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一、各类人员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计划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完成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专(兼)职消防管理员(1)掌握消防法律法规,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向上级报告。(2)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3)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4)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5)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培训。(6)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7)记录有关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员(1)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2)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h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逐级上报。(3)核实、确认报警信息,及时排除误报和一般故障。(4)发生火灾时,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报警和启动相关消防设施。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1)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3)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5)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志愿消防(1)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志愿消防队中的职责分工。(2)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消防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2队员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3)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4)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人员疏散、救助伤员、保护现场等工作。一般员工(1)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认真执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2)保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4)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5)发生火灾后,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群众安全疏散。(6)接受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掌握火灾的危险性和预防火灾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及火灾现场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使用灭火器材和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巡查1.防火检查防火检查频率防火检查主体及对象每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每周社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班前班后员工对本岗位2.防火巡查防火巡查频率防火巡查主体及对象每日社会单位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2h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2次公众聚集场所夜间防火检查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1.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2.发生火灾后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3.性质重要、发生事故影响全局的部位。4.财产集中的部位。5.人员集中的部位。四、火灾隐患及重大火灾隐患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可不判定直接判定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可以立即改正的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3能立即改正的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因国家标准修订引起的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对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进行了消防技术论证,并已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甲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或住宅、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生火灾不足以导致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五、消防档案保存期限保存期限档案内容长期保存消防设施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及验收技术检测等原始技术资料不少于五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不少于一年《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六、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法规、制度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客观依据单位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主观依据员工的变化程度、消防安全素质和防火灭火技能等七、应急预案演练规划应急疏散预案演练频率单位每半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其他单位4八、施工现场的火灾风险及管理职责火灾危险性1)易燃可燃材料多2)临建设施多,防火标准低3)动火作业多4)临时电气线路多5)施工临时员工多,流动性强,素质参差不齐6)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火灾危险性大7)隔音、保温材料用量大8)现场管理及施工过程受外部环境影响大火灾成因用火、用电不慎和遗留火种初期不能及时扑灭所导致管理职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防火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消防首考之年高于全国十倍通过率扣伍肆贰零贰叁壹叁叁渠道押题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九、施工现场重点区域的布置原则出入口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固定动火作业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危险品库房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十、临建工程防火间距临建用房与在建工程1.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储存等场所严禁设置于在建工程内。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3.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4.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临建用房间1.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关规定。2.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要求:(1)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2)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十一、临时消防救援设施设置要求1.施工现场内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2.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5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3.临时消防车通道宜为环形。4.临时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5.临时消防车通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志。6.临时消防车通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1.需设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施工现场。(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2)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在建工程。(3)超过10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要求。(1)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3)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十二、施工现场内建筑的防火要求临时用房宿舍、办公(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2)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应≯300㎡。(3)建筑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200㎡时,应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应≯25m。(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1.0m: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1.5m。(5)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应≯30㎡,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宜≯100㎡。(7)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应≯15m,房门的净宽度应≮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m2时,房门的净宽度应≮1.2m。(8)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特殊用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2)建筑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应≯200m2;可燃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应分别布置在不同的临时用房内,每栋临时用房的面积均不应超过200m2。(3)可燃材料库房应采用不燃材料将其分隔成若干间库房。(4)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应≯lOm,房门的净宽度应≮0.8m。组合建造功能用房(1)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2)现场办公用房、宿舍不宜组合建造。(3)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组合建造;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组合建造;餐厅与厨房操作间可组合建造。(4)会议室与办公用房可组合建造;文化娱乐室、培训室与办公用房或宿舍可组合建造;餐厅与办公用房或宿舍可组合建造。6(5)施工现场人员较为密集的如会议室、文化娱乐室、培训室、餐厅等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在建工程临时疏散通道(1)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材料、难燃材料建造并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同步设置,临时疏散通道应具备与疏散要求相匹配的耐火性能,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2)临时疏散通道应具备与疏散要求相匹配的通行能力。(3)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时,且坡度>25°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4)临时疏散通道应具备与疏散要求相匹配的承载能力。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爬梯时,应有可靠固定措施。(5)临时疏散通道应保证疏散人员安全,侧面如为临空面,必须沿临空面设置高度≮1.2m的防护栏杆。(6)临时疏散通道如搭设在脚手架上,脚手架作为疏散通道的支撑结构,其承载力和耐火性能应满足相关要求。进行脚手架刚度、强度、稳定性验算时,应考虑人员疏散荷载。(7)临时疏散通道应保证人员有序疏散,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进行疏散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