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工程管理系城市规划原理课程0主讲:第四章城市用地与空间布局学习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城市系统与构成,理解城市用地的基本功能,掌握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的内容与方法,熟悉城市用地的分类与基本构成,理解城市用地的空间布局基本模式,掌握城市用地空间布局的影响因素、主要原则和空间结构形态。关键概念:城市系统城市用地规模适应性区位选择空间布局模式中国地质大学工程管理系城市规划原理课程0主讲: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第一节城市的系统城市系统城市社会系统城市经济系统城市生态系统城市空间系统一、城市用地概述1、城市用地的概念: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赋以一定用途与功能的土地统称。2、城市用地的属性①自然属性(不可移动性、耐久性和不可再生性)②社会属性(依附于拥有地权的社会权力)③经济属性④法律属性第二节城市用地基本功能1、城市功能第二节城市用地与城市功能的实现2、城市用地的多功能配置3、城市用地的优化调整与城市功能的实现人类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城市是人类改造自然的结果(1)、城市区位与自然环境(选择自然环境阻力最小的地方,以保障城市的发展与营运)(2)、人类构筑的人工环境与所处的自然环境交互作用形成城市环境形态。城市环境的作用:积极作用——人类生活环境中有了大幅度改善消极作用——城市内部问题很多,对整个自然环境的破坏作用很大城市规划的作用——充分发挥城市的积极因素,尽量抑制消极因素1、城市与自然环境第三节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自然条件影响城市选址–商业城市多在水陆交通干线上大运河沿线、尼罗河沿线–军事要塞多选择易于攻守地形雅典、北京–工业城市多靠近矿产资源产地唐山、阳泉,克拉玛依、大庆•自然条件制约城市规模和形态–水对北方地区或土地资源对山区城市的制约–地形地貌对城市形态的制约兰州、江南水乡–山区城市的道路系统•自然条件的改变影响城市的衰落–丝绸之路的兴衰影响敦煌、嘉峪关陇海铁路影响沿线–大运河的兴衰–矿产资源的发现和枯竭(3)、自然环境条件对城市生成与发展的影响第三节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4)、城市对自然环境的反作用•用地结构变化,地面植被被破坏北京西山的森林元明清被砍伐,风沙很大•城市能量释放,形成“热岛效应”巴黎的热岛效应,绿化的温度比较•超量开采地下水,引起地面沉降上海、天津、太原的地面沉降,水源由地下水改为地表水•城市污染,影响全球生态环境–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噪音电磁波•城市发展,影响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城区下面的煤矿不能开采,铁矿被禁止第三节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中国地质大学工程管理系城市规划原理课程0主讲:第三节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一)用地自然条件评价2、自然环境条件分析1)地质条件:A建筑地基:(图4-2-6P65)地基承载力——地耐力指地基单位面积上容许承受的荷重,在此荷重下,地基不会发生大的变形和破坏。B滑坡与崩塌:不良地质现象C冲沟:发育性冲沟死亡冲沟中国地质大学工程管理系城市规划原理课程0主讲:第三节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一)用地自然条件评价2、自然环境条件分析1)地质条件:D地震:成因:①构造地震;②火山地震;震级:地震强度大小的等级(震源释放能量的量化标准)烈度:地震后受震地区地面影响和破坏的强烈程度。基本烈度---设计烈度E地下矿藏:中国地质大学工程管理系城市规划原理课程0主讲:第三节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2、自然环境条件分析2)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A水体的作用:有利因素不利因素:B水文条件:地表水:包括由城市用地范围外流来的河流泾流量以及城市范围内降雨形成的地面水。C水文地质条件:分为①上层滞水;②潜水;③承压水地下水的大量开采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甚至枯竭。长期大量抽取地下水,会引起地面下沉,对防洪、排水、市政工程带来问题。甘肃省舟曲泥石流灾害中国地质大学工程管理系城市规划原理课程0主讲:第三节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2、自然环境条件分析3)气候条件:A太阳辐射:日照标准建筑间距建筑朝向B温度:温度对城市的影响热岛效应逆温层对流和城市大气污染C降水与湿度雨、雪、冰雹等的总称对城市防洪、排涝、排水及用地有直接影响中国地质大学工程管理系城市规划原理课程0主讲:第三节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2、自然环境条件分析3)气候条件:D风象:风向与风速两个量来表示1)风向风向的频率:一定时期内,各个风向次数占该时期不同风向的总次数的百分比值。2)风象玫瑰图包括风向玫瑰和风速玫瑰。中国地质大学工程管理系城市规划原理课程0主讲:第三节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风玫瑰中,粗实线表示风向频率,虚线表示平均风速,东北北方位风向频率值最大,西南南风速值最大,基本的解读是:该地区东北风向为盛行风向。中国地质大学工程管理系城市规划原理课程0主讲:第三节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3)气候条件:D风象:3)污染系数表示自然状态下的可能污染程度污染系数与风向频率成正比,与平均风速成反比。污染系数=风向频率/平均风速4)与城市布局的关系城市布局时留出开敞空间作为风道,引导气流伸入市区,道路走向考虑盛行风向有利于通风。中国地质大学工程管理系城市规划原理课程0主讲:第三节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2、自然环境条件分析4)地形条件:A地形地貌分类山地、丘陵、平原中国地质大学工程管理系城市规划原理课程0主讲:第三节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2、自然环境条件分析4)地形条件:B地形地貌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高度、高差与城市规划建设坡度与城市规划建设地形地貌与城市布局形态中国地质大学工程管理系城市规划原理课程0主讲:第三节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一、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二)城市用地建设条件评价1、城市用地布局结构方面1)布局结构是否合理2)布局结构能否适应发展需要3)布局结构对生态环境的影响4)城市内外交通的协调性5)用地结构能否体现出城市性质的要求2、城市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3、社会、经济构成方面•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新版调整后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气候区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允许采用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允许调整幅度规划人口规模≤20.0万人规划人口规模20.1~50.0万人规划人口规模>50.0万人ⅠⅡⅥⅦ≤65.065.0~85.0>0.0>0.0>0.065.1~75.065.0~95.0+0.1~+20.0+0.1~+20.0+0.1~+20.075.1~85.075.0~105.0+0.1~+20.0+0.1~+20.0+0.1~+15.085.1~95.080.0~110.0+0.1~+20.0-5.0~+20.0-5.0~+15.095.1~105.090.0~110.0-5.0~+15.0-10.0~+15.0-10.0~+10.0105.1~115.095.0~115.0-10.0~-0.1-15.0~-0.1-20.0~-0.1>115.0≤115.0<0.0<0.0<0.0ⅢⅣⅤ≤65.065.0~85.0>0.0>0.0>0.065.1~75.065.0~95.0+0.1~+20.0+0.1~20.0+0.1~+20.075.1~85.075.0~100.0-5.0~+20.0-5.0~+20.0-5.0~+15.085.1~95.080.0~105.0-10.0~+15.0-10.0~+15.0-10.0~+10.095.1~105.085.0~105.0-15.0~+10.0-15.0~+10.0-15.0~+5.0105.1~115.090.0~110.0-20.0~-0.1-20.0~-0.1-25.0~-5.0>115.0≤110.0<0.0<0.0<0.0通过各项因素对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影响分析,发现人口规模、气候分区两个因素对于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的影响最为显著。人口规模越高的城市,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越低;同时,由于日照的原因,中国南部的城市比北方的城市用地更加集约。新版调整后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陕西省延安市:–其所处地域为Ⅱ气候分区–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64.1m2/人–规划期末常住人口规模为50.0万人–对照表4.2.1,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取值区间为65.0-85.0m2/人,允许调整幅度为>0.0m2/人–因此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可选65.0~85.0m2/人。新版调整后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案例分析<0.0<0.0<0.0≤110.0>115.0-25.0~-5.0-20.0~-0.1-20.0~-0.190.0~110.0105.1~115.0-15.0~+5.0-15.0~+10.0-15.0~+10.085.0~105.095.1~105.0-10.0~+10.0-10.0~+15.0-10.0~+15.080.0~105.085.1~95.0-5.0~+15.0-5.0~+20.0-5.0~+20.075.0~100.075.1~85.0+0.1~+20.0+0.1~20.0+0.1~+20.065.0~95.065.1~75.0>0.0>0.0>0.065.0~85.0≤65.0ⅢⅣⅤ<0.0<0.0<0.0≤115.0>115.0-20.0~-0.1-15.0~-0.1-10.0~-0.195.0~115.0105.1~115.0-10.0~+10.0-10.0~+15.0-5.0~+15.090.0~110.095.1~105.0-5.0~+15.0-5.0~+20.0+0.1~+20.080.0~110.085.1~95.0+0.1~+15.0+0.1~+20.0+0.1~+20.075.0~105.075.1~85.0+0.1~+20.0+0.1~+20.0+0.1~+20.065.0~95.065.1~75.0>0.0>0.0>0.065.0~85.0≤65.0ⅠⅡⅥⅦ规划人口规模>50.0万人规划人口规模20.1~50.0万人规划人口规模≤20.0万人允许调整幅度允许采用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气候区<0.0<0.0<0.0≤110.0>115.0-25.0~-5.0-20.0~-0.1-20.0~-0.190.0~110.0105.1~115.0-15.0~+5.0-15.0~+10.0-15.0~+10.085.0~105.095.1~105.0-10.0~+10.0-10.0~+15.0-10.0~+15.080.0~105.085.1~95.0-5.0~+15.0-5.0~+20.0-5.0~+20.075.0~100.075.1~85.0+0.1~+20.0+0.1~20.0+0.1~+20.065.0~95.065.1~75.0>0.0>0.0>0.065.0~85.0≤65.0ⅢⅣⅤ<0.0<0.0<0.0≤115.0>115.0-20.0~-0.1-15.0~-0.1-10.0~-0.195.0~115.0105.1~115.0-10.0~+10.0-10.0~+15.0-5.0~+15.090.0~110.095.1~105.0-5.0~+15.0-5.0~+20.0+0.1~+20.080.0~110.085.1~95.0+0.1~+15.0+0.1~+20.0+0.1~+20.075.0~105.075.1~85.0+0.1~+20.0+0.1~+20.0+0.1~+20.065.0~95.065.1~75.0>0.0>0.0>0.065.0~85.0≤65.0ⅠⅡⅥⅦ规划人口规模>50.0万人规划人口规模20.1~50.0万人规划人口规模≤20.0万人允许调整幅度允许采用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气候区•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85.1~105.0m2/人内确定。取消了经济特区提法。本条文属于强制性条文。保证新建城市有适宜的用地标准,并留有一定的发展余地。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95.1~105.0m2/人内确定,这是目前我国城市相对合理的用地标准。如果该城市所在地区发展用地不能满足以上指标要求时,也可以在85.1~95.0m2/人内确定。•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105.1~115.0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