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二、国旗护卫队队简介三、国旗护卫队各项规章制度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旗护卫队管理办法》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旗护卫队队列条令》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旗护卫队队内考核细则》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旗护卫队换届制度》5、《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旗护卫队办公室管理办法》6、《国旗护卫队队员综合素质测评附加分加分细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旗护卫队简介为激发广大师生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情操,建设高品位校园文化,校长办公会于2000年11月23日决定,由校团委组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国旗护卫队,并于2001年1月1日正式成立。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根据《国旗法》的规定,在每工作周的周一、周五、重大节日、学校重大仪式或庆典活动上执行升降国旗任务。国旗护卫队自成立以来,政治先进、学习努力、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出色地完成了学校赋予的各项任务,已成为我校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成为我校大学生的骄傲。到20012年为止,国旗队已走过了12年风雨历程,队伍的各项制度已趋完善,队员们以满腔的热情服务于这支队伍,并在队伍中提高了自己的各项素质。目前,这支队伍正朝着更高更远的目标不断发展,相信定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0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的国旗制法说明制作。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外交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管理。国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第五条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一)北京天安门、新华门;(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三)外交部;(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过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第六条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人日升挂国旗。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第七条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不以春节为传统节日的少数民族地区,春节是否升挂国旗,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自治地方成立纪念日和主要传统民族节日,可以升挂国旗。第八条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型展览会,可以升挂国旗。第九条外交活动以及国家驻外使馆领和其外交代表机构升挂、使用国旗的办法,由外交部规定第十条军事机关、军队营区、军区舰船,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升挂国旗。第十一条民用船舶和进入中国领水的外国船舶升挂国旗的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二条依照本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挂起,傍晚降下。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第十三条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第十四条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的贡献的人。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依照本条规定下半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第十五条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列队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在外事活动中同时升挂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旗时,应当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或者国际惯例升挂。第十六条在直立的旗杆上升旗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落地。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第十七条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第十八条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第十九条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第二十条本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附:国旗制法说明(1949年9月2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国旗的形状、颜色两面相同,旗上五星两面相对。为便利计,本件仅以旗杆在左之一面为说明之标准。对于旗杆在右之一面,凡本件所称左均应改右,所称右均应改左。(一)旗面为红色,长方形,其长与高为3与2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5颗。一星较大,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3/10,居左;四星较小,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1/10,环拱于大星之右。旗杆套为白色。(二)五星之位与画法如下;甲、为便于确定五星之位置,先将旗面对分为4个相等的长方形,将左上方之长方形上下划为10等分,左右划为15等分。乙、大五角星的中心点,在该长方形上5下5,左5右10之处。其画法为,以此点为圆心,以3等分为半径作一圆。在此圆周上,定出5个等距离的点,其一点直线所构成之外轮廓线,即为所需之大五角星。五角星之一个角尖正向上方。丙、4颗小五角星的中心点,第一点在该长方形上2下8、左10右5之处,第二点在上4下6、左12右3之处。其画法为:以以上4点为圆心,各以1等分为半径,分别作4个圆。在每个圆上各定出5个等距离的点,其中均须各有一点位于大五角星中心点与以上4个圆心的各联结线上。然后用构成大五角星的同样方法,构成小五角星。此4颗小五角星均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五角星的中心点。(三)国旗之通用尺度定为如下5种,各界酌情选用。长288公分,高192公分。长240公分,高160公分。长192公分,高128公分。长144公分,高96公分。长96公分,高64公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旗护卫队管理办法(2002年3月18日校团委会议通过)一总则1为激发广大师生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情操,建设高品位校园文化,校长办公会于2000年11月23日决定,由校团委负责组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国旗护卫队。2001年1月1日校国旗护卫队成立并首次执行升旗任务。2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根据《国旗法》的要求和学校实际,在每工作周的周一、学校重大仪式或庆典活动上执行升降国旗任务。3国旗护卫队由校团委负责管理、指挥及后勤保障。4国旗护卫队队伍建设的目标是:西安地区高校一流的大学生国旗护卫队。5国旗护卫队队伍建设的要求是:政治先进、成绩优良、技术过硬、纪律严明。6为加强国旗护卫队队伍建设,特制定本条令。二誓词1大学生加入国旗护卫队必须进行宣誓。2誓词:我志愿加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旗护卫队,热爱祖国,热爱建大,遵守《国旗法》和校规校纪,维护国旗尊严,履行队员义务,执行护卫队条令,严守护卫队纪律,爱岗奉献,团结协作,刻苦学习,全面发展,为国家富强和学校发展贡献力量。三队员选拔1凡我校在籍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国旗护卫队;2国旗护卫队队员在队时间一般为1~2年;3校团委于每年十月份选拔新队员,选拔条件是:⑴爱国爱校,自愿报名参见国旗护卫队;⑵身体健康、体态良好,男身高175厘米以上、女身高165厘米以上;⑶经院(系)、部团组织推荐,党、团员优先;⑷除有特别说明,限男生。四护卫队队员职责队员必须维护和捍卫国旗的尊严。努力学习政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认真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旗护卫队队列条令》及本《管理办法》。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队员,维护国旗护卫队的集体荣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愿服役,无私奉献,荣誉第一。刻苦训练,熟练掌握技术动作。五队员礼节队员听到上级呼唤自己时,应当立即答A到@,回答问话时,应当自行立正。领受首长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当回答“是”。对外礼节⑴队员应当讲文明、有礼貌。⑵遇到上级视察应当敬礼。六队员仪容1队员必须按照规定着制服,保持仪容严整;2严格按照规定佩带帽徽、肩章、领花、授带等;3制服应当保持整洁,配套穿着,不得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将手插入衣裤兜;4除执行任务外,不得随便穿着制服,不得外借;5队员头发应当整洁,男队员不得流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帽墙下长发不得超过1.5厘米。七国旗护卫队组织建设1国旗护卫队直接受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领导;2国旗护卫队设校团委直属团支部,团支部根据《团章》,结合学校及国旗护卫队情况开展工作;3国旗护卫队设队委会,负责护卫队行政事务,队委会职数为2~3人;4团支部和队委会共同负责国旗护卫队的建设,向校团委负责;5国旗护卫队队员在参加护卫队(团支部)活动的同时,仍参加所在班级(团支部)的活动,并享有一切权利;八处罚及奖励1国旗护卫队队内处罚的原则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2处罚的方式有:警告、记过、除名三种;3警告、记过可由团支部、队委会联席会议做出;除名须由团支部、队委会联合提议,三分之二以上队员同意方可通过,并上报校团委;4凡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党纪、团纪及行政处分者国旗护卫队自动将其除名;5国旗护卫队队内处罚细则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旗护卫队队内处罚条例》;6国旗护卫队可以以团支部为单位,参加学校团内表彰;8在队时间超过一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颁发证书。九其他各院(系)团组织要主动关心国旗护卫队队员的健康成长,维护其合法权益。十附则本办法由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2008年4月修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旗护卫队队列条令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旗护卫队的队列动作、队列队形和队列指挥,保持整齐划一和严格正规的队列生活,制定本条令。二、本条令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旗护卫队现役人员,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本条令没有规定的有关内容,按照学校颁发的有关条令,条例和规章执行。三、本条令是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旗护卫队队列生活的准则和队列训练的基本依据。全体队员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令,加强队列训练,培养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过硬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性和协调一致的工作,促进国旗护卫队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四、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国旗护卫队及队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条令。五、队列纪律(一)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二)姿态端正,军容严整,精神振作,严肃认真;(三)按照规定的位置列队,集中精力听指挥,动作迅速、准确,协调一致;(四)保持队列整齐,出、入列应当报告并经允许。第二章队列指挥六、队列指挥位置指挥位置应当便于指挥和通视全体。通常是:停止间,在队列中央前;行进间,纵队时在左侧中央前,必要时在中央前,横队;并列纵队时在左侧前或者左侧,必要时在右侧前(右侧)或者左(右)侧后。七、队列指挥方法队列指挥通常用口令。行进间,动令除齐、正步互换时落在左脚,其他均落在右脚。变换指挥位置,通常用跑步(5步以内用齐步),进到预定的位置后,成立正姿势下达口令。纵队行进时,可以在行进间下达口令。八、队列指挥要求(一)指挥位置正确。(二)姿态端正,精神振作,动作准确。(三)口令准确、清楚、洪亮。(四)清点人数,检查着装。(五)严格要求,维护队列纪律。第三章队列队形第一节单个队员的队列动作九、单个队员的队列动作1、基本队形队列的基本队形为横队,纵队,并列纵队。需要时,可以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