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书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承包内容: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6、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二、双方工作1、甲方工作1.1、甲方于开工前3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1套,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1·2、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到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1·3、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1·5、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1·6、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7、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等到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1·8、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9、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限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2、乙方工作⒉1、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⒉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⒉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事宜。⒉4、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限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⒉5、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⒉6、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不得乙方承担。⒉7、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造成的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⒉8、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高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⒉9、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⒉10、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工期⒊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⒊2、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的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⒊3、甲方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⒊4、甲方现场代表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⒊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进度款,影响施工下常进行,工期顺延。3.6、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⒊7、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⒊8、因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扬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⒊9、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⒋1、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⒋2、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细木工程(油漆前)⒋3、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⒋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⒋5、工程竣工后,甲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⒋6、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5、材料设备的供应⒌1、乙方按双方约定的《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乙方供应的材料与《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⒌2、乙方应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⒌3、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⒌4、乙方供应的材料,经甲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⒌5、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⒌6、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其责任并赔偿其损失。6、工程变更⒍1、甲方变更设计,应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⒍2、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⒍3、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⒍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⒍5、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起劲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用品天后自行生效。⒍6、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1)合同附件程预算书中只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附什工程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附什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款。⒍7、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⒍8、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⒍9、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正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算利润。7、工程价款及结算⒎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⒎2、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全部垫资施工。甲方在年月日前支付全部工程款给乙方。⒎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⒎4、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⒎5、结算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8、索赔⒏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⒏2、乙方未按全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⒏3、索赔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书;(2)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3)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行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9、安全生产和防火⒐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⒐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并于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⒐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⒐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10、违约责任⒑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赔款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⒑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尝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0元。⒑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违约金。⒑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11、保修⒒1、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1年。⒒2、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⒒3、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⒒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⒒5、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它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12、争议⒓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⒓2、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劳动部门进行调解;⒓3、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向仲载委员会申请仲载或向昆明市人民法院起诉。13、合同解除和终止⒔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⒔2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14、附则⒕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地址:地址: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