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知识产权承诺函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现就采购文件总则“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规定作出如下承诺:1、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我单位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单位将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单位将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的知识产权不是我单位所拥有的,则我单位投标报价已经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成都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