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激素说明书学习体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临床上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生理条件下人体内产生的糖皮质激素在物质代谢的调节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使用超过生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以起到抗炎、抗过敏、抗休克以及免疫抑制等作用。以下是对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几点心得体会。一、严格把握适应症、禁忌症及不良反应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适应症主要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炎症及其后遗症、严重感染的辅助疗法、自身免疫性疾病、休克以及器官排斥反应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禁忌症主要包括:使用抗生素不能够控制住的感染、胃以及十二指肠的溃疡、动脉硬化、活动性肺结核、严重高血压、糖尿病、骨质疏松、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以及严重的癫痫等。当适应症与禁忌症共同存在时,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之后慎重决定。对于病情较为严重的适应症患者,即使具有禁忌症,也应该使用。虽然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能够抑制自身免疫,但是却不适用于治疗所有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寻常型银屑病等。此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休克治疗中的作用尚有一定的争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主要包括:对钙磷的动员,会引起骨质疏松、自发性骨折、肌肉萎缩以及加重糖尿病患者的病情等。另外,使得免疫功能受损会大大增加感染的可能,包括结核、真菌以及病毒感染等,但是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的抗炎、止痛以及退热作用会掩盖感染的发生。非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患者接受药理剂量糖皮质激素后易发生感染,这是由于患者原有的疾病往往已削弱了细胞免疫及(或)体液免疫功能,长疗程超生理剂量皮质类固醇使患者的炎性反应、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功能减弱,由皮肤、粘膜等部位侵人的病原菌不能得到控制。在激素作用下,原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此外,不良反应还包括月经不规律、皮肤变薄、多汗、精神和神经性疾病、急性胰腺炎、良性颅内高压以及无血管性骨坏死等。二、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治疗方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以及使用药物的特点进行综合分析之后制定,包括: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以及给药的途径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根据作用时间的长短分为短效、中效以及长效激素。短效激素对HPA的危害较轻,但是其抗炎的能力却较弱,主要用于治疗肾上腺功能不全;长效激素具有较强的抗炎能力,并且其作用时间较长,不足之处是抑制HPA较为严重,不宜作为长期治疗使用不同的疾病具有不同的治疗目的,因此,疗程也不一样,一般要求越短越好。当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进行全身治疗时,应首选口服,特殊情况除外。一般情况下,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只是用于辅助治疗。因此,应该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使用其他治疗方法进行综合治疗。三、注意事项1.用药注意妊娠期用药: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尚未证明对人类有致畸作用。妊娠时曾接受一定剂量的糖皮质激素者,所产的婴儿需注意观察是否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表现。对早产儿,为避免呼吸窘迫综合征,而在分娩前给母亲使用地塞米松,以诱导早产儿肺表面活化蛋白的形成,由于仅短期应用,对幼儿的生长和发育未见有不良影响。哺乳期用药:生理剂量或低药理剂量(每天可的松25mg或强的松5mg,或更少)对婴儿一般无不良影响。但是,如乳母接受药理性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则不应哺乳,由于糖皮质激素可由乳汁中排泄,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如生长受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受抑制等。小儿用药: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需十分慎重,因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用短效(如可的松)或中效制剂(如强的松),避免使用长效制剂(如地塞米松)。口服中效制剂隔日疗法可减轻对生长的抑制作用。儿童或少年患者长程使用糖皮质激素必须密切观察,患儿发生骨质疏松症、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青光眼、白内障的危险性都增加。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应用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骨质疏松。2.对诊断的干扰:①糖皮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血钾下降;②对外周血象的影响为淋巴细胞、单核细胞及嗜酸、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胞和血小板增加,后者也可下降;⑥活性较强的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可使尿17-羟皮质类固醇和17酮类固醇下降;④长期大剂量服用糖皮质激素可使皮肤试验结果呈假阴性,如结核菌素试验、组织胞浆菌素试验和过敏反应皮试等;⑤还可使甲状腺131I摄取率下降,减弱促甲状腺激素(TSH)对TSH释放素(TRH)刺激的反应,使TRH兴奋试验结果呈假阳性。干扰促黄体生成素释放素(LHRH)兴奋试验的结果;⑥使同位素脑和骨显像减弱或稀疏。3.随访检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者,应定期检查以下项目:①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试验,尤其是有糖尿病或糖尿病倾向者;②小儿应定期监测生长和发育情况;③眼科检查,注意白内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发生;④血清电解质和大便隐血;⑤高血压和骨质疏松的检查,老年人尤应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