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工作的基本知识和主要内容一、举办纪检委员培训班的意见和目的中国共产党党章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第四十三条”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党章是党内的根本法规,规定基层党组织设纪律检查委员,说明了纪律检查工作的权威性和重要性。中纪委召开了第四次全体会议,吴官正书记在会上作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有力保证》的报告。报告中指出:“各级纪委在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报告中还指出:“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不断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能力”。(一)实践看纪律检查委员是纪检监察队伍的一支生力军,是纪检监察工作一支不可缺少的基层力量,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因此,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和依靠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作用就显得更加重要。(二)通过培训,掌握纪检监察的基本知识,明确检查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履行好职责,协助党委、总支、支部作好纪律检查工作,为总公司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二、纪律检查的基本知识(一)纪律检查的基本含义“纪律检查”是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维护党的纪律的活动。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纪律检查制度建设活动。二是纪律检查工作实践活动。三是纪律检查理论研究活动。(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性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的职能机关。基本性质有:一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的“执法”机关。二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的监督机关。三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机关。四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机关。五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机关。(三)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助反腐败工作。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是党章规定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三项任务之一,也是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最重要的基本任务。它贯穿于纪律工作始终。同时,党根据一定历史阶段的任务和党内政治生活的状况,制定了其他一系列党内法规作为党章的补充。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维护党章的同时,也负有维护这些党规党法的重要任务,实际上是维护党章的具体化。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这项工作任务就是对检查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处理检查对象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行为,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实现党的奋斗目标。3、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是新党章增加的内容。这项工作任务是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性质所决定的,是由党风与党纪密不可分的关系决定的,是党的历史经验教训和党风问题对于党的事业的极端重要性而提出的是为了适应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建设的需要对纪检机关提出的新要求,纪律检查机关要完成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任务,必须全力以赴地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四)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是指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权限。它是依照党和政府的职能分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通过党章、党内法规、国家立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及其行使权力的范围和限度。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主要有: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监督权主要有七个方面:参加、列席和召集有关会议权;初步核实权;反映报告权;请求复查权;提出申诉权;对提拔干部的审核意见权;巡视权。检查权是指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被检查对象行使事前、事中、事后检查的权力。主要包括:会议权;询问权;了解权。调查权是指纪律检查机关对检举、控告和检查中发现的党组织或党员的有关违纪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或经初检后发现党组织或党员有违犯党纪的行为需要给予一定的党纪处分而决定立案后,实施调查权,取证的权力。有权采取8个方面的措施如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规定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即实行“两规”,建议和决定调查对象停职检查。建议权,是指纪律检查机关对被检查对象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后,向被检查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权受理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力。党纪处分权是指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按其违纪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程度给予一定的党纪处分的权力。主要包括:有权作出处分决定;有权批准处分;有权改变处分。(五)纪律检查机关的基本工作内容党章在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任务的基础上,还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工作内容,即“各级纪律检查委员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或申诉”。1、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按照职能和规定程序处理解决来信来访问题,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的工作。它是促进党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党内外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力,对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纪律检查的基础性工作。2、案件检查工作。案件检查工作是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依照党章和党的纪律,对查明党内违纪案件或反映党纪问题的事实真相而进行的工作。3、案件审理工作。案件审理工作是指党的纪检机关对调查结束党员的违纪案件所作的审核处理工作,案件审理工作是检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的重要环节,案件审理是对违纪问题的认定,按照规定,正确处理违反党纪的党员。4、教育工作。教育工作是指党的纪检机关根据党章赋予的职责和自身的工作特点在党内进行以提高党员遵守纪律自觉性为主要目的有组织的经常性的思想引导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这是一项基础工作和治本措施。(六)反腐倡廉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三项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内容。1、反腐倡廉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反腐倡廉放到全国工作大局中把握。2、反腐倡廉的工作方针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3、反腐倡廉的三项工作格局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4、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三、纪律检查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章规定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处理检查对象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行为。为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召开了第四次全会,吴官正书记做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的报告,报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责。能否履行好这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直接关系到党的政策纲领、政策目的和国家各项任务的胜利实现。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任务和部署,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四中全会的精神贯彻落实。”根据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基层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七个方面。(一)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四大纪律是: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政治纪律——它在党的纪律中具有主导的地位,它是保持全党在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实现党的各项任务的保证。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在政治和思想上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组织纪律——组织纪律的核心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都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经济工作纪律——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财政金融工作制度,不得超越职权规定,插手财政金融工作。群众工作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努力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反对形形色色的官僚资主义,不允许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八项要求是:(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在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我理解领导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就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党的纪律,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组织制度与领导制度,也是最重要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革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它几次总结党的历史上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从历史上正反两面经验,反复说明这样一个道理:我们党什么时候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党的组织就巩固,发展和壮大,党的领导就坚强有力,革命的事业就健康发展;反之什么时候违背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内的正常生活秩序就要受到破坏,党的领导就要发生重大失误,革命和建设事业就要遭到破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什么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党章具体化为六项规定,其中“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的总的原则或总的规定总的要求。我们党根据多年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实践,提出了十六字领导方针,即“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这个方针是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之一,是党委内容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具体体现。1996年,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就已经指出“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奖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一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三)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一次民主生活会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必须突出重点,通过:“上级点,自己找,群众提,互相帮”,找出主要矛盾和优先解决的重大问题作为主题,列入民主生活会集中加以解决。(四)实行政务公开的工作实行公开的目的和意义。实行公开是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努力实践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途径;是增强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保证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