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水利厅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水利建设和改革的意见》实施方案2008年5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水利建设和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建设与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意见》,推动全省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全省水利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大力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一)加快防洪除涝工程建设,提高防洪保障能力1、在全面完成14项治淮骨干工程扫尾验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治淮“新三项”工程建设(1)实施淮河流域平原洼地除涝工程。一是2009年完成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外资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查立项,2010年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工作并开工建设;二是2010年争取完成西淝河等应急洼地治理工程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查审批工作,并实施工程建设;三是2010年初完成其它淮河重点洼地治理工程可研报告,争取2011年立项。(2)实施行洪区调整与改造。一是2009年完成蚌埠以上寿西湖、董峰湖两个行洪区调整和蚌埠以下方邱湖、香浮段、临北段、花园湖四个行洪区调整的两项可研报告上报审—2—查,争取2010年批复立项;二是2011年前完成其它行洪区调整可研前期工作,争取2012年完成审查立项。(3)实施一般堤防加固及支流治理。2010年完成淮河一般堤加固可研报告审查,2010年前后争取批复立项;2010年前后完成新汴河治理立项;争取2010年完成淠河和史河治理可研报告,2012年前后立项。2、加快长江干支流治理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继续实施长江干支流治理工程。争取2009年批复青弋江分洪道项目建议书,2009年年底前可研报告上报水利部审查;争取2010年完成水阳江近期防洪治理可研报告审批和滁河近期防洪治理可研报告批复,推进长江应急崩岸治理工程可研报告立项工作;抓紧编制长江安庆、铜陵、马鞍山和芜裕段河道治理工程可研报告。3、加快排灌泵站建设2010年完成全省33处、装机18.03万千瓦的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任务;从2009年开始实施22处、装机14.85万千瓦的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继续实施沿江排涝泵站建设,争取2012年底前完成剩余的9.5万千瓦沿江排涝泵站建设任务,将我省沿江地区的排涝标准由目前的5-7年一遇提高到10年一遇。4、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结合新一轮城市发展规划,抓紧修订城市防洪除涝规划,完善合肥、安庆、芜湖、蚌埠、淮南等5座全国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除涝体系建设;加快马鞍山、铜陵、阜阳、黄—3—山等4座重要防洪城市和宣城、滁州、巢湖、池州、亳州、宿州、淮北、六安等市防洪工程实施进程;抓紧开展重点县城防洪工程建设,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5、加快下浒山、月潭水库等工程立项2009年完成项目建议书评估工作,2010年前后批复项目建议书,并完成可研报告上报审查。6、加快中小河流治理以《安徽省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建设规划》为依据,以中小河流防洪保安为重点,兼顾生态环境改善和重要城镇水源地保护,积极做好列入《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规划》名录中的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和分期实施意见,重点做好2009~2011年试点项目初步设计报批核备工作。2009年完成国家安排我省的山洪灾害防治试点项目。7、完善全省防汛抗旱决策指挥和预警预报系统到2012年基本建成全省重点防洪市县防汛抗旱决策指挥和预警预报系统。一是优化、充实防汛抗旱水情测报站网。研发和完善水文预报系统,修订和完善103套预报方案。建设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的预警系统。二是建成覆盖全省重要水利防洪工程和控制闸站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一体的安徽省工程远程视频监视系统。三是建成覆盖全省各市县的防汛抗旱通信与计算机一体化网络,建立省水利数据中心,为全省水利数据中心提供存储平台,实现数据的高效利用和数据的容灾保护。(二)加快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提高为民服务能力—4—1、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按照优先安排解决氟超标、砷超标、血吸虫疫区和市、县人民政府与群众积极性高、配套资金到位地区饮水安全问题的原则,兼顾各市、县间任务和投资平衡,层层分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到2011年底,解决全省规划内1626.26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2009年316.41万人,2010年343.85万人,2011年336.97万人。2、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190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到2010年基本完成列入国家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的8座大型水库、81座中型水库、206座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到2012年基本完成省计划内的1614座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其中2008年底已安排实施822座,2009年计划安排300座,2010年300座,2011年192座。3、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继续抓好淠史杭、驷马山、茨淮新河、新汴河、女山湖、花凉亭、青弋江等7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炉桥灌区列入国家投资计划;力争2015年前完成花凉亭、青弋江和女山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2020年前完成淠史杭、驷马山、新汴河和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同时,加快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争取每年立项建设2—3个重点中型灌区。4、实施农田水利工程—5—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为引导,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长效健康发展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沿淮及淮北地区重点开展大中沟清淤疏浚、堵坝拆除以及相应的桥涵配套;江淮丘陵区突出灌区支、斗、农渠的清淤整治和渠堤培土修复;沿江圩区主要抓好圩口堤防达标建设、圩内沟河疏通、水环境治理;皖南山区和大别山区大力兴建小型蓄水、引水、提水等抗旱工程。近期以淮河流域排涝规划为依据,按照分片实施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重点加大对沿淮淮北农田水利的治理力度。(三)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引江济巢工程等调水工程前期工作进度和立项步伐,争取尽早实施;积极开展引江济淮前期工作,为争取国家立项做好准备,进一步优化淮水北调规划,加快相关专题研究工作进度,推进前期工作,2009年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深入开展沿淮洪水资源化研究,优化大别山区水库群联合调度方案,提高洪水资源化率。通过政策、经济手段,推进污水处理再利用,凡是有条件利用中水的建设项目,取水审批时不再许可取用地表、地下水。(四)加快水生态建设,提高水生态保护能力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城乡居民供水安全。2009年完成《安徽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审查与报批工作,提出《安徽省重点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意见》,并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完成长江、淮河干流取、排水口普查和GPS定位,结合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6—监管;2013年前初步建成全省地表、地下水水量、水质监测网点。以丘陵山区水源工程建设为重点,促进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以及部分地区的山洪泥石流防治,每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面积400平方公里。二、落实水利建设扶持政策(一)建立和完善水利投入分级负责制按照事权划分、工程性质和受益范围,建立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投入机制。原则上,国家实施的关系国计民生的水利工程、国家扶贫重点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相关优惠政策地区的重点水利工程和跨省的重点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建设,以中央和省级投资为主,市、县配套投资为辅;省政府实施的民生工程、跨市及投资规模较大的省内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以省级投资为主,市、县配套投资为辅;其他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以市、县投资为主,省择其重点实行以奖代补。(二)加大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各级水利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支持,加快建立水利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制度。各级水利部门应根据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年度建设任务、中央对我省水利建设投入和同级水利建设投资规模等情况,科学编制水利建设资金年度预算,经财政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年度预算。除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水利建设资金外,地方各级政府应通过以下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一是对通过以工代赈、商品粮基地—7—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小农水资金等渠道下达的用于水利建设资金,按照批准的水利规划建设任务统筹整合使用。二是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兴办村内农田水利工程。三是广辟渠道,通过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引进外资等方式,筹集水利建设资金。(三)加大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投入省级每年安排的不少于1000万元的水利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省重大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各市县应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加大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加强项目设计任务书的管理,跟踪督办前期工作项目的进度,确保本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开工一批,推进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四)切实落实中央和省支农惠农政策,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建管同步的原则,认真编制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发展规划,为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投入提供科学依据。各县(市、区)农田水利建设规划要在2009年底前全部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或人大审批,并要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规范和引导有关部门资金切实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努力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投入,今后3年内全面完成我省19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并全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工程建设。同时各级财政应设立农田水利工程建—8—设补助专项资金并不断扩大资金规模,逐步建立、完善财政奖补机制,引导、支持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江淮杯”竞赛评比活动。以县为单位,从水利发展规划、年度兴修计划的制订和完善、县乡组织发动、“一事一议”活动开展、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年度兴修完成工程量、工程效益等方面综合评判,表彰奖励先进。三、深化水利改革(一)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完善我省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进一步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进程。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进一步理顺涉水行政事务的综合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完善统筹城乡水资源评价、规划、配置、调度、节约、保护,统筹水源地建设、防洪、取水、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等工作的管理机制,实现对水资源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统一管理。加快推进初始水权制度建设,2009年完成皖西大别山区水量分配方案,初步建立水权分配制度框架。建立健全能够发挥体制优势、强化行业管理的水务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强行业监管。积极推进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作、企业开发的水务良性运行机制。(二)深化水价改革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供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价格,使之逐步达到补偿成本,合理赢利的水平;加快调整水资源费标准,—9—规范发电、自来水、采矿等重点行业水资源费的征收,进一步理顺分级征收管理体制,不断推进取水计量设施、监控系统建设;稳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农业末级渠系水价改革,切实减轻农民不合理水费负担,遏制中间环节乱加价、乱收费的违规现象;改革水费计收方式,理顺水费征缴体制。规范收费主体和行为,完善以收费许可制、收费公示制、供水合同制为主要内容的水费计收管理制度,积极推广以水利部门直收为主和“供水公司+用水者协会+农户”的新型水费征缴管理方式。(三)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各级水利部门应加强投资政策研究,在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同时,制订地方配套资金筹措办法,多渠道增加水利投入。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综合管理部门搭建水利建设融资平台,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落实财政贴息等相关政策,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银行贷款;通过引进外资、利用世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将有偿出让小型水利工程的收入集中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滚动开发,促进良性循环。(四)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分级分部门负责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加强行业管理,强化以行政监察、审计为主的内部监督,提高监督成效。以质量和安全为重点,以保证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