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文件名称:能力、意识培训管理程序版本:A/0受控状态:实施日期:2013年9月10日页码:1目的对所有从事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有关人员进行能力、意识等的培训,提高员工质量、环境、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满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对人员的素质要求,改进质量安全环境管理,防止各类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少事故损失和环境污染。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承担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雇用的人员)。3职责3.1董事长负责对员工能力、培训和意识资源的提供;3.2总经理负责对员工能力、培训和意识资源的确认及政策决定;3.3其他部门负责对员工能力、培训和意识资源配置需求的识别、提出并使用,并配合总经办实施;3.4总经办负责对员工能力、培训和意识资源日常管理,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有效性评价。4工作流程图5过程及要求lpcx5任用5.1公司员工根据公司生产的实际需要及其任用资格条件,以招聘的方式,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公司员工管理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均依本程序办理,公司员工指本公司编制内从事管理、生产、技术、业务人员、聘用的临时人员,均按约定合同或口头约定办理。各部门根据实施需要向总经办填写《用人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由总经理给予批示决定。招聘计划审批总经理录用、签约各部门负责人、总经办招聘组织总经办岗前培训各部门负责人、总经办制订招聘计划总经办人事调配各部门负责人、总经办人事档案总经办培训需求的确定各部门负责人培训计划总经办培训组织总经办培训有效性评价总经办培训记录总经办5.2新进人员进入公司上班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懂得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须经试用阶段,一般为期一至六个月。试用期间,有关主管应就其专长,安排适当工作。试用期满后,由实习人员本人编制实习总结,递交实习部门负责人。实习部门负责人对实习人员做出中肯评价,并提出是否转正意见,报总经办。6培训6.1人员安排6.1.1承担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方面考虑。6.1.2各部门根据编制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作为岗位培训要求与依据之一,岗位职责随公司的组织结构图、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岗位的设置变动而进行调整,由总经办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编制和变更,并报总经理批准。6.1.3部门负责人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b)受过相关的职业培训;c)具备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6.1.4《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经审批后,作为总经办选择、招聘、安排人员的主要依据。6.2能力、培训和意识6.2.1应识别从事业务活动的人员的能力需求,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重点岗位为:特种作业人员、检验人员、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收集人员、环保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工序作业人员等,分别对重点岗位人员、新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内审员等人员根据他们的岗位责任制定并实施培训要求。各层次人员都应进行标准基本知识、操作技能、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环境知识等的培训。各类人员三标体系的培训内容如下:6.2.1.1高级管理人员a)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b)职责和资源配备、领导者在培训中的作用;c)适用于公司的法律与其他要求;d)公司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e)公司目标、指标及环境安全管理方案。6.2.1.2管理者代表a)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b)职责和资源配备、领导者在培训中的作用;c)熟悉和理解国家和地方的适用于公司的法律与其他要求内容,予以认真贯彻执行;d)公司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及相应的管理或控制方法;e)熟悉质量、环境保护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有相互联系协调的工作能力;f)ISO9001、ISO14001和OSHMS18001各要素在实施中的要求。6.2.1.3中层管理人员a)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文件;b)职责和资源配备、领导者在培训中的作用;c)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d)与本部门有关的产品质量、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或控制方法;e)本部门适用的法律与其他要求。6.2.1.4内部审核员a)内审员应送专门机构进行标准的培训和考核;b)全公司的环境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主要控制方法;c)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6.2.1.5一般员工a)掌握本岗位的基本操作技能;b)本岗位的工作质量、环境因素和危险源;c)本部门适用的法律与其他要求;d)有关的控制程序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6.2.1.6服务质量、环境影响和安全关键岗位和人员a)本岗位的工作质量、环境因素和危险源;b)本部门适用的法律与其他要求;c)熟悉有关的运行控制程序、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中所规定的技术操作和管理;d)明确自己的环境责任和安全责任,掌握必要的环保技能;e)本岗位紧急情况下的响应措施。6.2.2新员工培训a)公司基础教育:包括公司简介、员工纪律、方针和目标、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基础知识的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在进入公司一个月内,由总经办组织进行,各部门配合;b)岗位技能培训:学习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环境意识,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应变措施等,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总经办进行书面或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对已具备相关操作经验,且有能证明其资历或相关经验的新员工,可直接进行书面或操作考核,合格者可直接上岗。6.2.3在岗人员培训:按培训计划,每年应对重要岗位在岗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岗位技能培训、安全培训。6.2.4特殊工作人员培训:电工、电焊工、危险品管理员、驾驶员、内审员等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6.2.5转岗人员培训:转岗人员培训如同新工人培训的第6.2.2b条。6.2.6技术人员的培训:知识更新是较为迅速的,应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适应能力。6.2.7通过培训,使员工意识到:a)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b)违反这些要求造成的后果;c)自己从事的活动与公司发展的相关性。d)公司鼓励员工参与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提高质量环境和安全防护意识,为实现目标做出贡献。6.3培训计划及实施6.3.1每年年末各部门上报总经办各部门的培训需求,根据公司需求及下年度各部门的培训需求,总经办制定下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时间、考核方式等内容),并填写《年度培训计划表》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6.3.2每次培训应填写《签到表》及《培训记录表》,记录培训人员,时间、地点、教师、内容及考核成绩等,培训后将有关记录、试卷或操作考核记录、证书复印件等交总经办存档。6.3.3培训有内部、外部培训,方式包括课堂讲授、发放资料、现场示范等。6.3.4各部门需增加计划外培训的,应填写《培训申请单》,报总经理批准,由总经办组织实施。每次参加外部培训的应将证书复印件等资料交总经办存档。6.4评价所提供培训的有效性a)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的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b)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日常工作业绩的考评,总经办根据各部门的考评结果,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应安排培训、考核,或转岗,使员工的能力与其从事的工作相适应。6.4.1总经办负责建立保存员工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培训记录、专业技术职务和专业技能的取得。7记录年度培训计划表NO.序号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师资编制人:批准人:编制日期:批准日期: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登记表姓名作业种类性别文化程度证书类别取证日期证件号码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