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卫视《大爱中国梦》媒体战略合作协议甲方:乙方:河北卫视《大爱中国梦》节目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甲乙双方以后共同的发展中,共同利用双方资源,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共同目标。由双方共同意愿,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遵守以下各项条款:一、合作期限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二、合作目标通过甲、乙双方强大的影响力及良好平台的相互借助,达到以下目标:(1)展示甲、乙双方良好的公众形象,推动双方品牌价值的同步提升。(2)形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多种形式的资源互换,优化宣传模式,扩充宣传渠道,提升社会认知度。(3)通过爱心节目、爱心专场、巡演、发布会等落地活动形式,增进甲、乙双方品牌的快速传播,开拓更多元化、多形式的媒体合作。三、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成为乙方的战略合作媒体;(2)甲方不定期为乙方提供等额价格的互换版面、平台资源,用于乙方自身品牌宣传及形象展示,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及用于违法活动;(3)甲方具有刊登经乙方授权的部分文字、新闻通稿、照片、图片、影音等相关资料的资格,并以优先媒体合作方式提供给乙方部分专栏;(4)甲方为乙方的活动提供受捐案例、现场点评、媒体宣传及新闻发布;(5)甲方可以参加乙方举办的《大爱中国梦》大型公益电视节目及各项会议及活动,由乙方提供一定数量所需物料、资源;(6)甲方有机会获得乙方活动的采访权;(7)甲方为乙方提供资源置换项,具体置换范围及内容经双方协商后确定。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成为甲方的战略合作媒体;(2)乙方授权甲方为“媒体合作单位”,派代表参与乙方《大爱中国梦》电视节目录制,成为河北卫视《大爱中国梦》媒体观察团成员之一、并在网站显眼位置宣传中体现“媒体支持:,并提供网站链接;(3)乙方不定期为甲方优先提供经甲方授权的文字、新闻通稿、照片、图片、影音等相关资料,用于甲方宣传刊登,并以优先合作方式提供给甲方部分栏目,设立《大爱中国梦》宣传专区;(4)乙方可以参加甲方举办的各项会议及活动,由甲方提供一定数量所需物料、资源;(5)乙方为甲方提供资源置换项,具体置换范围及内容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四、协议变更本协议包含协议双方所有意向,并取代双方在此之前所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任何对本协议内容的修改或变更均须双方共同书面认可;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五、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应积极互配合工作,以避免对双方的正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如果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3、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双方应对自己所提供的信息、数据的版权负责,因版权问题发生的法律纠纷由提供方承担。5、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六、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且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战争或类似战争状态、暴乱、阴谋破坏、火灾及政府行为。七、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一旦泄露,责任由当事方负责。八、其它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本协议一式二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同等有效。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按本合同的联系方式进行,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甲方:乙方:(公章)(公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