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地基与基础/地基分项工程名称素土、灰土地基分项分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容量1200M2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部位1-10\A-E轴地基施工依据验收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主控项目验收项目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最小/实际抽样数量检查记录检查结果1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试验合格,报告***∨2配合比设计要求/试验合格,报告***∨3压实系数设计要求/抽查12处,全部合格100%//一般项目1石灰粒径(mm)≤512/12抽查12处,全部合格100%2土料有机质含量(%)≤512/12抽查12处,全部合格100%3土颗粒粒径(mm)≤1512/12抽查12处,合格11处91.7%4含水量(与要求的最优含水量比较)(%)±212/12抽查12处,全部合格100%5分层厚度偏差(与设计要求比较)(mm)±5012/12抽查12处,全部合格100%///施工单位检查结果专业工长: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素土、灰土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1010101001验收依据说明:【规范名称及编号】《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4.1一般规定4.1.1建筑物地基的施工应具备下述资料:1.岩土工程勘察资料。2.临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类型、分布及结构质量情况。3.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及需达到的标准、检验手段。4.1.2砂、石子、水泥、钢材、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4.1.3地基施工结束,宜在一个间歇期后,进行质量验收,间歇期由设计确定。4.1..4地基加固工程,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验段施工,论证设定的施工参数及加固效果。为验证加固效果所进行的载荷试验,其施加载荷应不低于设计载荷的2倍。4.1.5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4.1.6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小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4.1.7除本规范第4.1.5、4.1.6条指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可随意抽查,但复合地基中的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振冲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及夯实水泥土桩至少应抽查20%。4.2灰土地基4.2.1灰土土料、石灰或水泥(当水泥替代灰土中的石灰时)等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灰土应搅拌均匀。4.2.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分层铺设的厚度、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的搭接长度、夯实时加水量、夯压遍数、压实系数。4.2.3施工结束后,应检验灰土地基的承载力。4.2.4灰土地基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表4.2.4的规定。表4.2.4灰土地基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目1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2配合比设计要求按拌和时的体积比3压实系数设计要求现场实测一般项目1石灰粒径mm≤5筛分法2土料有机质含量%≤5试验室焙烧法3土颗粒粒径mm≤15筛分法4含水量(与要求的最优含水量比较)%±2烘干法5分层厚度偏差(与设计要求比较)mm±50水准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