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安全事故起因与事故预防第一节安全事故的起因任何事物都是联系和发展变化的,是有一定的规律。安全事故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问题,也遵循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是要经过从发生到发展,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安全事故的起因不外乎有三个方面:一是人的因素,二是设备的因素;三是环境的因素。人的因素包含着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有的人安全素质差、违章操作、违法生产等,酿成了事故。设备因素包含设备不符合安全规程,机械故障、技术原因等。环境因素包含时间、地点、气候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又可以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2.人的不安全行为。属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7.其他。-2-由于引发安全事故的发生的具体原因多种多样,层出不穷,加上当前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且参差不齐,大量非公有制小企业、小网点,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根本不搞安全投入,作业条件差,事故频发;有些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防御能力下降;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存在层层衰减问题;影响安全生产的诸多问题均期待解决,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第二节安全事故的预防若把安全事故的发生看成是偶然现象,认为没有什么规律可循是错误的。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究其根本是经济工作中一种矛盾发展。经济管理中的矛盾,人与设备的矛盾,设备与环境之间的矛盾,人与环境的矛盾等,只要有矛盾存在,就可能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在哪一天,发生在哪个单位,是不确定的。因此,预防事故要面面俱到。树立事故是可以预防的思想。在这种思想的基础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研究防止事故发生的理论及方法。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事故与后果存在着偶然性关系,积极有效的预防办法是防患于未然。只有避免了事故,才能避免事故造成的损失。采取根除事故原因的方法。事故与其发生的原因是必然性关系,任何事故的出现,总是有原因的,事故与原因之间存着必然的因果关系。为了使预防事故的措施有效,首先应当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准确地找出主要原因、间接原因以及基础原因。所以,有效的事故预防措施,来源于深入的原因分析。-3-坚持全面治理的原则。这是指在引起事故的各种原因之中,技术原因、教育原因以及管理原因是三种最重要的原因,必须全面考虑,缺一不可。预防这三种原因的相应对策为技术对策、教育对策、及法制管理对策,这是事故预防的三个主要方面,发挥这三方面的作用,对事故预防就可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只片面地追求某一方面,预防的效果就会不好。事故是可以预防的。长期以来,人们对各种生产事故的预防,积累了大量的知识。比如,在对人的要求上,强调要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重要岗位要持证上岗;对设备使用上,强调要按规程使用,严禁违章操作,带故障操作;在环境要求上,对各种场所安全生产都有明确的要求,对各种施工建设项目也都有明确的规范等。有些单位事故与劳动强度、安全防护条件有联系,生产中的遇到任务转换和环境、工作强度、人员安全素质、生理等方面的变化,比较容易发生事故。某些事故的发生还与行业、地区特点有一定的联系,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化学品、矿山、水上交通等行业也容易发生事故等等。掌握了这些特点,就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于未然。根据已知事故,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也是预防事故的好办法。事故有不断重复的特点,可以根据事故重复出现的现象,摸索和掌握其发生的一般规律,掌握预防主动权。《安全生产法》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基本要求,不少地方还结合实际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这些都是对预防事故工作规律性的认识。不折不扣地按照这些规定办,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工作的状况和水平,从来都是生产力水平的反映,是企业的管理水平、经营者素质、科技水平、安全投入水平的综合反映。对近年来发生的一些事故的原因分析表明,大部分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人为因素造成-4-的。预防事故就应当从基层和基础抓起,抓好关键环节的落实。特别是要抓好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技能和预防事故的能力,同时加强预防事故的训练。抓安全生产需要全面打基础,实施综合治理,但是不同阶段、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中往往会出现不同的倾向性问题,这就需要搞好专项治理。专项治理中,一定要找准问题,把板子打到具体人、具体事上,不回避矛盾,不隔靴搔痒,不解决问题不撒手。凡事预则立,谋求主动出击,抢先一步,在问题没有形成之前,在事故可能发生之前,主动做工作,把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做好超前预测,对可能产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做到心中有数,从根本上扭转忙于被动处理事故的局面。第二章安全知识第一节安全常识一、生产安全常识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5-2.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从业人员违章操作多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忘记关闭设备、酒后作业、注意力不集中。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用压缩空气吹铁屑、攀坐不安全位置。用手清除切屑、用手代替工具操作。不佩戴防护用品。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穿肥大服装。二、交通安全常识1.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过,但拐变的车辆要避让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过。黄灯亮时,禁止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通停车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但要服从警察的手势,确保安全。-6-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绿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2.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3.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穿越马路,须在人行横道内行走,遵守信号的规定。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天桥或地道。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渐、猛跑。不准跨越、倚坐路边护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4.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交通规则: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先下后上。不准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租汽车。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火车等。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站立、手伸出车外和跳车,手应抓牢车上固定的物体或安全带。乘水上交通工具和火车时,应遵守船舶和火车的交通安全规定。第二节电气安全电被广泛用于生产和生活上造福人类。但是,如果使用不-7-当,也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电气事故包括触电、静电危害、电磁场伤害、各种电气火灾和爆炸。一、电对人体的伤害电对人体的伤害有电击和电伤两种:1.电击,即触电事故:是指电流通过人体造成人体内部伤害,使人体出现痉挛、呼吸窒息、血压升高、心颤、心跳聚停等症状,严重时,会造成死亡。电击对人体的伤害程度与通过电流的大小、持续时间、途径、频率及人体状况等多种因素有关。电击电流的种类:对于工频交流电,按照通过人体电流大小的不同,人体呈现的不同状态可将电击电流分为感知电流、摆脱电流、致命电流三种。①感知电流:能引起人轻微麻抖和刺痛感觉的最小电流。对于不同的人,感知电流大小不同,成年男性平均为1.1毫安,成年女性为0.7毫安。②摆脱电流:当电流增大到一定程度,触电者因肌肉收缩痉挛而抓紧带电体,不能自行摆脱电流。人触电后,能自行摆脱电源的最大电流称为摆脱电流。对于不同的人,摆脱电流也不相同,成年男性平均为16毫安,成年女性平均为10.5毫安。③致命电流:指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的最小电流。一般电击致死的主要原因是电流引起心室颤动的电流即为致命电流。据实验分析,人体通过工频50毫安以上电流对人体有致-8-命危险。触电事故的种类:按触电方式和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分为单相触电、两相触电和跨步电压触电。①单相触电:指人体某一部分触及一相带电体,据统计,人体发生单相触电事故占触电事故总数的95%以上。②两相触电:人体两处同时触及两相带电体,其危险性较大。③跨步电压触电:人在接地点附近,由两脚之间的跨步电压引起的触电。触电事故的规律:1000伏以下电气事故多于高压电气事故:夏、秋季炎热潮湿,设备绝缘降低,事故多;电线布设不合理,乱拉临时线等,发生触电事故较多;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易发生事故;新工人缺少安全知识,在触电死亡职工中所占比例较高。2.电伤:电伤是指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外部造成的局部伤害,包括电弧烧伤、烫伤、电烙伤等。如带负荷拉开闸刀时或离高压电线太近,发生的电弧烧伤。3.电磁场伤害:高频淬火、熔炼、焊接、热合、雷达及医疗等,在无屏蔽或屏蔽不良时,人体吸收电磁场辐射能量而使身体某些器官发生病理或生理反应。引起人的中枢神经和心血管系统发生功能改变。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记忆力减退、心动过速或过缓、血压升高或降低等症状。上述功能性改变通常具有可复性,即脱离电磁场后,一些症状可逐渐消失。电磁伤害的程度与电磁场强度、电磁波频率、波形、辐射时间、人体被辐射部位、环境温度、湿度及人员(男或女性)状况有关。二、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9-①违反安全用电及检修电气设备的规章制度,缺少安全措施。②不懂电气知识而使用或检修电气设备,乱拉电线。③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因拖拉、卷绕电线,损坏绝缘、造成漏电或短路。④电气设备在长时间高温、高湿、粉尘及化学物质作用下,受腐蚀,绝缘损坏。三、安全电压安全电压是以人体允许电流和人体电阻为依据制定的。凡手提照明灯及危险环境(如金属容器、隧道、矿井内的局部照明等)中使用携带式电动工具,均应使用安全电压。我国国家标准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伏、36伏、24伏、12伏、6伏。四、防止触电事故措施为避免触电事故必须采取技术、组织等综合措施。1.绝缘:用绝缘的方法防止人接触带电体。2.屏护:用屏障或围栏并加警告标志,阻止触及带电体。3.间距:在带电体于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于地面及其它设备之间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无意触及带电体。安全间距大小依据电压的高低、工作环境、设备类型、安装方式等确定。使用张大工具者,间距应适当加大。4.保护接地或接零是防止触电事故的有效措施。保护接地适用于不接地电网。包括380V低压电网和不接地的10KV高压电网。保护接零适用于低压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压为380/220V的三相四线制电网。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设备,一般只宜采取同一种保护方式,即全部采取保护接地,或全部采取保护接零、-10-而不能对一部分设备采取保护接地方式,而对另一部分设备采取保护接零方式,否则,当一相漏电或碰壳时,增加了人员触电的危险。5.加装漏电保护装置:使得设备与线路发生漏电事故时,能迅速切断电源,防止事故发生。漏电保护只作附加保护,不能单独使用。6.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