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育人”三一中队主题活动实验小学松龄路分校贫困生认定办法•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有效规范我校贫困生的管理工作,避免通过简单、模糊的印象来认定贫困生,而影响对贫困生的有效援助。特制定本贫困生认定办法。•一、贫困幼儿条件•1、家庭主要人口无职业,或家庭主要劳动力无固定收入。•2、孤儿或是单亲家庭且家庭无稳定收入。•3、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最底保障线。•4、家庭主要成员的健康状况:家庭主要成员有残疾。或近两年内,家庭主要成员或直系亲属中有患重、恶、大疾病的。以上情况必须有镇、村两级部门出具的证明。•二、认定程序•1、个人申请经济困难的学生,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镇、村两级开具的证明,在每学年初将申请及证明材料交班级认定小组。a本人家庭成员及其所从事的职业状况;b近两年来家庭经济收入及支出情况;c本人在校生活状况及学习、品德等表现;d其他特殊情况。•2、班级评议由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2-3人组成评议小组,根据个人申请、证明材料等情况进行综合民主评议,提出贫困学生名单,报政教处。活动一:同学之间互助:活动二:说一说:感恩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