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系2012届学生顶岗实习(毕业实习)方案顶岗实习是高职航海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既定环节,毕业航行实习是取得三副证书的必要条件,为了便于学生有效开展实习工作,特将顶岗实习与毕业航海实习统一安排,并称顶岗实习(毕业实习)。根据学院有关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规定,结合航海技术专业2012届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机构航海系2012届学生顶岗实习(毕业实习)领导小组组长:董远志组员:刘丽、赵龙、崔涛、方红亮、蔡兴壮二、实习内容1.2009级航海技术专业毕业实习安排10周,毕业实习成绩总分100分,60及以上为及格。毕业实习内容由实习报告(或实习课题报告)、实习周记、月度汇报、用人单位签约反馈四部分组成,每一部分单独考核,每项都及格者方可判顶岗实习(毕业实习)及格。2.实习报告(或实习课题报告)30分实习报告(或实习课题报告)包括下列三种情况的报告(20分)以及顶岗实习考核表(10分),合计本部分共30分。情况一:在船上实习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实际航行区域,选择实习报告的相关内容如实反映出实习感受、总结专业学习的效果、掌握基本航海技能,经指导教师批阅合格的为本部分及格;情况二:在陆地参加公司培训或者在公司内部进行服务实习的,按照指导教师要求,每月提交一篇阶段性课题报告,能够反映学生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岗位知识明显提高,经指导教师批阅合格的为本部分及格;情况三:暂时不能上船、也没有参加陆地实习的,必须参加校内生产性实习。根据校内实习内容,完成实习内容,经考核合格的为本部分及格。3.实习周志20分每名学生须写出10篇实习周记,指导教师根据实习周记的质量进行批阅。4.月度汇报30分每月月底之前向辅导员提交一篇月度总结。该总结要求学生如实反馈在什么地方从事具体的实习岗位,用人单位生产安全状况,本人的实习情况等,如果不能实习及时申请到校实习,杜绝在实习期间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每缺交一次,扣10分,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习成绩判定为不及格。具体要求见附件《航海系关于顶岗实习期间月度汇报的规定》。5.用人单位签约反馈20分6月10日前,将用人单位签约反馈情况上交给辅导员。辅导员根据用人单位签约反馈判定本部分成绩。具体要求见附件《航海系关于顶岗实习期间用人单位签约反馈的规定》三、实习流程1.寒假:2012年1月11日-2012年2月26日。必须和签约单位2.签订实习协议。2012年2月26日--2012年3月20日为学生与签约实习单位联系落实实习具体细节的时间。在此时间内,学生要积极主动与签约实习单位联系实习落实情况,并签订实习协议。能够落实实习的请于2012年3月21日之前将签好的实习协议原件寄到辅导员处。实习协议见附表1。3.签订顶岗实习审核表。没有签约实习单位的,或者实习单位暂时不能安排实习的,也没安排陆地培训的,自己可以自行联系实习事宜,但须填写顶岗实习审核表,并于2012年3月30日之前寄达辅导员处。顶岗实习审核表见附表2。4.填写校内实习申请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落实实习的,须到校参加校内生产性实习。填写校内实习申请表,并于2012年3月30日前寄达辅导员处。校内实习将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听从辅导员通知,并可到系部网站查询。校内实习申请表见附表3。5.填写《学生更换顶岗实习单位审批表》。学生必须按照双选会签订的单位联系实习,如果违约另签其他单位的,必须及时与辅导员取得联系,填写《学生更换顶岗实习单位审批表》,同时上报前一单位的《顶岗实习考核表》,以及本人、家长签字、后一单位盖章的《学生顶岗实习审批表》和《实习协议书》,经指导教师批准后,报所属系部审批、备案。《学生更换顶岗实习单位审批表》见附表4。6.填写实习周志。每周按照实习指导教师意见按时填写实习周志,实习期间须完成10周的实习周志。每月提交一次实习周志,将电子版电邮给实习指导教师。上船实习的学生实习周志可以完成6篇,可一次性提交。7.填写实习报告(课题报告)。上船实习同学可以填写实习报告,实习内容可以根据具体航线进行,不能完成的项目须作出书面说明。上船实习学生可一次提交实习报告。也可根据实际实习情况填写课题报告,实习期间须完成3篇课题报告,每月将电子版提交给实习指导教师。上船实习学生填写课题报告的可以3篇一次提交。8.撰写实习总结。所有学生须提交实习总结,实习总结与实习报告(课题报告)同属于实习报告部分计算成绩。实习完成后即可提交实习总结,并将电子版电邮给实习指导教师。9.每月进行月度汇报。每月月底之前与辅导员联系一次,报告实习情况。10.完成用人单位签约反馈及实习鉴定表。根据要求完成用人单位签约反馈情况及实习鉴定表,具体按照辅导员要求进行。11.第一次集中提交实习报告时间截止到6月10日。实习时间不足的必须在满足基本实习时间的前提下,第二次集中提交实习报告,第二次集中提交时间截止到9月30日。此后提交报告的,毕业证申领时遇到的不便自己负责。四、管理流程1.实习动员。学生的顶岗实习岗位应尽量与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同时要为每一名学生指定校内指导老师。指导教师由航海、船艺两教研室推荐,寒假前公布,并安排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实习前动员。明确实习目的、要求,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宣布实习纪律、实习安排等,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2.建立顶岗实习档案。顶岗实习前辅导员建立顶岗实习档案,并负责将档案转交实习指导教师一份。3.收实习周志及课题报告。实习指导教师每月收实习周志和阶段性课题报告,并及时对学生予以指导。4.填写月度汇报表。辅导员每月收集学生顶岗实习动态,并填写月度汇报表。5.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及时收实习总结。6.用人单位签约反馈及实习鉴定表。实习结束后,辅导员收集用人单位签约反馈以及实习鉴定表。7.整理实习材料册。教学干事负责整理实习材料册报教务处。8.实习过程中,要做好顶岗实习单位及学生的走访、调研等工作。辅导员做好走访计划安排,原则上青岛市5人以上实习点要求至少每两周巡回检查一次;其它10人以上实习点,山东省内的每个月巡回检查一次,山东省外的每两个月至少巡回检查一次。分散实习点要有函件、电话联系。所有顶岗实习学生每个月保证至少联系一次,并做好记录,同时加强同企业指导教师、学生的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9.为保证顶岗实习效果,指导教师要对实习存在明显缺陷的学生召回答辩。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实习过程中的问题,6月1日前确定答辩名单,辅导员负责通知学生回校答辩。10.教学干事负责建立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档案。档案内容包括:(1)上级部门、学院、系部关于顶岗实习的相关文件。(2)系部顶岗实习计划、总结,顶岗实习学生《实习协议书》、《顶岗实习审批表》、《学生更换实习单位审批表》等。(3)系部关于顶岗实习的专题会议记录,指导老师巡回检查记录,电话、函件联系记录等。(4)其它有关学生顶岗实习监控、约束的材料等。四、实习管理职责1.航海系实习领导小组负责与行业、企业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渠道。2.航海系实习领导小组制定学生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并实施。3.辅导员做好顶岗实习的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等,并组织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4.辅导员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动态监控,每月三日前将《学生顶岗实习月度汇报表》报教学干事,教学干事汇总后报教务处,建立、健全顶岗实习学生档案,随时备查。5.实习结束后,航海系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系部、中心顶岗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完成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的汇总、报送,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6.航海系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故。7.教研室主任负责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工作。8.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所涉及的业务进行有效指导,帮助学生解决顶岗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工作,做学生的良师益友。9.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制定学生顶岗实习阶段性课题、批阅课题报告;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及顶岗实习材料的审阅、成绩的上报等工作。五、学生实习纪律1.服从企业和学院对顶岗实习的安排和管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企业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培养独立工作能力,提高业务技能,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注意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好自身安全工作。坚决杜绝违章作业,严禁参与赌博、传销等非法活动,严禁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顶岗实习期间,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3.认真填写顶岗实习的各种表格和材料,并按时按要求上交;每个月主动向校内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一次,如实反映实习情况,如有岗位变动,提前按程序审批,保证学业的顺利完成。如不主动向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或故意隐瞒顶岗实习现状者,视为顶岗实习不合格。六、考核评价(一)学生毕业前需提交的顶岗实习材料1.《实习协议书》或《顶岗实习审批表》或《校内实习申请表》。(书面)2.实习周志。(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3.实习报告。包括实习报告(或阶段性课题报告)、顶岗实习总结。阶段性课题报告以及顶岗实习总结需提交电子版和书面各一份。4.用人单位签约反馈及实习鉴定表。(书面)5、顶岗实习档案。(二)学生顶岗实习成绩构成1.顶岗实习报告(课题报告)与实习总结:30%(按百分制)。2.顶岗实习周志:20%(按百分制)。3.月度汇报:30%(按百分制)。4.用人单位签约反馈:20%(按百分制)。5.顶岗实习所包含的四个部分单独核算,单项不及格的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每部分成绩综合为毕业实习总成绩。总成绩按五档记分原则:优秀(90-100分)、良好(80-89)、中(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三)其它说明1.学生需提交材料中,任何一项不合格或未提交,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2.改变顶岗实习单位未经老师同意、系部审批的,实习成绩不合格。3.顶岗实习期间参军的学生按以下要求评定:(1)由学生所在部队给出参军期间表现评定(占40%)。(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75分,及格65分)。(2)学生参军期间的个人总结(占60%)。(3)以上两项任何一项不合格,总成绩不合格。4.专升本学生在专升本考试结束后,须正常参加顶岗实习,毕业要求与其它学生相同。5.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不予颁发毕业证书。本方案自2012年1月8日起执行。航海系2012年12月26日附表1.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航海系实习协议书姓名班级学号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学生承诺:1、顶岗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学院顶岗实习纪律,在社会上严禁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工作期间,因私外出,需向实习单位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用假。非工作时间须高度重视自身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2、已熟知《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及学院关于顶岗实习的全部要求,保证按时完成顶岗实习任务;与指导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并在学院规定时间上交各种顶岗实习材料及办理毕业手续等事项。3、保证顶岗实习期间遵纪守法、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注意人身安全。学生签字:年月日实习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联系部门传真实习单位意见:1、同意接受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系班同学在本单位顶岗实习。2、为学生进行岗前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并为学生安排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实习指导。3、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实习、生活条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4、对学生顶岗实习情况进行考核,给出实习考核鉴定。实习单位(章)年月日备注1、与签约实习单位达成实习协议后,必须填写本表,并于2012年3月21日前将此表寄达辅导员处;2、本表存入个人毕业成绩档案。附表2.学生顶岗实习审批表学生填写姓名系部专业班级学号联系电话学生承诺1、已熟知《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及学院关于顶岗实习的全部要求,保证按时完成顶岗实习任务;与指导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签署《实习协议书》,并在学院规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