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跨国公司的技术转让本章要求了解跨国公司技术转让的客体及其类型,技术转让的形式和技术的价格制定;掌握技术转让的策略。第一节技术与技术转让概述一、技术及其特点•所谓技术,是指人类运用科学知识和实践经验所创造的技能、工艺和装备。是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手段和方法。•技术是一种商品,技术的商品化同“专利制度”密不可分。技术商品的特点:1.知识性•一项生产技术、一种制造工艺、一项管理技术,通常只能表现为图纸、技术资料或示范操作,在技术贸易中称为“软件”。2.继承性•继承是创新的基础和前提,有些新技术,虽然是在崭新的科学理论指导下研究开发出来的,但总体上仍然含有继承老技术的部分因素。3.时间性•技术有寿命周期。技术的自然寿命周期,即一项技术从生产、发展,一直到衰亡、被淘汰为止的全过程。•技术的经济寿命周期,指一项技术从开始使用,经过不断改进而日益成熟,应用范围逐渐扩大,从开始时只有少数几家企业使用,后来迅速扩大、普遍,直至出现另一种新技术取而代之。二、常见的技术分类方法(一)按运用领域分类•农业技术、工业技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等。(二)按作用对象与功能分类•大体分为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两大类。(三)按技术生命周期阶段分类•一般来讲,技术生命周期可分为创业初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三个阶段。(四)按受法律保护情况分类•有些技术已经广泛普及,每个行业都可以运用,没有使用权的问题,也不受法律限制。有些技术为少数行业使用,受法律保护。•法律承认保护一些先进技术的专用权,主要动机是保护创造这些技术的企业或个人的革新与创造的积极性。•法律对有关技术的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为加快技术的扩散运用,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允许技术专有权所有者向其他企业转让技术。三、技术转让的含义•技术转让是指技术供应方通过某种方式将某项技术及有关的权利转让给技术接受方的行为。•国际技术转让,指的是将技术从一国到另一国、从一个企业到另一个企业的转移。•国际技术转让可以通过技术援助、技术贸易及技术人才的流动与共同研究开发等途径进行。四、国际技术转让的客体•一般来讲,国际技术转让的客体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先进的技术。•按照受法律保护的方式,技术转让的客体大致分为三部分。(一)专利技术•专利技术是指经本国或外国政府申请注册,得到注册国认可并依法公布,授予首创者一种专有权利并给予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通常包括:1.发明:人们在利用自然的过程中,运用新知识而创造的前所未有的新事物或新方法。2.实用新型:又称“小发明”,指对产品的形状、构成或其组合方式做出的改进、更改方案。3.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外观形状、图案、色彩、造型方面的新设计。(二)专有技术•通常是指那些先进而实用、未经公开、未申请专利、可以传授和转让的、生产或经营所必需的技术知识、技能和经验。专有技术具有以下特点:1.私密性。专有技术是不公开且他人难以了解的技术知识。2.自我保护。专有技术通常依赖于所有者的自我保护,在少数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公平竞争法来加以保护。3.长期性。只要专有技术所有者自己不泄密,该所有者自己就可以长期独立运用专有技术从中收益。(三)商标•商标是工商企业为方便对其产品的识别、并与他人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相区别而在其产品上做出的标志。•一般来讲,一种商标代表着一定水平的商品的品质,一旦为消费者所接受,就可以起到促进消费的作用。•为保护商标所有者的正当权益,许多国家通过专门立法,授予商标所有者一种商标专用权(也称为商标权)。国际技术贸易中,商标转让有两种方法:1.转让商标使用权•商标所有者允许他人在一定时期、一定市场范围和一定商品上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这种转让关系通常由双方签订许可合同来确定,接受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以维护商标的名誉。2.转让商标•商标所有者将其注册商标及与商标相关的一切权利转让给他人。第二节跨国公司技术转让理论【P176-180】第三节跨国公司技术转让效应【P181-183】第四节跨国公司技术转让的方式•技术转让是指技术供应方通过某种方式把某项技术及其有关的权利转让给接受方的行为。一、许可证贸易•是指技术转让双方通过签订技术许可协议,由技术接受方(引进方)支付一定的报酬或使用权,让技术转让方(供应方)将自己所拥有的某项技术的使用权、产品制造权和销售权转让给技术引进方。(一)不同客体的许可证贸易1.专利许可证贸易•是指通过签订许可证协议,专利所有者将自己的专利权转让给购买人的一种有偿技术转让方式。2.专有技术许可证贸易•通过签订许可协议,在购买者同意以某种方式支付费用的条件下,专有技术的所有者将专有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购买者。3.商标许可证贸易•即通过签订许可协议,商标专用权所有者向购买者转让商标的使用权。•一般来讲,转让使用权的商标应当是名牌商标。(二)许可证贸易的类别1.独占许可•指在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内,接收方对引进的技术拥有独占的使用权,技术转让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在此地域和时间内,使用同一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2.排他许可•即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转让方和接收方两者拥有使用所引进的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的权利,不允许任何第三者使用其技术生产和销售产品。3.普通许可•指转让方允许接收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使用所转让的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同时保留在该地区和时间内自己使用该技术,以及将该技术转让给第三者的权利。4.可转让许可•转让方在向接收方转让技术的使用权时,还转让了部分转让权,接收方在指定的地域和时间内,有权将引进的技术使用权再转让给第三者。5.交叉许可•即技术转让双方分别将各自拥有的价值相当的技术使用权转让给对方。二、许可专营•这是指在经营中已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管理方法的使用权转让给另一家企业。•这种做法在商业、服务业比较多,典型的如麦当劳、肯德基、意大利馅饼等。(一)特许专营的类别1.产品专销专营许可方要求专营接收方只销售许可方的产品。2.服务专营专营接收方使用专营许可方的商标,按照统一规定的制度和标准,开展服务。3.营业风格特许专营专营接收方不仅采用专营许可方的商标、商号、服务招牌,而且按照许可方的技术工程和质量标准生产同样的产品,店堂布置、销售方式、管理制度和经营风格也与许可方相同。(二)许可专营的优缺点1.跨国公司特许专营的好处(1)投资小,能够以较小的资金迅速扩展国际市场。(2)风险小,由于专营接收方为东道国企业,政治风险小,跨国公司面临的风险也较小。(3)进入快,专营接收方有较大的盈利机会,队伍容易发展,销售局面容易打开。2.特许专营的接收方只引进技术和管理方式,跨国公司没有服务参与,没有直接投资,因此缺乏对专营接收方的有力控制。(1)特许人收入有限,一般按专营接收方收益的较小比例提取许可人收入。(2)有可能培育自己的竞争对手。特许经营契约有效期限的规定,一旦专营接收方掌握了所有技术和管理技能,拥有了一定的经营实力,就会脱离专营许可方,独立经营。此时,专营许可方就会完全丧失目标市场。三、技术援助技术转让方充分考虑引进方本身的技术条件、人员素质和对先进技术的吸收消化能力,根据所转移技术的复杂程度及预计应达到的目标,然后决定所采用的技术转让方式。技术援助的主要形式:1.工程咨询2.产品与技术咨询3.经营管理咨询4.市场调研与营销策划5.培训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6.技术援助服务四、交钥匙项目•指通过签订成套设备买卖合同,跨国公司把成套工厂设备买卖与技术转让结合进行的做法。•在这种合同中,通常是帮助培训有关技术人员和工人,完成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合同执行完毕,用户企业得到即可开工生产的工厂的钥匙,直接进入生产的状态。•广泛运用于化学工业、石油工业和石油精炼工业等领域。五、管理合同企业为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在对本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得到保证的前提下,通过签订管理合同,由技术供方向本企业提供管理技术,并参与管理。1.提供全部经营管理2.承担技术管理六、对外直接投资•跨国公司将资金、设备、原材料和零部件连同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及商标等先进技术与管理知识,一并输入海外子公司。•母公司在技术转让方面具有绝对决策权,子公司必须接收母公司的技术转让,并保证技术保密不再扩散。1.国际合作经营•一般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投资者,在选定的国家和地区投资,按照东道国的政策、法令组织起来的,以合同为基础的“法人式”或“非法人式”的经济联合体。•外国合营者在合作经营方式下提供技术和设备,实现了国际间的技术转让。2.国际合资经营•它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投资者,在选定的国家或地区联合投资,并按东道国的有关法令组织起来的企业七、合作生产•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为共同生产某一产品而进行的生产上的合作。•合作双方根据各自的生产、管理或销售等技术特长,商定经营的产业分工,分别完成不同零部件的加工,然后在一方装配最终产品,或者相互提供对方不加工的零部件,各自装配产品,自行销售。八、补偿贸易•补偿贸易是卖方在信贷基础上从卖方购进设备,然后用生产的产品或商定的其他产品或劳务偿还设备贷款。•在购买设备的同时,买方通常需要购进与使用和设备有关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第五节跨国公司的技术转让策略•跨国公司进行国际技术转让,是有原则、有目的的。从总体上说,国际技术转让必须为全球经营战略服务,必须带来跨国公司总利润的增长。一、技术转让内容的选择战略1.转让尚未使用但准备使用的技术•为了分摊研究开发成本和风险,加快研究开发的进程,以便早日投入商业化生产,许多跨国公司联合起来共同进行技术研究开发。•通常的做法是将整套新技术开发任务进行分解,各公司研究开发其中的一项或几项子技术,然后通过交叉许可,相互转让技术,使每个公司能够运用整套新技术。2.转让尚未使用也未准备使用的技术•企业在技术研究开发过程中通常会取得各种性质的成果。有些是企业追求的,并有能力应用的;也有些是企业不想要的,或者无条件运用的。•后者就可以作为技术商品转让给其他企业。3.转让正在使用且继续使用的技术•正在使用的技术,其应用效果已经被实践证明,技术引进方容易接收。•技术转让方已经取得该技术的收益,技术水平也已经得到了提高,转让该技术的机会成本和风险较小,所以只要能更多的获得来自该技术的收益,也愿意转让。•最典型的例子是转让商标使用权,如可口可乐、百事可乐、麦当劳等。4.转让正在使用但即将放弃的技术•跨国公司向其他企业转让的大多数技术是他们正在使用但即将放弃的技术。•随着产品生命周期过程接近终点,产品就要冲破国内市场的限制向全球扩散,并引起生产地点和技术使用权的国际转移和新配置。二、技术转让方式的选择策略•尽快回收技术开发中的投资,并以技术换市场,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技术转让的主要目的。1.以技术投资和建立子公司为技术转让的优先方案。•跨国公司对于已有的技术优势,既要设法最充分的加以利用,使之为公司带来更多的超额利润,也要尽力的加以保护,肥水不外流。•跨国公司的技术转让,相当一部分是以对外直接投资的形式进行的。•跨国公司的内部技术转让大量采用纵向垂直形式,即本公司大量投资从事研究开发,发明新技术,除自己使用外,也转让给子公司。2.对不同的输入国实行不同的技术转让方式(1)跨国公司对发达国家主要采取互换许可策略,转让先进技术。•通过交叉许可策略,以先进技术换先进技术,以继续保持其技术领先地位。(2)对于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则着重转让其成熟的技术,甚至是过剩技术。•一种技术在发达国家进入成熟期时,在发展中国家可能还处于开发期。这一技术生命周期差以及由此形成的技术梯度,为跨国公司延长其技术寿命,继续从中谋利创造了机会。3.在资本技术密集产业转让技术主要采取成套设备转让的形式。•成套设备的交易不仅是包括巨额产品的出口,而且包括数额颇丰的技术转让费。•在许多新兴的部门,资本技术密集化程度都很高,大多采用“整个工厂”或“整个实验室”的技术转让方式,除了成套设备外,还包括人员培训、安装调试、试生产等许多项目,即“交钥匙项目”。第六节技术转让定价与转让支付方式一、技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