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临洮县特教学校“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家长协议书临洮县特殊教育学校为了更好的关爱残疾儿童,让残疾儿童感受到社会的温暖,特此进行“送教上门”服务,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1.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至_______年_______月止,协议期满协议内容自然终止。2.家长应积极配合教师完成上门服务。3.家长对教师的教学如有不满意,可以向此教师的主管领导反映,但不能对教师进行人格侮辱和人身伤害。4.家长应需要长期坚持“送教上门”服务。5.家长有义务协助教师完成培训、康复内容。6.教师不可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7.送教上门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8.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不能出现歧视残疾儿童的语言,不能殴打残疾儿童。9.教师不得利用业务之便向家长推荐儿童的医用药品。10.教学过程中儿童身体出现不适症状,及时告知家长,不能擅自处理。11.本协议签订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12.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一份,家长一份,经学校、家长签字后生效。13.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家长签字:学校签字: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