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民用住宅电梯专项整治方案为有效预防电梯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围绕园区“三化三型”新城区建设和2012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根据《2012年苏州市民用住宅电梯专项整治方案》,现制定苏州工业园区民用住宅电梯专项整治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维护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于一切思想,全面落实电梯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主体责任,依靠安全技术评价检测手段,推动老旧民用住宅电梯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用住宅电梯的大修、改造和更新工作,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和使用长效机制,保障市民乘梯安全。二、职责分工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苏园工【2011】127号),明确园区民用住宅电梯专项整治工作分工如下:(一)质监分局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整治工作;依法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安全技术评价检测,提出大修、改造或更新意见;协助整治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组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大修、改造项目监督检验,指导督促整治过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二)国土房产局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梯日常管理的安全主体责任;对经住房产权人同意纳入大修、改造或更新计划的民用住宅电梯,按规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筹集整治资金到位;(三)财政局负责安排经管委会研究确定的电梯大修、改造和更新补助资金;(四)规划建设局负责整治过程中涉及到的变更规划项目的指导、审核、批准等工作;(五)审计局负责整治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六)公安分局负责配合对恶意破坏大修、改造或更新后的电梯设施(刷卡设备)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七)各镇人民政府和各社工委负责调查老旧民用住宅电梯和故障频发民用住宅电梯的产权归属、运行现状及安全状况;指导社区收缴住房产权人的电梯大修、改造或更新资金;按照专业机构的评估鉴定意见,开展整治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组织实施电梯的大修、改造或更新;落实电梯整治完成后的长效管理工作。三、整治范围(一)全区民用住宅电梯及使用、维保单位;(二)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民用住宅电梯和故障频发的民用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或更新。四、整治内容(一)督促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落实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维保质量监督管理。1、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电梯日常巡检记录)及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2、电梯安装监督检查、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情况;3、电梯故障处置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4、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说明及标识张贴情况;5、电梯签订维保合同情况(是否存在阴阳合同等);6、对电梯维保单位工作质量的监督情况;7、电梯层门三角(专用)钥匙使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9、电梯维保单位资质(是否将维保业务分包或者转包等)及办理备案情况;10、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证件应能在国家质监总局信息公示网上查询到)及定期培训情况;11、电梯维保单位管理制度建立和设备仪器配备情况;12、电梯维保项目制定(不得少于《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5001-2009)规定的内容及电梯制造厂家的要求)及实施情况;13、维保电梯档案建立的情况;14、定期检验电梯是否实行提前申报检验;15、用户投诉是否记录完整、及时处理;16、电梯定检、维保和巡检过程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到位,对危及电梯使用安全的事故隐患处置情况。17、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园管办〔2011〕97号)要求:机房是否设置空调、是否用于除电梯以外的其它用途;持证作业人员人均维保电梯数量情况(人均不得超过30台);使用期限超过12年的是否每半年进行1次定期检验;(二)推动民用住宅电梯大修、改造和更新工程:1、2002年之前投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民用住宅电梯;2、2002年之后投用、故障频发的民用住宅电梯。五、资金来源民用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或更新资金筹措方案如下:(一)属于未出售公房的,整治资金由房屋产权单位全额承担;(二)属于私有产权房屋的,整治资金由业委会申请动用维修资金;(三)无维修资金或维修资金不足的,将根据电梯的安全状况,依有关规定,由管委会另行研究。六、整治步骤(一)动员部署,组织宣传(1月至3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区民用住宅电梯专项整治专题会议,部署整治工作要求、步骤及目标任务。质监分局向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发放自查表(附表一、附表二),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各镇和各社工委配合国土房产局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学习整治方案,通过物业服务企业向居民宣传整治工作。(二)自查自纠,调查摸底(4月至6月)。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对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5月底前,维保单位将自查情况及住宅电梯维保明细表(附表三)上报质监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各镇和各社工委开展调查摸底,查清辖区内民用住宅电梯的现状;在住房产权人落实整治资金后确定需大修、改造或更新的,提出安全技术评价检测申请。质监分局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安全技术评价检测,提出大修、改造或更新具体意见。(三)监督检查,组织实施(7月至10月)。住宅电梯专项整治检查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附表四)。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证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查出来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有没有自查未能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达的安全监察指令内容是否整改到位;根据检查结果,对挂靠开展维保工作的维保队伍,依法上报撤销借证单位的维保资格,并对无证单位进行查处;对整改工作未开展或走过场、不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5001-2009)基本维保项目和内容执行维保、维保工作不到位或经抽查发现不符合《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规定条件的,经责令改正仍不合格的维保单位,将予以查处直至报发证机关申请撤销其维保资格。质监分局协助相关单位完成电梯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完成大修、改造或更新工程单位的招标工作;各镇和各社工委督促工程单位施工并定期召集由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整治工程议事会,及时协调解决相关矛盾纠纷。(四)检查验收,总结上报(11月)。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或更新工程竣工后应经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投用。住宅电梯专项整治检查组对大修、改造或更新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于11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汇总表》(附表五)上报市住宅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七、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住宅电梯安全整治的组织领导,园区成立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质监分局、国土房产局和安监局为副组长,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审计局、公安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和各社工委为成员的住宅电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分局)。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住宅电梯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措施上扎实稳妥,认真开展好整治工作,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二)强化宣传,共同监督。住宅电梯专项整治工作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住宅电梯专项整治工作目的、意义及相关要求,积极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增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的紧迫感、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准则》、《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将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将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到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在整治过程中基本建立电梯维保备案制度、电梯轿厢标识规范制度、住宅电梯投诉处理制度、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制度、电梯维保单位违规退出制度,形成整治后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构建“企业主动管理、部门依法监察、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四)明确责任,制定预案。住宅电梯整治工作不同于新开发项目配建电梯设施,居民小区内人员密集、情况复杂,安全生产要求更高、责任更大。各镇和各社工委要在整治工作正式实施前制定工作预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机构检查指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五)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各镇和各社工委要根据各住宅小区的具体情况,指导小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制定长效管理方案,落实日常管理制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附表一: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安全自查情况记录表附表二:电梯使用、维修保养单位自查情况记录表附表三:苏州工业园区住宅电梯维保明细表附表四: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监督检查记录表附表五:电梯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表一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安全自查情况记录表住宅小区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电梯台数联系电话维保单位维保电话序号自查项目自查情况备注1使用登记情况电梯是否办理注册登记2安全技术档案是否齐全3品种(型式)是否满足使用要求4是否按新检规要求开展自检5检验合格标志是否按规定张贴6持证情况维保及安全管理员是否持证上岗7是否建立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档案8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维保和日常检查制度9是否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0是否建立三角(专用)钥匙使用管理制度11是否建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12制度建立是否建立电梯定期检验和隐患整改制度13情况是否建立电梯故障投诉登记和故障处理登记制度14是否建立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15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设置专人负责电梯安全管理工作16电梯是否落实维保单位17电梯维保计划是否执行到位18维护保养应急反应是否及时有效19安全使用情况电梯检验合格标志是否醒目20警示说明和警示标注是否醒目21维保单位、紧急救援、投诉电话标注是否醒目22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23电梯应急报警装置紧急应答和紧急呼救是否有效24市民投诉电梯故障处理情况全年次数25连续发生三次故障的电梯是否申请提前检验26《通知》落实情况机房是否设置空调、是否用于除电梯以外的其它用途;27持证作业人员人均维保电梯数量是否超过30台28使用期限超过12年的是否每半年进行1次定期检验自查人员(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此表由住宅小区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负责填写。附表二电梯使用、维修保养单位自查情况记录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联系电话小区维保负责人及电话其他维保人员已落实维护保养电梯基本情况乘客电梯:台未落实维护保养电梯基本情况乘客电梯:台存在隐患设备数量台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安全监察机构情况整治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使用单位(签字、盖章)填报人:填报日期:注:此表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负责填写,小区物业公司确认盖章。附表三苏州工业园区住宅电梯维保明细表住宅小区名称:维保单位维保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地址使用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设备状况电梯型号设备所在位置层站下次检验日期备注:1、每个使用单位的设备填写一份,如一页填写不下的请另起第二页填写;2、维保单位将本表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园区质监分局特设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八楼;邮箱:sz66680817@163.com;传真:0512-66680826。附表四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监督抽查记录表局(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许可类别许可范围证书编号有效期限监督检查情况检查项目检查方式检查结果备注1是否存在无证安装、改造、维修、维护保养核对许可证2是否存在超范围安装、改造、维修、维护保养核对许可证3是否存在出借转让许可证核对许可证4许可资源是否发生变化核对许可证、鉴定评审报告5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核对作业人员资质证件6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抽查告知材料7告知书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抽查告知材料8维保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抽查维保技术档案、现场查看9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运转正常抽查技术档案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监督检查人员(签名):日期年月日附表五电梯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工作开展情况出动检查(人次)召开会议(次)发出监察指令(份)处理投诉次数进社区安全宣传次数及居民参加人数/专项整治基本情况自查在用梯:台发现问题梯:台抽查电梯:台责令整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