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人教版)》备课资料课程标准: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美国是世界近代上第一个成功地通过革命冲破殖民统治而独立的大国。近代西方的民主制度除了君主立宪制外,还有一种类型,即民主共和制,这一制度第一次成功的尝试是在美国。从国名导出本课。“美国”,一个特别的国名。“美国”是中国人对它的简称,正式国名“TheUnitedStatesofAmerica”译成中文是“美利坚合众国”,United即联合的,State即国家,用了复数,意即“美利坚联合的国家”。中国人把它简称译为“美国”没有道理,因为美国人在简称自己国家时,省略的恰恰是“美利坚”,称UnitedStates,缩写干脆就是U.S.,直译成了“联合的国家”。合众者,含义有二,一为原为多国,后合为一个国,一为联合为一,非征服为一。按照美国人的说法,他们的国家不是枪杆子里面打出来的,而是开会开出来的。开了一个会,就把原来的多个国家联合成了一个国家。“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名一直未变,但反映了从邦联制过渡到联邦制的历程;美国的“州”,从英国殖民地,到独立之邦,再到联邦下面的一个州。再从历史概念进一步导出本课。邦联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形成的一种国家联合,如现代的欧盟、东盟等;联邦也称“联盟国家”,是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统一国家,如过去的苏联、现代的美国等。所以,邦联,即“国家的联合”;联邦,即“联合的国家”。一般来说,邦联没有全邦联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也没有统一的军队、税收和预算等,其主要机构是邦联的议会或者成员国首脑会议,首脑会议的决议必须经过成员国认可才能生效,但无法律效力,各成员国仍是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各自拥有立法、行政、外交、军事、财政等方面的权力。而联邦有统一的中央政府、立法、军队和财政政策等,联邦的地位高于组成单位,一切重大权力均属于联邦中央政府。但二者也有共同点: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均属于复合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如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进一步集中和统一,曾属于邦联的美国、瑞士、德国先后改组为邦联,相反,原属于联邦的苏联于1991年底成为独联体(松散的邦联)。一、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美国从英国的殖民地,到成为十三个独立国家组成的邦联制国家或者国家联盟,再到联邦制国家。1、背景(1)美国的独立和成为邦联制国家:1607—1733年,英国在北美大陆大西洋沿岸狭长地带,先后建立了13块殖民地,在1775—1783年,北美13个殖民地经过联合的武装斗争,推翻了英国的殖民统治,迫使英国承认美国的独立,建立了近代美洲第一个独立国家。1776年宣布独立;1781年北美英军投降,战争结束;1783年英国承认美国独立。(2)独立之初形势严峻——邦联制的缺陷:1776年殖民地人民发表了《独立宣言》,宣布成立“美利坚合众国”。根据1777年11月大陆会议通过的《邦联条例》,“美利坚合众国”名义上是一个国家,实际上是由13个独立国家组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即邦联制国家。这种松散的国家联盟,尽管有邦联唯一的中央政府机关——邦联国会(中央不设国家元首),国会下面设立一个“诸州委员会”,在国会休会时管理经常性事务,但权力有限,不得干涉各盟国的内部事务。如邦联国会除非获得9个盟国的同意,不得缔约、不得发行货币、不得征税和不得征兵。事实上,邦联很少能够征集到9个盟国的法定多数同意。这种体制使新生的美国面临许多无法解决的问题:①中央政府无权征税、征兵,无法偿还大笔债,无法应对英国的卷土重来和稳定政局独立战争期间,大陆会议为筹备军费,在国内发行了大量公债,还向法国、荷兰等国大举外债,而邦联国会无权征税,只靠各盟国缴款维持财政,而各盟国往往不愿意如数缴纳,甚至分文不交,邦联国会运行都有困难,何况还债?邦联国会没有统一的军队,无法应对英国的卷土重来,也无法稳定政局。独立战争一个主要原因是反对英国征税,但独立后,各盟国政府征收的税远远多于独立之前英国收的税,民众忍无可忍,各地经常发生骚乱,社会动荡不安,邦联国会无力镇压民众的暴动。②中央政府无统一的关税、货币、财政政策,无法促进国内外贸易发展各盟国为了贸易竞争,自定关税,自己发行货币,自己制定财政政策,自设关卡,对其他盟国货物征收重税,造成内部商品流通不畅,外部欧洲商品乘机倾销,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这种邦联制度,使邦联国会难以应付债务偿还、外部威胁、社会动荡和经济衰退等一系列问题,促使统治集团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必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才能巩固独立成果,才能促进经济发展。2、依据——1787年宪法为了解决邦联存在的问题,1787年5月至9月各州代表在费城召开会议,制定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依据宪法,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由邦联制转变为联邦制,各州把国家权力的一部分转让给联邦中央政权,使联邦成为一个享有充分主权的国家。费城会议的变化:(1)议题的变化:准备修改《邦联条例》到制定全新的联邦制宪法(2)方式的变化:“激烈的辩论”到“伟大的妥协”“激烈的辩论”——大州与小州之间,国会代表的比例,大州主张按照人口比例,小州主张各州平等;南方州与北方州之间,众议院选举时,南方州主张黑奴应计入人口数,北方州主张黑奴不应计入人口数。“伟大的妥协”——参议员每州2名,众议员按各州人口比例选出;众议院选举时,黑奴按3∕5折算人口数。目的: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和国家理论来源:启蒙思想内容:(1)纵向分权——确立联邦制宪法提出了联邦和州两级政府分权的准则。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权力都不是由对方授予的,而是由宪法赋予的,宪法面前它们都是平等的。州政府不是联邦政府设立的,州长、州议员、州法官都是本州选民选举产生的(有些法官由州长任命),与联邦政府毫无关系,他们无须为联邦负责,只为该州选民负责。在美国,不是先有联邦后有州,而是先有州后有联邦。联邦政府系中央政府,拥有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大权,权力由宪法列出,未列出者归州保留。根据规定,联邦政府享有宪法“列举的权力”,州政府拥有“保留的权力”,州的权力不是中央集权国家权力的下放,因集权的中央既可以将权力下放,也可以随时将权力收回,美国诸州基本上保留了当初宪法规定的权力。联邦制的特点:联邦权力高于各州,州政府有一定的自治权。(2)横向分权——确立三权分立制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部分,政府的权力有联邦政府、州政府之分。联邦政府主要包括国会、总统、联邦法院三大机构,分别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州政府——州议会、州长、州法院,是联邦政府的“影子”,分别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权相互独立和平等。如为了保证司法独立,法官终身任职,且任何人不得降低法官的薪水。不是英国式的立法权至上、议会至上,没有规定最高权力机关,没有采取英国式的议会至上的分权制度,三个机关成员不得相互兼职。基本原则:(1)共和主义原则如规定实行共和政体,总统、议员选举产生;拒绝世袭的贵族制度,不得授予贵族爵位等;国家和政府应该为公共利益服务,不为个人谋利益。(2)主权在民和人权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管理政府,以代议制为基础;1789年增加10条修正案,1791年生效,通称“权利法案”,包含了宪政原则。(3)保护私有财产原则(4)权力制衡原则(权力的制约与平衡)纵向:联邦制原则;横向:三权分立原则。(以上大、小原则若干条)特点:是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最显著特征是法律文件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美国的宪法惯例: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评价:(1)进步性:具有一定的民主性(2)局限性:见42页“学思之窗”影响:(1)使美国从一个松散的邦联(联盟)过渡到联邦制国家,使13个国家真正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实体。(星条旗,13条,50星)(2)奠定了美国民主制度的法律基础,带来了美国的长期稳定。3、建立1789年1月,华盛顿当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又选举了第一届国会;4月在临时首都纽约就职,第一届联邦政府产生。华盛顿历史性贡献:(1)领导了独立战争胜利,建立了美国——“美国之父”(2)领导了制定美国宪法,确立民主共和国制度(3)开创了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先例二、两党制的形成与发展:1、形成与发展:民主党:1828年共和党:1854年两党制正式形成:19世纪50年代中期2、美国政党特点:(1)意识形态色彩淡薄:两大党都没有严格的党纲、党章,只有总统候选人的竞选纲领,只是当前的行为纲领,不过是为了在竞选中争取选票而发出的政策声明,不仅对两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即使对当选总统和议员也没有多大的约束力。(2)组织松散:两大党的党员没有什么标准,凡是选举中投票支持某个党的选民就算该党党员。平时不交党费,也不为党工作。(3)纪律松懈:选民可以随意更换党派。对一般选民,即使已登记为某党的选民,投票时也可以支持另一个党的候选人,或者投票赞成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而赞成另一个党的国会议员、州长的候选人。没有组织纪律与处分。(4)权力分散:两大党在各个村、镇、县、市、州以及全国都设有各级党的委员会,这些组织之间没有严格的上下级关系。主要负责选举事宜,如提名候选人、筹集资金等。3、两党制在美国政治中的作用(1)组织和赢得选举美国是一个选举频率很高的国家,从总统、国会议员、州长、州议员等,均由选举产生。两大党是组织选举的机器,是为组织和控制选举而存在和活动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吸收和挑选候选人。花费大量精力,物色、挑选和推出那些能够接受本党的政策和价值观、又为选民所接受而富有竞争力的候选人。同时竭力帮助各自的候选人赢得选举。筹集一份丰厚的竞选经费,招募成千上万的工作人员。(2)控制和影响国会立法在国会内部,两党是通过各自的党团和领袖控制和影响国会立法。三、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1、同:(1)都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国体相同)(2)都是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2、异:英国——议会权力至上;君主世袭产生,是国家元首,统而不治。美国——三权独立、平行;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军队总司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