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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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税法概述主要税种税收征收管理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学习目标:掌握税务登记;发票管理(三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专业发票);纳税申报的3种方式;税款征收的原则、方式、核定;税务代理的概念、特点、业务范围;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的税务行政复议、法律责任的内容一、税务登记概念: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一种法定义务。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等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1、办理税务登记的对象2、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注意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及其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①自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②未办理营业执照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③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比照开业登记办理的情况——①扣缴义务人: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生产经营的,若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期满在营业地申报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经有权机关批准从事生产、经营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实行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有缴纳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义务的纳税人(一)开业税务登记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3、办理开业登记的地点——①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②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除总机构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③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业户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④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承包、租赁经营的纳税人,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记忆口诀分享:一般在当地,跨界分两地;定点在经营,流动看户籍】2、办理开业登记的手续①书面申请(30日内)②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一般情况下,税务登记应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③填税务登记表P136填写+盖章+签字④税务登记表的受理、审核(按规定期限——材料不符或填写不符当场通知补正或重新填报)⑤税务登记证的发放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办理税务登记应带的手续依行业、经济性质与具体相关事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所以税务登记办理前应咨询相应税务机关。(三)变更登记P1371、概念:变更登记是指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后,原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税务登记2、适用范围: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或者经济类型住所和经营地点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本隶属关系生产经营期限银行账号生产经营权属等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3、时间要求——基本同开立,30日内申请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不需工商变更的或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无关的,从变化之日起30日内去办理税务变更登记。4、办理程序(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10日内报送)申请——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理——审核——发证(收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重新制发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注意: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不符合规定的通知其补正。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工商变更在先(四)停业、复业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在停业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1.税务机关应责成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2.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办理复业登记申请。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纳入正常管理。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暂停、恢复经营3.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5天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如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4.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5.停业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纳税人在停业期间无需申报缴纳税款。答案:错误,应: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典型例题】——判断题(五)注销登记——(企业没了,企业搬了与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情形类似)1、适用范围及时间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1)纳税人因经营期满而自动解散;(2)企业由于改组、分级、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3)企业资不低债而破产;(4)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税务主管机关的;(5)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6)以及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纳税人应当自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注意:先去税务办注销,再去工商办注销。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2、注销税务登记前,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3、注销税务登记时,如实填写注销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10日内报送)。4、因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注销税务登记后,应自迁达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15日内或在迁达地成为纳税人之日起15日内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参考开业登记)。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有()。A.纳税人破产B.纳税人变更法定代表人C.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D.纳税人暂停经营活动『正确答案』AC【典型例题】——多选题(六)外出经营报验登记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外管证》到经营地办理税务。2.按照一地(县、市)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3.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4.外出经营活动结束,纳税人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七)税务登记证的使用、管理1、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后,应亮证经营。出县(市)经营的纳税人必须持有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向经营地国家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2、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⑤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⑥办理停业、歇业;⑦其他有关税务事项①开立银行账户;②申请减税、免税、退税③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④领购发票;(七)税务登记证的使用、管理3、税务登记证件只限纳税人自己使用,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4、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经国家税务机关审查处理后,可申请补发新证,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5、税务登记证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一般每年验证一次,每三年换证一次。纳税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6、特定行为的税务登记。略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二、发票的种类与开具要求(一)发票的概念与种类1、概念: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确定经营收支行为发生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是税务稽查的重要证据发票管理的主体是税务机关,负责对发票的印制、领购、使用、保管、检查及违法处理的全过程进行筹划、组织、监督、控制。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发票的主管机关是()。A、财政局B、税务局C、审计局D、工商局答案:B【典型例题】——选择题2、发票的种类——三类(1)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法律有规定的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各联的用途为:①第一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②第二联为税款抵扣联,是购买方报送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③第三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补充: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①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②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③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2、发票的种类——三类(2)普通发票——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一般为三联:①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②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填开后的发票联要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③第三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2、发票的种类——三类(3)专业发票——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航空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专业发票从版面上可划分为手写发票、电脑发票和定额发票三种。①手写发票,是指用手工书写形式填开的发票;②电脑发票,指用计算机填开并用其附设的打印机打出票面内容的发票。这类发票包括普通计算机用及防伪专用计算机用(如防伪税控机)的发票。③定额发票,指发票票面印有固定的金额的发票。这类发票主要是防止开具发票时大头小尾以及方便一些特殊行业或有特殊需要的企业使用。专用发票可由政府主管部门自行管理,也可以按需纳入统一管理。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二)发票的开具要求★★★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2.开具发票时,应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教材中没有,补充的考点)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二)发票的开具要求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7.已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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