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环保局苍农党组〔2011〕12号关于印发《苍南县农业局2011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苍南县农业局2011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苍南县农业局2011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通知抄送:县纪委苍南县农业局办公室2011年6月23日印发附件:苍南县农业局2011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分值内容序号项目责任内容标准分考核标准1.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20分)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解决具体问题。20(1)未制定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扣20分;未如期制定,扣10分。(2)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扣15分;未如期制定,扣10分。(3)领导班子全年未召开专题会议,扣10分。2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对责任范围内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抓党风廉政建设方法得当、措施具体、落实到位。10(1)领导班子未以正式文件形式确认责任分工,扣10分;分工不明确,扣5分。(2)年中未开展有效督查,扣5分。(3)年终未组织全面考核,扣10分。3召开下属单位“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并抓好落实。10(1)未召开下属单位“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会,扣10分。(2)有召开但未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扣5分。4认真推行责任制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领导班子“一把手”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班子成员向同级责任制领导小组报告责任范围内主抓工作落实情况。10(1)年终未向县委或县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每例扣10分。(2)领导班子“一把手”未书面报告各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每例扣10分,领导班子成员无书面报告,每例扣5分。5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及时到位,自觉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60(1)未落实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及整改措施并准备相关台帐,扣60分。(2)未按期落实整改,扣30分;整改不到位,每项扣20分(但扣分最多不得超过60分)。6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要求,牵头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督促和检查,参与单位积极配合,协助做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1)牵头单位不部署、不督促、不检查,扣10分;工作不到位,每项扣5分。(2)参与单位不积极主动配合,扣5分。(3)年终无总结报告,扣5分。2加强教育(30分)7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党风廉政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六进”工作有特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探索建立新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考核测试制度。30(1)未制定单独宣教工作计划扣10分,有计划但未认真组织实施,扣5分。(2)未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每项扣5分。(3)“一把手”未带头上党风廉政党课,扣10分。(4)未完成上级布置宣教任务,每项扣10分。(5)未向上级提供四条纪检监察方面信息,少一条(篇)扣5分。3.健全制度(70分)8探索制度反腐有效措施,健全党内民主制度,推行党政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和制度,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建立和落实重大决策执行、重大工程实施、重要举措推进、大额资金支出和管理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归口防治”,按照构建惩防体系总体要求和任务分解,结合业务工作,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完善和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计划。40(1)未建立或及时调整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扣10分,未坚持党委(党组)定期听取惩防体系构建工作汇报制度,扣5分。(2)在全面落实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计划》基础上,未围绕政府投资工程、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管理、公共资源配置、公务运行成本、公共服务效率、干部人事工作、国有资产监管、农村基层基础和民生权利保障等十大领域,拓展或细化与本部门有关部分惩防体系,扣40分,拓展或细化惩防体系工作不到位,每项扣4分。(3)健全制度后未具体抓落实,扣20分。9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围绕查找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核定权力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合理配置权力,加强有效制衡;推进“阳光权力”强化监督制约;加强风险预警,落实防控责任和开展风险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六个方面要求推进30(1)未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每项扣20分;未明确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每项扣10分。(2)未按前述六个方面要求在年底前实现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实现全覆盖,扣30分。(3)相关工作不细致,存在应付现象,扣20分。分值内容序号项目责任内容标准分考核标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4.加强作风建设(120分)10开展以“提升执行力,增强群众观,为民办实事,服务十二五”为主题,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为目标的作风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苍南县委、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能的实施意见》,围绕强化执行力、重点项目建设、简政放权、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整治庸懒散开展效能监察,落实效能责任追究,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便民服务系统,使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50(1)违反《苍南县机关工作人员影响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及警示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机关作风等方面被扣分,累计所扣分数直接按比例转化为该项扣分(不另行扣分)。(2)根据“三级联评”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测评后被通报批评,每例扣30分;其主要负责人同时被免职,每例扣50分。11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做到: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坚决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格庆典活动审批程序,严格控制研讨会、论坛活动数量,严格限制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规模和开支等。②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会议管理制止奢侈浪费的通知》及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会议公务接待管理制止奢侈浪费的通知》,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减少会议经费支出,提高会议效率,制止奢侈浪费现象,做到“八不准”,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全面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③认真抓好评比达标表彰清理规范工作,落实“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有关规定。50(1)违规(包括未审批、超规模、超预算)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及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每例扣30分。(2)部门会议租借酒店、休闲场所召开、超标准发放会议补贴等违反“八不准”行为,每例扣30分。(3)未落实“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有关规定,每例扣30分;造成恶劣影响或被查处,每例扣50分。(4)全年学习培训费用、文印费用及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超标或畸高,每项扣50分;单笔费用超标或畸高,每例扣30分。(5)接待费支出未月清月结,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或有其他违反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会议、公务接待管理制止奢侈浪费的通知》精神的,每例扣30分。12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围绕省、市、县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有关要求,围绕建立健全学习和宣传教育机制、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效能提升机制、预警机制、监督评议和奖惩激励机制、组织领导机制等六个方面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20未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扣20分。5.强化监督(220分)13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超工期、超概算”专项清理工作。10相关职能部门未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超工期、超概算”清理及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市政工程等重点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每例扣10分。14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监督管理。10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在征缴、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每例扣10分。15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涉企涉农乱收费、公路“三乱”等,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或红包等不正之风,深入治理商业贿赂。20(1)相关收费项目不公示,每例扣10分。(2)教育乱收费或公路“三乱”等,每例扣20分;(3)涉企涉农乱收费或其他增加农民和企业负担,每例扣20分。(4)相关职能部门未做好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存在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及其他商业贿赂现象,每例扣20分。分值内容序号项目责任内容标准分考核标准16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强化涉农惠农资金管理,完善涉农惠农资金“一卡通”制度,健全监督机制。20(1)出现相关问题,群众反映较大,每例扣20分。(2)经督查纠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扣20分。(3)未落实涉农惠农资金“一卡通”制度,扣10分。17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规范建设项目、土地、产权和政府采购交易活动。40(1)不按规定进入招投标统一平台或列入政府采购,每例扣40分。(2)采取分解工程项目等手段规避统一招投标,每例扣40分。(3)招投标后监管不力,出现转包或质量问题,每例扣40分。(4)其他不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府采购制度行为,每例扣40分。18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健全和完善预算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未经批准而外出培训、考察、参观等,其差旅费不得报销。20(1)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被查处,每例扣20分。(2)应进预算会计核算中心而未进入,扣20分。(3)未经批准外出培训、考察、参观等,每例扣20分。(4)其他违反该项规定行为,每例扣20分。19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党纪条规和财政、金融、税收、物价、审计、统计、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企业破产、安全生产、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险、行政许可等法律法规。20(1)出现相关违法、违规办事或变相违法、违规办事现象,每例扣20分。(2)经督查,仍不按期整改,每例扣40分。2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落实“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健全领导干部离任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和公用财物交接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20(1)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出现违规问题,除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每例扣20分;未落实“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每例扣10分。(2)未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和公用财物交接等离任监督制度,每例扣10分;(3)领导干部兼职取酬或其配偶、子女违反从业有关规定,每例扣10分。(4)未严格执行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每例扣10分。5.强化监督(220分)21全面实施“阳光工程”,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不能公开的少数特定情形外,政务、党务、厂务、校务或其它公共事务一律公开,而且要公开频率正常、公开方式科学、公开内容到位,方便老百姓随时查阅。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公开目录,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60(1)政务、党务或其它公共事务不公开,扣40分。(2)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不到位,未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公开目录、未开展宣传教育及检查考核,每项扣10分。(3)公开内容不真实,每例扣40分;公开频率不正常、公开方式不科学、公开内容不到位,每项扣20分;其中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费用未每月公开,或公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