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3.1概述•3.2市域绿地系统规划•3.3绿地系统布局结构•3.4城市绿地分类规划•3.5城市绿化的树种规划•3.6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3.7古树名木保护规划•3.8避灾绿地规划3.1概述•(1)分类标准•城市绿地:所谓城市绿地是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编码的形式,将城市绿地分为5个大类、13个中类、11个小类。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大类中类小类类别名称大类中类小类类别名称G1G11公园绿地G14带状公园综合公园G15街旁绿地G111全市性公园G2生产绿地G112区域公园G3防护绿地G12社区公园G4附属绿地G121居住区公园G41居住绿地G122小区公园G42公共设施绿地G13专类公园G43工业绿地G131儿童公园G44仓储绿地G132动物园G45对外交通绿地G133植物园G46道路绿地G134历史公园G47市政设施绿地G135风景名胜区G48特殊绿地G136游乐公园G5其他绿地G137其他专类公园(2)规划指标•1、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指标•城市绿地指标是反映城市绿化建设质量和数量的量化方式。目前,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国家园林城市评定考核中主要控制的三大绿地指标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根据《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城市绿地指标的统计计算公式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城市公园绿地面积G1÷城市人口数量•式中:公园绿地包括了综合公园G11(含市级公园和区域性公园),社区公园G12(含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专类公园G13(如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体育公园等其他公园),带状公园G14以及街旁绿地G15等。••人均绿地面积(平方米/人)=城市建成区内绿地面积之和÷城市人口数量•式中:城市建成区内绿地面积指城市中的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和附属绿地G4的总和。•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的用地面积)×100%•城市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应包括各类绿地(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以及附属绿地)的实际绿化种植覆盖面积(含被绿化种植包围的水面)、屋顶绿化覆盖面积以及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地被草地不重复计算。•城市绿地率(%)=(城市建成区内绿地面积之和÷城市的用地面积)×100%•式中:城市建成区内绿地面积指城市中的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和附属绿地G4的总和。•2、国家有关城市绿地规划的指标要求城市用地标准•中国各类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十分有限。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在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时,人均单项用地绿地指标≥9.0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7.0平方米。•《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年)•1993年,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国家建设部颁布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成[1993]784号)文件,提出了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确定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3)规划编制•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的要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则、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基础资料四个部分。•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规划目标与指标、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城市绿地分类规划、树种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古树名木保护、分期建设规划、规划实施措施及附录。•规划图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区位关系图、现状图、城市绿地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图、市域大环境绿化规划图、绿地分类规划图(含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规划图等)、近期绿地建设规划图,要求图纸比例与城市总体规划图基本一致,一般采用1︰5000~1︰25000,并标明风玫瑰,绿地分类现状和规划图如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等可适当合并表达。•规划说明书包括概况及现状分析、规划总则、规划目标、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城市绿地分类规划、树种规划、生物(重点是植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古树名本保护、分期建设规划、实施措施及附录、附件。•基础资料汇编包括城市概况、自然条件、经济及社会条件、环境保护资料、城市历史与文化资料、绿地及相关用地资料、技术经济指标、生产绿地的面积、苗木总量、种类、规格、苗木自给率、古树名木的数量、位置、名称、树龄、生长情况等、园林植物、动物资料及管理机构、人员状况、资金与设备、城市绿地养护与管理情况等。•3.2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绿地组成市域绿地系统包括市域内的林地、公路绿化、农田林网、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城市绿化隔离带以及城镇绿化用地等。主要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湿地及未利用土地。•规划内容市域绿地系统规划需要统一考虑城市各类绿地的布局,保护和合理利用城市依托的自然环境,将城乡部分农用地(如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道路交通和未利用地(如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坎、其他)纳入规划之中。•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图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原则(1)整合系统,建构城乡融合的生态绿地网络系统,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以“开敞空间优先”的原则规划城市绿地系统,完善城市功能,适应城市产业的空间调整和功能的转变,结合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完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空间的优化发展,提高城市综合功能。(2)以生态优先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区域生态环境的平衡。我国地域辽阔,地区性强,城市之间的自然条件差异很大。规划应根据城市生态适宜性要求,结合城市周围自然环境,充分发挥城郊绿化的生态环境效益。(3)加强对生态敏感区的控制和管理,形成良好的市域生态结构。改善并严格控制城市生态保护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整治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做好污水、固体废物、危险品及危险装置的处理和防护工作。(4)保护有历史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绿地环境。(5)加强不同管理部门间的合作,确保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3.3绿地系统布局结构•城市园林绿地布局应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方式,把绿地连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成为花园城市,才能充分发挥其改善气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等功能。•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图•绿地系统规划总图•“点”主要指城市中的公园布局,其面积不大,而绿化质量要求较高。•“线”主要指城市道路两旁、滨河绿带、工厂及城市防护林等等,将它们相互联系组成纵横交错的绿带网,以美化街道、保护路面、防风、防尘、防噪声等。•“面”指城市中的居住区、工厂、机关、学校、卫生部门等单位专用的园林绿地,是城市园林绿化面积最大的部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布局应考虑以下原则:(1)应结合城市其他组成部分的规划,综合考虑,全面安排;(2)必须结合当地特点,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3)应均衡分布,比例合理,满足全市居民休息游览的要求;(4)既要有远景的目标,也要有近期的安排,做到远近结合;(5)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与建设、经营管理,要在发挥其综合功能的前提下,注意结合生产,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3.4城市绿地分类规划•公园绿地(G1)规划1、公园绿地组成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85-2002),公园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以及街旁绿地。它是城区绿地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对城市生态环境、市民生活质量、城市景观等具有无可替代的积极作用。(1)综合公园(G11)和社区公园(G12)各类综合公园绿地内容丰富,有相应的设施。社区公园为一定居住用地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户外游憩功能和相应的设施。二者所形成的整体应相对的均匀分布,合理布局,满足城市居民的生活、户外活动所需(2)专类公园(G13)除了综合性城市公园外,有条件的城市一般还设有多个专类公园,如儿童公园、植物园、动物园、科学公园、体育公园、文化与历史公园等。(3)带状公园(G14)以绿化为主的可供市民游憩的狭长形绿地,常常沿城市道路、城墙、滨河、湖、海岸设置,对缓解交通造成的环境压力、改善城市面貌、改善生态环境具有显著的作用。带状公园的宽度一般不小于8米。(4)街旁绿地(G15)街旁绿地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在历史保护区、旧城改建区,街旁绿地面积要求不小于1000平方米,绿化占地比例不小于65%。街旁绿地在历史城市、特大城市中分布最广,利用率最高。2、公园绿地的规划布局在公园绿地系统的规划布局方面,一般应遵循均匀布置各项公园绿地的原则,使各类公园综合服务半径能较理想地覆盖建成区。城市综合公园和社区公园的合理服务半径公园类型面积规模规划服务半(米)居民步行来园所耗时间(分钟)市级综合公园≥20公顷2000-300025-35区级综合公园≥10公顷1000-200015-20居住区公园≥4公顷500-8008-12小区游园≥0.5公顷300-5005-8•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分析图•公园绿地的合理布局,可以使每个城市居民都能就近享用绿地。一般按照服务半径要求,选定各种公园的位置和布置林荫道,并结合城市自然地形,体现城市特色,如利用市区的河道、丘陵等布置绿带,把各类公园绿地连接起来,成为一个系统。•公园绿地系统规划图•生产绿地(G2)规划生产绿地组成生产绿地(G2)作为城市绿化的生产基地,其重要职能是加强苗圃、花圃、草圃等基地建设,通过园林植物的引种、育种工作,培育适应当地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优良品种,满足城市绿化建设需要,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由于它一般占地面积较大,受土地市场影响,现在易被置换到郊区。城市生产绿地规划总面积应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苗木自给率应满足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80%以上。当前,不管是否为园林部门所属,只要是为城市绿化服务,能为城市提供苗木、花卉、草皮和种子的各类圃地,均应作为园林生产绿地。•防护绿地(G3)规划防护绿地组成防护绿地(G3)的主要特征是对自然灾害或城市公害具有一定的防护功能,不宜兼作公园使用。防护绿地一般分为以下几个类型: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带、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带、城市组团隔离带等。防护绿地的用地选择与布局城市防护绿地的布局与结构规划应遵循整体性原则,在进行防护绿地布局、结构的规划时必需使防护对象和防护绿地联系起来,组成一个层次分明的整体。具体来说,防风林应选城市外围上风向与主导风向位置垂直的地方,以利阻挡风沙对城市的侵袭;卫生防护林按工厂有害气体、噪音等对环境影响程度不同,选定有关地段设置不同防护林带;农田防护林选择在农田附近、利于防风的地带营造林网,形成长方形的网格(长边风向垂直);水土保持林带选河岸、山腰、坡地等地带种植树林,固土、护坡,涵蓄水源,减少地面径流,防止水土流失。•生产防护绿地规划图生产防护绿地规划图•附属绿地(G4)规划附属绿地组成根据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附属绿地由以下绿地所组成:居住区绿地(G41)、公共设施绿地(G42)、工业绿地(G43)、仓储绿地(G44)、对外交通绿地(G45)、道路绿地(G46)、市政设施绿地(G47)、特殊绿地(G48)等。附属绿地规划内容附属绿地规划主要通过对不同用地类型和不同单位提出的不同绿地率规划指标来控制,作为各单位搞好附属绿地的规划与建设的指导性标准。•绿地率控制图绿地率控制图•根据《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以及功能需求、环境要求及用地条件,一般情况下,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单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