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责任人担任;副组长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工程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验收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附件2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质量监督站:我单位建设工程,现已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满足建设部建质(2013)17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规定》和沪建交(2014)31号文件《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现定于月日组织竣工验收。现将竣工验收前有关资料送上,请审。竣工验收成员名单如下:验收组姓名单位专业职称职务组长副组长副组长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