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一、教学目的与要求1、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目标、内容和原则。2、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3、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关系。二、教学要点归纳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民主道路,要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要由本国人民自己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民主道路是什么样的?为什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弄清这些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也是人民当家作主得以更好实现的根本要求。第一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二、人民民主专政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六、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第二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第三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政治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二、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三、教学重点和难点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点;3、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中国为什么不能搞多党制?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5、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目标和任务。四、疑难解析1、如何正确理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六大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执政经验,对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所作出的规律性认识,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当代中国,唯有中国共产党能够凝聚民族的力量,驾驭复杂的局面,完成民族复兴的使命,带领人民走向辉煌的未来,因此坚持党的领导在什么时候都是不能动摇的政治原则。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坚持我国民主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才能有可靠的保证。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发扬人民民主,又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通过党的领导体制实现的,集中反映在党与国家以及人民群众关系的具体形式上。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党的领导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2、中国为什么不能搞“三权分立”(1)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近代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一再见证,在封建专制制度解体过程中,君主立宪制在中国行不通;在封建专制制度解体之后,“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制在中国也破了产,建立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尝试屡遭失败。中国要建立什么样的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回答和解决这个历史课题的责任,落在了中国共产党人的肩上。在为实现人民民主而不懈奋斗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深刻总结近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历程和建立新型人民民主政权的实践,得出了一个重要的历史性结论,这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政权,只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同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只能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人大制度的“中国特色”与优势人大制度作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代议民主制,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具有更加广泛的民主性。较之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人大制度的民主性广泛得多。中国共产党人在早期的革命根据地也曾实行过苏维埃制度,即承认工农两个阶级的政治权利,而剥夺包括资产阶级在内的剥削阶级的政治权利。随着对本国国情的深入了解,中国共产党人意识到,我国资产阶级中的一部分(即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均可以作为“人民”而享有政治权利。这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人民”,在新中国建立初期,指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等四个阶级(即国旗上“四颗星”),这较之仅含工农两个阶级的苏维埃制度来,显然具有“更加”广泛的民主性。现阶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人民”则指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与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四个“者”)。较之单纯工农阶级,也仍然“更加”广泛。其二,发展了“议行合一”原则。迄今为止的社会主义代议民主制均遵行“议行合一”原则。在我国,“议”、“行”等全部国家权力也统一由人大即国家权力机关掌控,“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从人大获得权力委托,并统一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意味着人大制度坚持了“议行合一”原则。依据制度设计,人大制度可以动员更加广泛的民主主体行使政治权利,直接与间接地参与到国家权力系统中来。这样的国家意志就不易偏离广泛的民意要求。这是由人大制度的“特色”转化而来的一大优势。依据制度设计,人大将自己形成的国家意志交付由它产生的“一府两院”执行。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一府两院”按照法定职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人大对于它们是否依法行使职权,是否执行国家意志,是否维护人民利益,实施监督,以此防止“一府两院”的“不作为”与“乱作为”。人民监督人大,人大监督府院,便构成了双重监督的监督链,以此保障人民在终极意义上监控全部国家权力。这也是由人大制度的“特色”转化而来的又一“优势”。(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比“三权分立”制度优越。因为它与我国的国家性质相适应,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它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在全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首要地位;它在制定国家其他各项制度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人民当家作主创建了最好的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国家机构协调高效运转确立了规范的政权架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极大增强,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国际地位和影响显著提高。这些都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的好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4)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分立、两院制。我们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三权分立”制度将代表民意的立法权与其他两权平行,这在民主程度上是不够高的。只有代表民意的立法权高于司法、行政权,才能体现高度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政权组织形式,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根本上否定了“金钱民主”和资本统治。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标榜“主权在民”,但实质上是“金钱民主”和资本统治,金钱的魔力足以压迫多数人对资本的专制保持沉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在政治框架中排除了“多党竞选”和“多党轮流执政”。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多党制或两党制,有执政党,有反对党或在野党,各党派明争暗斗,但无论哪个党派上台执政,都不可能真正代表人民利益,都是极力维护自己及其代表的利益集团的利益。西方议会是各党派争权夺利的场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和核心构建起来的政权体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不像资本主义国家不同利益集团、政治派别之间尔虞我诈和互相拆台。(5)“三权分立”制度不能适应我国国体的要求。我国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和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人民可以统一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只能实行“议行合一”的民主集中制。“三权分立”制度不能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