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钟秀勇民法讲义提要表一:2006-2015年民法分值分布统计表年份总分总则物权合同侵权债法婚姻继承知产20067410152543241120079781730117461420089514242111104110200992111935624411201090111835652310201189722275104311201292427383315112013921116271211131120149291146931492015922535表四:民法核心考点一览表部门每年必考或者十有八九要考的内容总则①民事法律关系(特别是民事权利的分类)。②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复代理、间接代理。③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荣誉权。④诉讼时效的性质、客体、期间、中断。⑤精神损害赔偿。⑥法人(分类、法人的能力、法人机关)。物权法①物权请求权(第34、35条)。②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或动产物权变动(第9、15条、第23-24条)。③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第28-31条)。④善意取得(第106-108条)。⑤抵押权。⑥共有。⑦占有的分类、占有保护(第242-245条)。⑧地役权。⑨留置权。债法①无因管理。②不当得利。③保证。④债的消灭。侵权法①被监护人致人损害和被监护人遭受损害。②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③用人单位责任。④物件致人损害。⑤地面施工致人损害。⑥公平责任。⑦医疗损害侵权。⑧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⑨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合同法①合同的成立(要约、承诺、格式条款、缔约过失、悬赏广告)。②可撤销的合同。③效力待定的合同。④债权人撤销权与代位权。⑤合同解除。⑥违约责任(实际履行、违约金与惩罚性赔偿)。⑦买卖合同(保留所有权买卖、特种买卖、一物数卖、多重买卖、风险负担)。⑧合同权利转让与债务承担。⑨租赁合同(特别是转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卖不破租赁)。⑩技术合同。婚姻法①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②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③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继承法①法定继承人的顺序。②遗嘱继承与遗嘱的撤销。③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知产①委托作品、合作作品、演绎作品等著作权的归属。②著作权的内容(特别是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③表演者权、录音制品制作者权。④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⑤专利权的内容。⑥专利侵权的判断与抗辩事由。⑦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记和不能注册的标记。⑧注册商标的撤销。⑨商标侵权的形态。2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结构图自然人(权利能力、宣告死亡)权利主体法人、其他组织(权利能力、成立、消灭)权利客体(物、人格利益、身份利益、无形财产、给付)民法总则权利内容权利的权能(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基于意思表示的权利变动(法律行为、代理、行为能力)权利变动基于时间经过的权利变动(诉讼时效)3第一讲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成立(★)公式: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法律规范(交易习惯、法理)=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事实分类图状态自然事实事件绝对事件相对事件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行为表示行为意思通知准民事法律行为观念通知行为情感表示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无因管理、侵权行为、事实上的处分等)下列事实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1)好意施惠关系。(情谊关系)(2)法外空间(3)婚约。与婚约相关的问题是彩礼,返还彩礼的三种例外情况。(4)合同界域之外的约定。4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人格权法律关系人身法律关系身份权法律关系绝对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财产法律关系物权法律关系物权请求权法律关系占有保护请求权法律关系侵权之债债合同之债相对民事法律关系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单方允诺之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仅含一组权利义务)复合民事法律关系(含两组以上权利义务)民事法律关系主民事法律关系(两个法律关系中能独立存在者)从民事法律关系(两个法律关系中不能独立存在者)调整型民事法律关系(因合法行为产生)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因违法行为产生)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认定(★★★)1.按揭(Mortgage)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甲(房屋开发商)乙(银行)丙(购房人)丁(保险公司)【例2】丙(购房人)向甲(房地产开发商)购买一套房屋,价款300万元。丙向乙(银行)贷款300万元,分20年还清本息。丙将所购房屋在丁(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指定受益人为乙。(1)甲、丙:商品房买卖合同(2)乙、丙:①(向第三人履行的)借款合同(借款由乙直接支付给甲);②房屋抵押合同(丙将房屋抵押给乙,为乙设立抵押权)。(3)丙、丁:(向第三人履行的)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由丁支付给乙)。注意:该保险合同不是按揭的必要内容。5(4)甲、乙:①保证合同(甲为保证人)。解释:在给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前,不能在丙的房屋上为乙设立抵押权(最多只能办理抵押权的预告登记),为了担保乙对丙的借款债权,在抵押权设立之前,由甲担任保证人,从而在甲、乙间成立保证合同。②回购(非必要内容)。解释:丙无力还本付息时,由甲替丙还本付息(本质系一种保证责任),然后甲对丙代位求偿。若尚未给丙办理过户登记,甲可解除与丙间的买卖合同;若已给丙办理过户登记,以替丙还本付息为代价买回。2.加盟连锁(Franchise)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甲乙……丙丁【例3】甲(捷斯公司,拥有汽车“捷斯”商标)。乙系北京的加盟商,丙系天津的加盟商。丁在乙处购买“捷斯”汽车一辆,长期在天津使用。(1)甲、乙:契约性联营。①《民法通则》第53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②加盟连锁的本质: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规定,在特许者同意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③甲、乙不成立合伙性联营。原因:未共同投资、共担风险。(2)合同责任:严格坚持合同相对性规则。①乙、丁间买卖合同仅约束乙、丁。②丁购买的汽车需要定期矫正轮胎。按照乙当初的承诺,丁可在任何一个加盟店免费矫正,丁于是请求丙矫正。这个承诺是一个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合同法》第65条),若丙拒绝免费矫正,丁只能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当然,丙拒绝免费矫正的行为违反了甲、丙间的合同。甲有权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3)侵权责任:按照《侵权责任法》处理。①丁购买的汽车刹车失灵,导致丁遭受人身损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3条,丁有权请求销售者和生产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②甲印制了“操作手册”(《商业特许经营条例》第14条),要求乙严格按照“操作手册”经营。但“操作手册”的规定有瑕疵,丁因此遭受损害。若甲、乙对此具有共同过失,则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若无共同过失,成立分别侵权,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真题研习】案情:2005年1月1日,甲与乙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别墅。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漏水,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于是,甲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更换瓦片大约花了10天时间,装修则用了一个月,乙不知情。问题:3.甲丁之间存有什么法律关系?其内容和适用规则如何?(2009年试卷四民法案例分析题第3问)【答案】甲丁之间属于无名合同,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并可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例如,费用承担问题适用赠与合同的规则,完成工作问题适用承揽合同规则。6【真题研习】案情:信用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设甲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为发出信用卡的银行,丙为接受银行信用卡消费的百货公司。甲可以凭信用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15日前将其消费的款项支付给乙;丙应当接受甲的持卡消费,并于每月的20日请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丙不得请求甲支付其消费的款项。2012年3月,甲消费了5万元,无力向乙还款。甲与乙达成协议,约定3个月内还款,甲将其1间铺面房抵押给乙,并作了抵押登记。问题:1.2012年3月之前,甲与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乙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甲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2012年试卷四案例分析题第1问)【答案】①甲持卡在丙处消费,由乙向丙付款,这是一种无名合同关系,参照委托合同的规定处理。甲应依其消费金额向乙还款,甲乙之间还形成借款合同法律关系(或形成还款关系)。②丙负有接受符合条件的持卡人的消费,即丙受乙的委托向第三人(消费者)为给付,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义务,这是一种类似于委托的关系(或无名合同关系)。乙在丙完成对第三人的给付之后,丙有要求乙付款的权利。③甲与丙之间构成买卖合同关系。四、民事法律关系的鉴别(★★★)1.雇佣与加工承揽。其区别有二:①标的不同。雇佣的标的是提供劳务(认真做事);承揽的标的是完成工作成果(成功做事)。②主体地位不同。雇佣具有从属关系,雇主决定劳务如何给付(管理、指示的权力power);承揽无从属关系,承揽人决定如何提供劳动(定作人无此power)。【真题研习】甲公司经营空调买卖业务,并负责售后免费为客户安装。乙为专门从事空调安装服务的个体户。甲公司因安装人员不足,临时叫乙自备工具为其客户丙安装空调,并约定了报酬。乙在安装中因操作不慎坠楼身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5年试卷三第62题)【答案】BDA.甲公司和乙之间是临时雇佣合同法律关系B.甲公司和乙之间是承揽合同法律关系C.甲公司应承担适当赔偿责任D.甲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2.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有五:①主体不同。劳动合同中接受劳动的一方须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须为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无限制(可双方为单位、自然人;亦可一方为单位,一方为自然人)。②地位不同。劳动合同双方属于隶属关系,雇员成为雇主的成员,须遵守雇主的规章制度,具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中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的成员,双方法律地位平等。③社会保障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劳务关系中无此法定义务。④提供劳务一方遭受人身损害的救济不同。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或人事制度或侵权责任(都是无过错责任);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承担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⑤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系前置程序);劳务关系:《民法通则》与《合同法》。五、民事法律关系的判断(★★★)【真题研习】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2006年试卷三第1题)【答案】C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真题研习】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2010年试卷三第1题)【答案】C7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六、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必须具备的因素。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组成。1.主体。指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四类:①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②法人。③其他组织。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分公司等。④国家。2.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保护权利、义务、风险、权能、法律约束等,但以权利、义务为核心内容。3.客体。指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不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不同的: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