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世界的联系和发展“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恩格斯第一节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一、联系及其特点二、发展及其实质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1、联系的涵义联系是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关系。一、联系及其特点如果手是这样?割下来的手就失去了它的独立的存在,……只有作为有机体的一部分,手才能获得它的地位。——黑格尔联系的普遍性(2)就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关系而言,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的存在,都同周围的其他事物这样或那样的相互联系着。(1)就一事物而言,世界上的每一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从而构成具体事物的统一整体。(3)就整个世界而言,它是由无限多样的各种事物、现象相互联系所构成的有机整体。2、联系的特点联系的多样性联系的多样性,主要指事物、现象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横向联系和纵向联系等。所谓联系的客观性,是指它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物本身的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辩证本性。联系的客观性联系的条件性所谓事物联系的条件性,是说事物之间的联系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形成,因条件的不同而表现出联系的多种多样,又因条件的变化而造成联系形式的发展变化。3.系统及其特征系统,就是由一定数量的相互联系的要素所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特征:(1)整体性最本质特征。系统具有它的各个要素都不单独具有的性质和功能,系统中的诸多要素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而起作用。(2)结构的有序性即系统内部结构具有层次等级式的组织化特征。每一系统都由若干作为要素的分系统(子系统)所组成,而分系统又由一定数量的更低层次的系统或要素所组成。在这种层次等级式的结构中,系统中的各个因素都保持其特定的位置和整体性功能,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信息传递遵循一定的顺序和规则。这样就使系统保持其内部结构的相对稳定性和内部活动的方向性、顺序性。(3)内部结构趋优化的特征即系统的分系统或要素之间的结合趋向于强化整体功能的特征。当若干要素结合成为一个系统时,它们的功能也相互综合,这种综合可能使整体的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的总和,也可能小于它。客观世界就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不同系统、不同层次构成的统一体。4、普遍联系的的学说具有重大的方法论意义(1)科学的真正任务在于揭示事物、现象间所固有的联系。把人们通常看来似乎没有联系的事物联系起来考察,发现其中的真实联系,往往会引起科学上的突破,发展出一门崭新的科学。(2)普遍联系的学说又是开放和改革的理论基础。随着人类的历史由区域性发展进入世界交往的普遍发展,全世界的普遍联系就成为一个可经验的事实。这不仅使人们的活动成为世界性的,而且生产、消费以及一切科学、文明的成果都成为世界性的,从而使每一个民族以至每一个人都能够消费世界性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成果。二发展及其实质1、发展指前进的变化或进化,特别是指人类所处的现实世界中从低级到高级、从无序到有序、从简单到复杂的上升运动。•前进性运动、上升性运动2、发展的实质所谓新事物,是指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与此相反,旧事物是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丧失其存在的必然性的、日趋灭亡的事物。区别新旧事物,是有客观标尺的,而不是主观随意规定的。对此,要作具体的分析。第一,不能只以出现时间上的先后为依据。第二,不能以其外在形式和现象上是否新奇为依据。第三,不能以暂时的力量强弱为依据。区别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志——就是看它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这是由新旧事物的本质特点和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决定的。第一,新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而旧事物则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丧失了其存在的必然性。因此,新事物能迅速成长起来,最终战胜旧事物。第二,新事物优越于旧事物。所谓优越,是说新事物的出现,是在旧事物“母胎”中孕育成熟的。它否定了旧事物的消极的、腐朽的东西,吸取了旧事物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又增加了旧事物中没有的新内容。因而它比旧事物优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第三,在社会领域,新事物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因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所以它必然战胜旧事物。三、两种对立的发展观--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在人类的认识史上,从来就有两种对立的发展观,即(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对立的发展观。所谓发展观,就是关于世界状况怎么样的总观点。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世界;形而上学则是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世界。二者的对立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联系的观点和孤立观点的对立发展观点和静止观点的对立承认和否认矛盾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和斗争焦点就在于是否承认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因为只有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才能科学地说明事物的联系和发展。第二节联系和发展的基本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二、质量互变规律三、否定之否定规律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材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规律是客观的,体现贯穿于事物发展的现实过程之中。一、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又称为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学习唯物辩证法,最重要的是掌握对立统一规律,树立矛盾观点,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并根据这种分析,找到解决矛盾的途径和办法。(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正确地理解矛盾、同一性、斗争性三个基本范畴的含义,把握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掌握对立统一规律的前提。我的矛无坚不摧!我的盾没有利器能穿过它!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如何?!?这里说的是形式逻辑矛盾不是辩证逻辑矛盾。1、什么是矛盾矛盾作为一个哲学范畴,指的是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或事物之间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由此可见,矛盾是一种关系范畴。矛盾关系包括二方面:一方面是对立关系,另一方面是统一关系。只有同时具有这两方面的关系,才是矛盾(关系)。通常,我们把矛盾的对立称为斗争性,把矛盾的统一称为同一性。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所固有的两种基本属性。2、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内存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体现着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同一指的是一种联系,但不是任何联系都可以称作矛盾的同一性,只有处在统一体中的对立面双方之间的联系,才具有同一的性质。具体说来,矛盾的同一性包含两方面的含义: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意思是说,矛盾着的每一方都不能孤立的存在和发展,一方必须以另一方为自己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第二,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所谓相互贯通表现为二种情形:一是矛盾双方相互渗透,即所谓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转化。3、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的属性,体现为对立双方互相分离的性质和趋势。和矛盾的同一性一样,矛盾的斗争性也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和无限多样的形式。对抗性、非对抗性的斗争4、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关系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概括起来包括二个方面:一方面,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区别。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相反的基本属性,它们在事物矛盾运动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之所以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是因为只有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才能相互依存,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之中,保持质的相对稳定性;也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双方才能相互转化。另一方面,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不可分割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事物矛盾的两种相反的属性,但二者又是相互联系,不可分离的。失去其中任何一种属性,都会使矛盾不成其为矛盾。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的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分析矛盾和处理矛盾时,必须坚持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去把握对立,切忌把二者绝对对立、分割开来。(二)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1、同一性的作用第一,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从而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前提。第二,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第三,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向着对立面转化的基本趋势。2、斗争性的作用。第一,在事物量变过程中,斗争推动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发生变化,从而为质变作准备。矛盾双方通过斗争,造成力量对比发生改变,地位产生变化,从而影响原来那种矛盾统一体的保持,使相对稳定的统一体趋于分解之中。第二,在事物质变过程中,斗争促使旧的矛盾统一体的破裂和新的矛盾统一体的产生,造成事物的质变。通过斗争,当矛盾双方力量的消长超出一定范围,矛盾所处条件的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旧的统一体就会被突破,新的统一体就随之而产生,事物便发生了根本性质的变化。3、内因(内部矛盾)和外因(外部矛盾)及其相互关系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是不同的。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是我国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哲学基础。(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1、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就是矛盾的共性、绝对性。它有二方面的含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2、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是个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其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特殊性的表现是极其复杂多样的,我们可以从矛盾的地位、矛盾的性质,矛盾解决的方式等不同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和把握。3、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任何事物的矛盾都包含着普遍性和特殊性,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辩证统一关系。第一,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区别。第二,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第三,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我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哲学基础。(四)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一是揭示了世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运动发展的根本动力。二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三是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矛盾分析法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矛盾地位的特殊性):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坚持“两点论”,就是在研究复杂事物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五)掌握对立统一规律的重大意义1、承认矛盾、正视矛盾、揭露矛盾,一分为二看问题;2、用不同方法解决不同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3、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原则;4、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二、质量互变规律(一)事物是质和量的统一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某物之所以是某物而不是他物,就是由于它具有自身特殊的质,即内在规定性。某物如果丧失了自身的质,那么它就不再是某物而变成了他物。因此,质和事物是直接同一的。量:是事物在数量方面的规定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的各组成部分在空间上的排列次序等。度:是事物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范围或幅度。在标准大气压下,水保持其自己液体的物理性质的度就是0℃—100℃。这个度的两端,即0℃和100℃就是关节点或临界点。冰水汽50C0C100C凡一切人世间的事物财富、荣誉、权力、甚至快乐痛苦等皆有其一定的尺度,超越这尺度就会招致沉沦和毁灭。黑格尔事物的度乐极生悲(二)事物的发展是量变和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