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现代社会科学诸流派二解释学;三批判理论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二,解释学解释学传统的两个维度:一种是“方法论解释学”,解释学是方法论,偏重理解的客观性维度。——施莱尔马赫、狄尔泰的解释学和胡塞尔的现象学。一种是“哲学解释学”,解释学是本体论上的,偏重理解的主观性维度。——海德格尔的语言转向和存在论转向,伽达默尔的解释学。(一)作为“方法论的解释学”(客观解释学)方法论解释学不是哲学理论。最早可以追到古希腊的解释学(hermeneutics)一词,“传达神谕”的意思,把隐秘的神意转换成人们可以理解的语言的一门学问。显然这里最害怕的是误解,是以发现“原义”为目的。中世纪的奥古斯丁等人在解释圣经和宗教教义的过程中逐渐系统化了这种解释学。后宗教改革,马丁。路德等人使它发展而成为了一门诠释经文和法典的技术性的学科,走的是技术、方法的道路,不是哲学。所以,可以称其为“客观主义”。其基本设定是相信文本具有意义或者“含义”(meaning),是原作品或作者所有,即肯定文本有本义(originalmeaning)。显然,这里的文本的意义不是现代哲学解释学中的“意义”(significance)。文本有原义吗?按与方法解释学对立的“哲学解释学”观点看,那不过是解释、阅读者的一种信念,是具体解释中的一种解释而已,不具有唯一的、权威的甚至霸权的客观性地位。这种解释学也和哲学中的传统形而上学一致的。比如“绝对真理”的永恒性、唯一性。避免“解释”甚至“解构”的发生而使“意义”变化、多样、甚至不确定。——“在场形而上学”。按“哲学解释学”,这不过是“个人主观意义体验的客观化”。方法论解释学也与传统认识论一致:按照近代认识论,主体认识客体是不能有“主观性”(称“前见”、“偏见”)运用其中,它们是认识的障碍,应该驱除的。如:笛卡尔的认识主体就是一个纯净的“我思”。培根直接将主观性的前见称有碍认识达到真理的“四种假相”。哲学解释学的出现,其意义包括:形而上学的变革。存在论转向。语言论转向。哲学认识论的变革,并对传统认识论展开无情的批判。与方法论解释学对立的哲学解释学就不仅仅是一种方法、技术的解释学,不仅仅只是文本阅读理论,它就是哲学,所以才叫“哲学解释学”。哲学解释学对文本独立性的“原意”提出了质疑。这种质疑是从方法论、认识论开始,再到本体论,使“文本”(或“语言流传物”)原意的信念一步步动摇,既不可能,也不应该。哲学解释学的先驱是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1768-1834年,神学家和哲学家):他第一次试图使解释学从方法论、技术性的理论走出来,认为解释学不是单纯的技术,而是与心灵的创造性活动相联系的,这就使解释学具有了哲学意义。解释和理解的过程就不仅是技术过程,也是心灵的创造和再现过程;不仅仅是语言过程,更是一个心理过程,是这两个过程的结合。从心理方面提出作者的写作与读者的阅读不仅仅是语言活动,而更多有心灵与精神方面作者的体验和读者的再体验。甚至,语言是表面的、次要的,精神是深层的、根本的。他认为精神的特征有“相通性”和“创造性”。对理解和解释的这种认识,使他看到了一个问题,就是创造性的心灵过程或读者的再创造可能出现误解。解释学是避免误解的艺术或方法。避免误解的方法:一是语言方面,坚持历史性原则和整体性原则;二是精神方面,走出自己的内心世界,进入作者的精神体验。施莱尔马赫依然是客观解释学:没有给理解的“主观性”、“内心世界”、“前见”、“前理解”太多的合法性。追求的是理解的“客观性”。狄尔泰“生命解释学”:把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进一步哲学化。人文科学的研究对象:限制在“客观精神”,而客观精神是主观精神或者生命外化、客观化或体现在各种物质载体或物质符号中形成的,如语言、文字、著作、艺术、宗教仪式、国家机构、社会制度、社会历史等。客观精神的研究:不能是自然科学的方法,也不能是与自然科学密切联系的近代哲学认识论为哲学基础。狄尔泰哲学基础就是生命哲学:理解,是获得“生命知识”的一种过程和活动。狄尔泰和施莱尔马赫实现的方法论解释学特征:1,都没有真正走出解释的客观性(价值中立)取向的方法论解释学领域:一是,尽管不是在文本中通过语言找原义,但是是在找原有的东西,只是多了一些成分(价值与目的),它或者是作者体验,或者是作者内在生命,因此是“客观主义的或自然主义的客观性”的解释学传统。二是,没有给主体主观性、前理解以理解中的太多合法性和重要地位。读者心理的、体验的、创造的、人性共通感的能力和过程最终是服务于作者的原有的东西。三是,是一种意识哲学,没有实现哲学的“语言转向”。——心理主义的移情法和解释。2,方法论解释学与实证主义的科学已经开始告别:一是,科学主题不同。解释学的“意义”不同于逻辑学的“意义”。二是,方法不同。作为在文本、历史中追寻生命与世界的意义,方法论解释学代表了一种“沟通理解”、“对话”的努力和动力。与实证主义的工具逻辑的单向解释不同;解释的这种“移情理解”过程也不能还原为“纯粹观察”。三是,“社会现实”概念不同。解释学的“现实”是客观化了的精神或人类意义,是历史主义的;实证主义科学的“现实”是可观察、可经验的“原子事实”,是还原主义的。四是,目的不同。解释学是追寻生命与世界的意义,是人文主义的;实证主义科学是拒斥这种生活意义的学问,以控制世界为目的,是科学主义的。胡塞尔超验性与严格客观性的“现象学”代表作:《纯粹现象学通论》、《欧洲科学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现象学主题:哲学的严格性与科学性。现象学目标:纯粹先验意识的本质。现象学的科学方法论意义:超越实证主义的实证科学世界观,寻求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的共同的更源始的基础——“纯粹先验意识本质”与“意义生活世界”。胡塞尔早期的几个批判:1,心理主义逻辑论的批判:“心理”不等于“逻辑”。心理学是经验性范畴的学问,归纳法得出,由此得出的逻辑法则不具有严格性、精确性;而逻辑性的法则要满足绝对的精确性。心理主义逻辑学采用归纳法得出的逻辑规则是心理运作的“规则化转化”,导致“理想的人”的“理想的思维”。逻辑法则是“超验性”的,是理性世界的,不需要“经验性”的心理规律做内容、作预设。逻辑法则也推导不出心理规律,超验的推不出经验的。心理规律、思维活动属于“经验性”范围的活动。——逻辑学是“前科学”(经验心理学)的。——逻辑学关于“命题”的“真理”在于,命题本身的超验的“内在明证性”。2,自然科学的局限:自然科学的观察、经验、归纳法不严格和无绝对性,只能得出以往的现象,不能面对有时间性的世界的未来的现象。——未经批判地假定了呈现在意识中的现象的实在性、存在性。3,自然化哲学的批判:哲学用实验心理学研究出的感觉、知觉、理解等作为“哲学的意识或精神”,是在“实证心态”影响下,把经验性的现象错误指认为超验性的“精神”、“意义”。心理学的因果性模式,谋杀了认知活动中意识主体赋予意义的作用;扼杀了精神的超越性与对于生命的整体性把握作用。4,世界观哲学批判:反对主观主义、历史主义与相对主义。狄尔泰等人把历史看作“人类精神”的展现,历史理解就是通过它们来寻求“人类精神生命”的特有形态。胡塞尔认为,“人类精神”主要表现在人类对特定时代处境的生命与世界的理解上,即世界观。如以往形而上学。哲学一旦是对于生命与世界的关照,就会有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的色彩,是哲学家个人的主观体验的客观化;无法达到严格之学对绝对真理的追求。——未加批判地假定主观意识流的实存性。5,严格之学的思路:研究“意识的指向性”(“意向性”)——即意识之流指向世界的知觉、想象、分析、回忆等主体性作用。即,现象之为现象的主体性意识条件的分析。“现象”:不是意识之外部的外在对象,而是在“意向性”中的“现象”;“现象”的实在性包含了意识主动的选择、解释;“现象”在意识的“终极视域”、“纯粹主观性”中“显现”。现象学的“超越论哲学”:“哥白尼式转向”之近代哲学之动机(笛卡尔、康德)的彻底实现。由研究“是什么”转向研究“如何是”。即由研究“外在现象是什么”、“意识是什么”到研究意识“如何”呈现世界或现象、世界或现象“如何”被呈现。“超越论的”:指认识者反思自身及其认识生活,将一切认识活动追溯到其最后源泉,即“我自己”。即,研究一切存在物的最后依据的“绝对主观性”。超越论哲学(超验现象学):是关于世界或现象的预先给予性之普遍给予方式的科学。因此也是关于使这种普遍给予方式成为每一种客观性之基础的科学。“普遍给予方式”即依据“纯粹主观性”的“显现方式”的变化,而“显现”某种“现象”。比如:“侧显”概念(边缘域)、“内在性显现”概念(体验,无空间性边缘域,显现绝对物,内在物的绝对存在)。“如何”:即“显现方式”的“如何”——意识如何显现现象,现象如何被意识显现。胡塞尔的严格之科学:“纯粹现象学”《纯粹现象学通论》(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1):“纯粹现象学是一门本质上全新的科学,我们将在本书探索通往它的路径,描述它相对于一切其他科学的独一无二的位置,并证明它是哲学的基本科学。”(上书,第1页)“纯粹现象学”:“我们称它为关于‘现象’的科学”。“现象学态度”:现象学中的“现象”与诸科学中谈论的“现象”一词意义相关,但现象学以完全不同的态度与它们相关,按照这种态度,其他诸科学中的“现象”一词的任何含义都以一定方式发生了改变,并通过这种改变后,它才被纳入现象学领域。现象学态度的目标:摆脱旧态度,获得新视野,达到现象学领域。现象学态度需要一种新的、相对于经验中的自然态度和思想中的自然态度来说是完全改变了的态度方式,以达到充分的思想自由把握住应当予以全面更新的真正哲学问题,这样才有可能达到向一切方面敞开的视野:学会察看、辨析和描述视野之内的东西。“我们将从自然观点,从面对我们的世界,从心理经验中呈现出来的意识开始;然后将发展一种现象学还原法,按照这种还原法,我们将能排除属于每一种自然研究方式本质的认识障碍,并转变它们固有的片面注意方向,直到我们获得被‘先验’纯化的现象的自由视野,从而达到我们所说的特殊意义上的现象学领域。”(上书,3页)“现象学领域”:“先验纯化意识及其本质相关项”。即“意识现象纯粹本质领域”。区别心理学的意识现象。心理学:关于“事实”的科学;关于“各种实在”的科学;心理学的心理现象依赖于时空中世界的实在事件。纯粹或先验的现象学不是关于“事实”的科学,而是作为本质的科学;它专门确立无关“事实”的“本质的知识”;从心理学的意识现象向“纯粹本质”的还原就是“本质的还原”。纯粹现象学的现象是“非实在”的:“我们的现象学不应当是一门关于实在现象的本质科学,而应当是一门关于被先验还原了的现象的本质科学。”“现象学的方法论”的几个重要概念:1,“本质直观”和“个别直观”:直观:就是直接看,就是一种某物对意识的“原初地呈现”。个别直观:是一种经验的直观,这种直观的原初所与物是一个别的对象。本质直观:其原初所与物是一种纯粹本质;纯粹本质是一种新型“现象”;直观并描述意识的“本质”——现象学的领域。2,“本质判断”:即本质直观的方法。(对于意向性中的对象的本质而言的)本质性的“存而不论”,即对直观的所与不进行深度的逻辑抽象,不是如实证科学那样对经验实在的抽象方法。“本质”是各种显现的样貌中透显出来的“共相”或“通性”(自我同一的不变特质,属于胡塞尔意义上的“现象”);类似于柏拉图的“理念”、“理式”、“规范”的意义,不是经验事物归纳、逻辑抽象出来的属性之共性;个别经验事物是共性或理念的“例示”。——“本质直观不使本质成为对象”,“本质”归属“主体纯粹意识”,作为“个别直观”的“主体先验条件”。3,“朝向事物本身”:“中止判断”,对以往哲学和科学观点“悬置”。返回事情本身。“直接看,不只是感性的、经验的看,而是作为一种原初给予的意识的一般看,是一切合理论断的最终合法根源。这一根源具有其给予合法性的功能,只因和只就它是原初给予的而言。”(上书,25页)4,现象学的

1 / 11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