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感受法律的尊严一、谁都不能违法•1、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2、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分类•3、一般违法行为案例1:成克杰因单独或伙同情妇李平收受巨额贿赂,于2000年7月31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7日裁定核准成克杰死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主席。中共第十四届大会被选为中央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文强:1955年12月生,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7年9月入党。曾担任四川省巴县公安局副局长,巴县县委副书记。1992年9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2008年7月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2009年8月,因涉黑问题被纪检部门调查。他破获了1992年重庆警匪枪战,1994年中国第一盗案,2000年的杀人恶魔张君案和重庆抢劫运钞车案。获公安部一等功多次。是闻名一时的“打黑英雄”。然而,他坐拥8处豪宅,家藏过亿资产,为至少6个黑社会团伙提供保护。又被称为“全市最大的黑社会保护伞”。文强的悲剧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等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月21日二审宣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等5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一、重庆原市委书记薄熙来9月22日,重庆原市委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经法庭审理查明的受贿事实之一为:薄熙来利用职务便利为实德集团谋取利益,明知并认可薄熙来之妻薄谷开来、薄熙来之子薄瓜瓜收受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财物折合人民币19337930.11元。这其中就包括2001年薄谷开来用其收受徐明给予的购房资金,以2318604.7欧元购买的位于法国尼斯地区戛纳市松树大道7号的枫丹·圣乔治别墅。二、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虽然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并非因“房”事落马,而是涉及非法收购和大量权钱交易。但有媒体曝出,刘铁男在北京、青岛等地有5处住宅,如果此事被证实,可以推断,以国家工作人员正常收入,能否在这些地方买得起5套住宅是个疑问。那么,买房子的资金是如何来的?这一切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逐步揭晓。如果是用合法收入买房,那无非是个“房多多”,只是正常的房地产投资行为;但如果是用非法收入买房,那就是在洗钱。案例2:某私营企业老板刘某,因长期不缴纳税款,被公安机关拘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你功劳大小、地位高低,都必须遵守法律,只要触犯法律,必将受法律的制裁。(一)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我们要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守规则,尤其不能违反法律。一旦违法,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二)什么是违法行为?凡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分类1(按违反的法律)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违宪行为第一种:行政违法行为违反的是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交通法规》城市管理法规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接受行政制裁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第二种:民事违法行为违反的是民事法律法规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接受民事制裁包括: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第三种:刑事违法行为违反的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刑罚处罚在刑法、民法、行政法之上,还有宪法。违反宪法的行为当然也是违法行为,简称违宪行为。情景一:五一,蒋亮亮和他的同学到博物馆参观,每看到一件文物,就发出“哇”------系列尖叫。严重影响了参观秩序,工作人员劝阻不听,无奈之下工作人员报了案,蒋亮亮等被送到派出所,不但受到严厉的批评,而且每人处以50元罚款。问题:1、参观,游览时不遵守秩序也是违法,蒋亮亮同学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受到什么处罚?2、蒋亮亮和他的同学给我们什么教训?今后我们去参观,浏览和到其他公共场所该怎么做?行政违法行为——承担行政制裁情景二:李明和王刚是某校七年级五班的学生,李明向王刚借了100元钱,说好一个月内归还,但是现在已临近期末,李明仍不归还,王刚多次催要无果,二人的关系闹得很僵。李明甚至放出风:“不就是那点钱吗?有钱也不还,看他能拿我怎么办?”问题:1、你在生活中有类似的经历吗?李明的行为违法吗?如果违法,违反了什么法律,应承担什么责任?2、如果你是李明,此时你会怎么做,为什么?民事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情景三:孙鹏对学习不感兴趣,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抡拳头,在班里是小霸王,谁也不敢惹。一周前,与同学马伟发生口角,竟然拿椅子砸向马伟,结果造成马伟受重伤,右耳失聪,孙鹏因此也付出沉重的代价,尽管是未成年人,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连带民事责任。问题:1、孙鹏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应承担什么后果?2、孙鹏同学的行为给我们什么警示?刑事违法行为——承担刑事处罚阅读课本P91-92三个案例:思考主人公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什么危害,其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行为人自己落得什么结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行为人,未承担公民在治安管理中应该承担的义务,做出了法律禁止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该条例属于()法,故他们的行为属于()行政行政违法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饲养的动物,应当归还失主。朱某违反了民法通则的上述规定,拒将拾得的物品交还原主,拒绝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他的行为受到了相应的处罚。这种行为属于()民事违法行为情景三中的赵某,违反了刑法的有关规定,触犯了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他的行为属于()刑事违法行为结合上述情景材料和讨论,将下列备选答案填入适当的空格内。A行政法;B民法;C刑法;D行政制裁;E民事责任;F刑事处罚;G行政违法;H民事违法;I刑事违法;J较轻;K较轻;L严重。情景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反的法律承担的法律责任所属违法类别一二三JKLABCDEFGHI二三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情景违反的法律承担的法律责任所属违法类别一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看完情景,完成以下表格较轻较轻严重《行政法》《民法》《刑法》行政制裁民事责任刑事处罚行政违法民事违法刑事违法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共同点都有其社会危害性,都违反了法律,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违法行为的分类2(根据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情况)可以将违法行为分为:(P91--92)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触犯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称之为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了刑法)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殴打他人,未对他人造成重伤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般违法行为属于违反殴打他人而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触犯了属于刑法犯罪行为二、犯罪必受惩罚•1、犯罪的含义和特征•2、刑罚的含义和种类(一)、犯罪的含义和特征请看案例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性质)刑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定义)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和联系(1)区别: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触犯的法律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2)联系:都是违法行为,都对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如果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陷入犯罪的泥沼。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月23日清晨,福建省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特大凶杀事件。一名犯罪嫌疑人持刀捅死捅伤学生13人,其中8名学生死亡,另5名学生正在抢救中。犯罪嫌疑人虽然当场被制服,但留给人们的却是无尽的悲痛和巨大的恐慌。遇难者家属的悲痛4月8日上午在福建南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处郑民生死刑,郑民生当庭表示将上诉。4月28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民生杀害多名小学生一案,维持原判,随后对罪犯郑民生执行枪决。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郑民生因恋爱多次受挫,图谋报复泄愤,竟迁怒无辜,选择在学校门口行凶,持刀连续捅刺,致8名小学生死亡,5名小学生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核准被告人郑民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犯郑民生1、郑民生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什么危害?3、郑民生的犯罪行为使他受到了什么处罚?2、这种违法行为触犯的是我国什么法律?是什么违法行为?4、请从“郑民生案”中概括出犯罪的定义及其三个基本特征?最本质特征法律标志犯罪基本特征(P93)社会危害性(严重)刑事违法性(触犯刑法)刑罚当罚性(受刑罚处罚)必然结果犯罪: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P93)“5·28”山东招远麦当劳快餐店凶杀案光头男知道警察来都没停手放狠话:你们谁管谁死!5月28日山东招远发生的故意杀人案,6名犯罪嫌疑人系邪教组织成员。为发展组织成员,向在事发餐厅就餐的人索要电话号码。遭受害人拒绝后,将其残忍殴打致死。目前除1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另行处理外,对5名嫌疑人以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当地警方已开展打击邪教专项行动。温馨提示:今天我们弄清了什么是一般违法,什么是犯罪,事实说明,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些人走向犯罪的深渊都是从一些小事开始的,俗话说:“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我们青少年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防微杜渐,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如果有人怂恿你,你会这么做吗?——拒绝,严格要求自己,依法律己,依法办事,自觉遵纪守法,做守法、知法、用法的好公民。阅读思考——阅读P93案例。杨前线的违法行为属哪类违法?你能参考本案概括该类违法行为的特征吗?杨前线受到的刑罚是什么?其中主刑和附加刑分别是什么?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严阵以待的刑警犯罪必受惩罚——犯罪的法律后果•主刑•附加刑犯罪法律后果刑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主刑的特点:只能独立适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附加刑的特点:即可作为主刑的附加同时适用,也可独立适用。主刑与附加刑——注意点注意点:刑法与刑罚刑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阅读课本P94事例思考:他们说的对吗?我不过是开个玩笑呀,这也犯法吗?他是无意之中违法的,原谅他吧。不论什么原因,开玩笑也好,无意识也好,只要触犯了法律,就是违法行为;是不可原谅的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本课小结谁都不能违法法不可违违法行为的定义违法行为的分类刑法的定义、性质犯罪的定义、特征刑罚的定义、种类犯罪必受惩罚请你判定下列行为属于哪种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1、甲打了乙两个耳光,致使乙面部红肿,口角流血。2、甲把乙打成了重伤,丧失了劳动能力。3、父母不让子女上学,回家务农。4、盗窃。5、拒绝交纳税收。6、侮辱他人。一、有人说:“我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死公安,法院没法办。”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答: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一般违法与犯罪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是在危害程度和处罚方法上有所不同。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不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用这种观点指导自己的行为是极其危险。二、张某在马路边丢失了580元钱,后得知是李某拾得,便去找李某,但李某说拾钱归自己,拒不归还。请你帮张某出个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