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操作规程1、报警处置管理1.1值班保安员听到报警器报警,如显示屏显示浓度在25LEL以下,应将报警的预警器进行复位并通知安监员亲临现场,要求现场人员进行通风处理和挥发源进行有效控制;1.2如显示屏显示浓度在25LEL以上,应立即通知安监员,安监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现场作业,排除挥发源;并强制采取通风措施,在确保消除故障后方可恢复作业;中控室值班员要报告报警器的编号和区域;并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配合安监员进行登记。1.2.1浓度超标报警的该区域责任人(见序列号)接到安监员的通知后,迅速将通风设备打开,查找报警探头报警的原因。1.2.2首先弄清有哪些可能的泄漏点,并推算它们的泄漏压力,单位时间的可能泄漏量、泄露方向等。1.2.3根据场所的主导风向,空气可能的环流现象及空气流动上升趋势,以及车间的空气自然流动的习惯通道等,来综合推测当发生大量泄漏时可燃气体平面上的自然扩散趋势方向图。1.2.4根据已形成的本监测范围的可燃性气体泄漏的立体流动概念,就可以在其流动的下风位置做出初始点方案。2、设备管理2.1安监员每天要对各区域的探头完好程度进行检查;2.2探头要保持干燥、通风,不能被水淋和溶剂污染。2.3安全主任要组织安监员每季度对报警探头的灵敏度进行测试,及时排除故障,保障正常运行;如发现探头损坏,申请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并跟踪落实情况,将处理结果报行政人事部备案。2.4每年度联系有资质的机构对报警探头进行维修保养。2.5现场操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导致探头损坏或安监员管理不善造成损坏的,按公司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