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根据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办按照《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之要求,以专题文件、会议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发动,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排查存在的问题,以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影响制约安全生产最关键的问题为重点,找准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监管工作服务于民、取信于民。现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一是强化“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按照《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湘办发〔2013〕5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湘政办发〔2013〕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抓紧构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制度。要求各供水企业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与党政工作分工同步明确、绩效同步考核,落实“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严格专题会议议事制度。各供水企业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领导、一线班组长的安全责任。重点落实隐患查治、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规章规程等。重点落实企业自身安全考核制度。要求各供水企业每月、每季、全年进行安全绩效考核,确保企业随时处于安全运行状态。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力度。充分利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制度,确保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危害隐患因素的识别能力、防范处置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二、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查治长效机制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是统领供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我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见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供水行业实际,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抓严,积极探索和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长效机制。一是规范隐患排查管理。结合我市供水行业实际,就突出的、常见的安全隐患梳理制定《安全隐患查治一张表》,指导和督促企业按照隐患排查表实行班班(天天)排查、督促企业落实隐患自主排查整改机制,促使企业全体员工能够识别隐患、排查隐患、防范隐患和处置隐患。二是规范隐患查治监管。建立和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制度,3-9月份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确保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危害隐患因素的识别能力、防范处置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各企业实行班班查治、班组长作业现场全程随时排查、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定时抽查、企业分管领导每天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周抽查3次。安全监察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法,重点检查企业隐患排查制度执行和隐患的整改情况。3-9月共开展专项督查6次。三是规范隐患查治制度。为促进企业落实隐患查治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层层建立隐患排查表报告制度。各供水企业坚持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查治小结“每月一报”,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隐患自主排查和整改的主体责任,实现安全隐患的全闭合管理。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30人次,监督检查供水企业36家次,责令改正1起。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