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团购合同书甲方(出售方):乙方(团购方):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相、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共识,特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为确保乙方对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房屋享有优先认购权,并以优惠价格、团购的方式签订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住宅,在甲方该建设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认购普通商品房住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团购的基本情况1.乙方接受本单位所有购房职工的委托,作为团购商品房的唯一代表,有权处理团购商品房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签约、支付购房款等与之相关的所有事项。2本项目基本概况2-1项目位置:2-2项目名称:2-3总用地面积:2-4建筑面积:2-5用地性质:住宅、商业用地22-6建设周期:两年半2-7其它:建筑容积率:3.47%绿地率:33%建筑密度:22%一期总户数:598户停车位:约613个3、在本协议书签署之后,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之前,乙方单位团购人员不准私自对外转让团购指标或房屋,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转让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转让的一律无效,甲方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私自转让人自行承担。第二条团购商品房的价款乙方团购高层住宅的均价为2980元/m²,以乙方拟团购号楼,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终结算的建筑面积及分户建筑面积以房管局测绘数据为准),初步估算价款万元。附:乙方团购的房屋为: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号楼单元楼户第三条团购价款支付方式(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首付团购商品房估算总价款为总房款的%,计八万元;无偿送美的空调(每间卧室送一台挂机,客厅送一台柜式空调)。(2)团购住宅工程基础部分施工至正负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团购商品房估算总价款的30%(其中包含第一次付款);(3)主体工程第十层垫顶时交付总房款的30%。(4)主体全部垫顶时交总房款另30%。(5)余款在交钥匙时全部交清。3(6)乙方应统一向团购职工收取团购房款,并在前款约定时间内足额交付给甲方,否则构成违约。第四条工期及工程质量1.乙方团购的高层住宅工程,自甲方收到团购首付款之日起30个月内完工。2.工程进度,在2015年2月30日,正负零完工;2015年6月30日,十层封顶;2015年10月30日,主体封顶。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施工进度及乙方关注的问题。在团购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特殊情况,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并免责:(1)遭遇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2)政府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城市规划的变化;(3)连续阴雨天气造成施工过程中累计30天以上不能施工(以本地气象部门和施工监理部门的记录为依据);(4)其他类似上述原因而非甲方一方所能控制的客观事件。4.甲方承诺楼体及室外工程质量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第五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1.甲方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向乙方发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书面通知后,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组织团购职工到指定地点签署分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购房职工逾4期未办理签约手续的,视为放弃本认购书中优先认购和价格优惠的权利。2.乙方团购的房屋为毛坯房。具体交房时间、交房标准以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为准,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购房职工使用。3.乙方团购房屋的所有权证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乙方缴纳,产权证具体办理时间在乙方团购职工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第六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据实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认购协议约定的金额、时间缴纳认购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团购总价款3%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收购房款不予退还,乙方应按团购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缴纳团购首付款后,如提出减少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高层住宅的团购面积,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同意变更团购面积的,本合同继续履行。第七条其他1.本协议为整体团购协议,主要规定甲乙双方团购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及约定事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或按甲方与乙方购房人员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52.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及于乙方参与团购人员。乙方应自支付首付款1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团购职工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给甲方,作为协议附件。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2014年月日签约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