中所有采取放环措施的妇女。2、本年度内未出生、节育、初婚的,环情服务全年应为四次(放环2年以上无脱环史的,每年服务2次),应除去离婚、丧偶、绝经、不孕症、丈夫服刑的已婚育龄妇女。3、本季度落实放环的妇女,本季度不参加环检,下季度再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