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绪论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一章绪论[学习提示]本章是关于普通逻辑的概述。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概括了解逻辑的对象、性质和作用,初步明确学习逻辑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掌握基本的学习方法,为进一步系统学习逻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以及运用逻辑的基本技能打下思想基础。第一节普通逻辑的对象和性质一、什么是普通逻辑?1.什么是逻辑?(1)语源上:音译词,20世纪初译自英文Logic,源于希腊文λόγος。它的原意比较复杂,有理性、思想、规律性、语词、推理等多种含义。古希腊学者用这个词来命名推理论证的学问。在现代汉语中,“逻辑”仍然是个多义词。①指客观事物的规律、规律性:搞干部教育的,要引导学生研究中国革命的逻辑。”②指思维的规律、规则。如:“说话写文章要讲逻辑”,“要做出合乎逻辑的结论。”③指研究思维形式、思维规律和思维方法的科学。如:“中学生要学点逻辑。”2.什么是普通逻辑?逻辑学是一个相当庞大而又多层次的学科系统。它包括两大门类,一是形式逻辑,一是辩证逻辑。人们平常提到逻辑学时,通常是指形式逻辑。在形式逻辑中,又可以区分为传统形式逻辑(简称传统逻辑)和现代形式逻辑(简称现代逻辑)。传统逻辑主要包括以演绎推理为基本内容的演绎逻辑,也包括以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为基本内容的归纳逻辑。现代逻辑主要是指数理逻辑(或叫符号逻辑),也包括那些非标准逻辑,如模态逻辑、多值逻辑、时态逻辑等,此外,还包括现代归纳逻辑,如概率逻辑等。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二、普通逻辑的研究对象1.思维的逻辑形式(1)什么是思维?按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观点,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中产生的,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可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思维是指人们在理性认识阶段的思考活动,它是人脑对客观世界间接、概括的反映。具体来说,就是人们在取得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抽象、概括、分析、比较等思考方法,不断抽取出同一类对象的特有的、共同的属性,逐步形成概念、判断,并进一步根据这些判断做出推理,从而得出新的判断的过程。感性认识是对于客观事物之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的认识。感性认识的基本形态(类型)有三种:感觉、知觉和表象。感觉是人脑通过感官(眼、耳、鼻、舌、身)对客观事物表面的个别属性的反映。知觉是感觉的综合,最感官对事物整体的直接反映。表象是在感觉和知觉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概括性的感性形象,是在人脑中保留下来并能够再现的感觉和知觉。理性认识是对于客观事物的全体的、本质的、内部联系的认识,是事物的抽象的、概括的、间接的反映。理性认识阶段就是运用概念以作判断和推理的阶段,理性认识就是思维。概念、判断、推理是理性认识的基本形态(类型),也是思维的基本形态。和感性认识不同,思维反映客观事物具有三个基本特征:概括性、间接性、与语言有密切联系。思维的概括性是指:思维不仅能反映一些个别事物,而且能反映一类事物;它不反映个别事物的属性,而反映一类事物的一般的共同的本质,它舍弃了事物的个别的非本质的东西。思维的间接性是指:思维不仅必须借助于感性材料作中介,经过大脑的加工制造,才能取得对客观事物的本质的认识;而且能够根据已有的知识理解和把握感觉和知觉所不能直接提供的,或者现在还没有提供的知识。思维与语言的密切联系是指:思维只有在语言材料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存在和发展,思维活动只有通过语言才能进行或表达。总之,思维是语言的思想内容,语言是思维的物质载体,二者是密不可分的。(2)什么是思维的逻辑形式?思维的逻辑形式也叫思维的形式结构,是指思维形态各部分之间的联结方式,可简称为思维形式。普通逻辑是以思维形式为研究对象的。思维的内容是指反映在思维形态(概念、判断、推理)中的事物、事物的性质、事物之间的关系、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等,思维的形式则是思维内容赖以表达的方式,即思维形态各部分之间的联结方式。思维内容是各门具体科学及认识论所要研究的,逻辑不研究思维内容,而是暂时撇开思维内容,专门研究思维的形式,即思维的逻辑形式。如:①所有商品都是有价值的。②所有金属都是导电体。①②有共同的逻辑形式:所有S都是P判断由概念组成的,概念之间的不同联结方式构成判断的不同逻辑形式。推理是由判断组成的,判断之间不同的联结方式可构成推理的不同逻辑形式。论证是由推理组成的,那么,不同的推理形式以及推理之间的联结方式构成不同的论证方式。从这个意义上,思维的逻辑形式也可以说是概念与概念、判断与判断、推理与推理之间的联结方式。任何逻辑形式都包括逻辑变项和逻辑常项两部分,逻辑常项指逻辑形式中固定不变的部分,逻辑变项指逻辑形式中可变的部分。如在“所有S都是P”中,“所有”、“都是”是逻辑常项,“S”、“P”是逻辑变项。逻辑常项决定逻辑形式的性质,不管逻辑变项表示什么具体内容,都不能改变个逻辑形式的性质。2.思维的基本规律人们在思维活动中要运用多种类型的判断形式和推理形式。在一个思维过程中,各种逻辑形式之间及其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有一定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的联系就是逻辑规律。逻辑学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是为了揭示思维的逻辑规律,以便帮助人们正确认识并掌握这些规律,使得人们在思维活动中具有思想的确定性、无矛盾性、明确性、论证性,在表达思想是能够做到清晰、准确、严密、合乎条理。关于逻辑形式的规律有很多,其中有些只适用于部分逻辑形式,被称为规则;有些普遍适用于各种思维形式,是思维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前提,被称作思维的基本规律。在普通逻辑学中,公认的逻辑基本规律有三条,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有的还会提到另一条规律即充足理由律。(1)同一律:A是A(2)矛盾律:A不是非A(不能同真)(3)排中律:A或者非A(不能同假)(4)充足理由律:p真,因为q真,并且由q能推出p(q是p的充足理由)3.简单的逻辑方法简单的逻辑方法就是根据事实材料或思维材料,按照逻辑规律、规则,形成概念、明确概念、做出判断、进行推理的方法。如:比较、分析、综合、限制、概括、定义、划分及寻求现象间因果联系的方法等。三、普通逻辑的性质1.普通逻辑具有全人类性逻辑所研究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则是从整个人类思维的发展过程中概括出来的,是客观规律的反映,不同民族、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人要进行正确的思维,都必须运用共同的逻辑形式,遵守共同的逻辑规律,避免使用无效的逻辑形式或违反逻辑规律。2.普通逻辑具有基础性任何学科都必须使用逻辑学,逻辑学是一门基础性学科。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逻辑学列为七大基础学科之一。3.普通逻辑具有工具性普通逻辑是一门工具性的科学,它是人们正确思维、论证和表述的必要工具。逻辑学提供的关于概念、判断、推理、论辩、逻辑方法的理论,为人们学习、理解、掌握和研究其他科学提供了有力工具。4.普通逻辑具有规范性逻辑学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具有很强的规范性。逻辑规律或规则,是人们进行正确思维和成功交际必须遵循的规范。第二节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和方法一、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逻辑作为正确思维、论证和表述的工具,任何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都离不开它。由于逻辑学在现代教育、科学、文化发展中日益显出它的重要性,70年代开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明确地将逻辑科学与数学、物理、化学、天学、地学、生命科学一起列为现代七大基础学科之一。1.有助于人们正确地认识事物,获取新的知识;奥地利医生奥恩布路盖(1722-1809)对叩诊法的发明。2.有助于人们准确严密地表达和论证思想,提高沟通交际的能力;老师在黑板上出了一道题:8÷2=?,然后他对学生说:“大家好好想一想,把8分成两半,应该是多少?”学生A:应该是两个0B:那是上下分开,若是左右分开,应是两个3.3.有助于识别、反驳错误的认识或诡辩;诡辩:古希腊智者的著名代表普罗泰戈拉收了一个徒弟,名叫欧提勒氏。欧氏在向普氏学法律时订了一个合同:在毕业时只付普氏一半学费,另一半学费等欧氏第一次出庭打赢官司时付清。但欧氏毕业后一直未执行律师职务,于是普氏决定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欧氏这次官司打胜,那么按照合同他应付清我另一半学费;如果欧氏这次官司打败,那么按照法院判决他也应付清我另一半学费;欧氏这次官司或者打胜或者打败,所以,他都应付清我另一半学费。学生也提出诉讼:如果我这次官司打胜,那么按照合同判决我不应付清普氏另一半学费;如果我这次官司打败,那么按照合同我也不应付清普氏另一半学费;普氏这次官司或者打胜或者打败,所以,他都应付清我另一半学费。4.有利于人们理解和掌握其它各门科学知识;数学知识5.有助于提高思维和办事效率。做饭、炒菜中的时间关系6.有助于应试社会逻辑考试。当前的各种全国性考试,如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包含有大量逻辑学的知识点和应用方面的内容。二、学习普通逻辑的方法1.抓住中心,循序渐进;概念、判断是基础,推理是中心,再进行论证2.勤思多练,注重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把握逻辑形式的特征及表达公式和符号,以及它们的规则和原理。3.结合实际,学会运用。联系专业把学和用结合起来。平时能自觉地运用逻辑知识,遵守逻辑规律。第三节逻辑简史一、逻辑学的产生三大源泉:古希腊的形式逻辑、中国先秦时期的名辩学和古印度佛教中的因明。名辩学代表人物惠施(濠梁之辩:惠子:“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公孙龙(白马非马);墨家学派;荀子(关于实与名的关系: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秦汉时期,逻辑学暂时处于停滞状态,东汉末年和三国时期,论辩之风重新兴起,唐代时期,名辩学说遭到了压制,这一时期古印度的因明逻辑传入中国。古希腊逻辑学:古代希腊是逻辑学的主要诞生地。对逻辑学进行全面研究并在理论上有系统建树的是亚里士多德。古希腊哲学家、逻辑学家亚里士多德被称为“西方逻辑之父”,他对逻辑理论,尤其是三段论的部分,奠定了后来形式逻辑的发展,正是在他理论的基础上,才形成了所谓的传统逻辑。由于他的逻辑是以对概念(即词项)的研究为基础的,所以现在人们把它称为“词项逻辑”。斯多葛学派:发展了演绎逻辑,对命题理论有新的突破;在推论形式的多样化、形式化也有进展;对悖论作了一些研究。二、逻辑学的发展传统演绎逻辑:在亚里士多德之后,古希腊斯多葛学派以及欧洲中世纪的一些逻辑学家研究了假言判断等以及由它们组成的推理形式,充实了亚氏逻辑学的内容。由于它们是建立在对判断(即命题)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的,所以人们称之为“命题逻辑”。鳄鱼悖论:鳄鱼从母亲怀里抢走了她的小孩,并要母亲猜它是否会吃掉小孩,条件是:如果猜对了,就交还小孩,如果猜错了,就吃掉小孩。该母亲答道:它将吃掉她的小孩。传统归纳逻辑:17世纪,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提出了科学归纳法,奠定了归纳逻辑的基础。其著作《新工具》中批评了亚氏的三段论,提出了他著名的“三表法”:肯定表(本质和具有表)、否定表、程度表。培根以后,英国哲学家约翰﹒穆勒继承并发展了培根的归纳逻辑,提出了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方法,也就是“穆勒五法”。现代演绎逻辑:17世纪末德国数学家、哲学家莱布尼茨提出把逻辑推理变成数学演算的思想。英国逻辑学家汉密尔顿创立了谓项量化理论,使逻辑学向形式化迈出了新的一步。英国逻辑学家布尔建立了“逻辑代数”,首先实现莱布尼兹的设想。德国数学家、逻辑学家弗雷格较严格的构建了一个逻辑演算系统。英国著名的哲学家、逻辑学家罗素建立了谓词演算系统。

1 / 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