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政治和经济状况(一)采邑制基础上的等级制度1.采邑制:日尔曼人灭亡了罗马帝国,同时也摧毁了罗马文明。中世纪的欧洲,经济凋敝,文化衰落。日尔曼人建立了一套采邑制度,在采邑制的基础上,形成了封建等级制度。大小领主之间,层层结成领主与陪臣的关系,层层向上依附。处于最低层的是农奴。这种金字塔式的封建等级制度,是中世纪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2.等级制:由国王把土地分给大贵族,受封者必须承担为国王服兵役的义务。国王有义务保护受封者,公正裁判他们的诉讼等,相互结成领主与陪臣(附庸)关系。后来采邑变成了世袭领地。大贵族又依此方式,把它层层分给下面的小贵族。农奴没有自己的土地,他们依附于贵族领主,往往与土地一起被封给某个贵族。国王--大贵族--小贵族……农奴3.等级特权:中世纪的人,全是处于某个等级地位的人,在等级关系网上的特定位置上的人。都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二)多元权力体系1.纵向上看:君主以下,层层结成领主与陪臣的关系①政治上的分裂割据和王权的微弱。国王是许多大贵族中的第一个,是大哥而非父亲。有时其直属领地还不如其他贵族,他与其陪臣间的关系是以契约为基础的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没有对陪臣的绝对的控制支配权。大贵族对他们的陪臣也是如此。“我的陪臣的陪臣不是我的陪臣”,基于这个原则,国王对隔一层的陪臣没有任何权力。领主--陪臣领主--陪臣领主--陪臣每一个庄园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王国,每个领主在自己的领地上,才是近乎独立的小国王。西欧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特征是领主占有制的土地所有制,领主在其领地内建立封建的庄园中享有经济、政治、司法等各种特权,王权处于微弱地位。②中世纪欧洲的政治版图是十分破碎的(不同于中国整齐划一的郡县制)。各封地之间犬牙交错(如英法之间纠缠不清的关系)。这使封建制度变得杂乱无章。教会领地、修道院的独立性。城市的相对独立性。2.从横向上看:基督教会的统治地位,政教二元化权力体系。这是西欧独有的政治现象.在世俗国家四分五裂、君权式微的同时,天主教会却控制了巨大的权力。作为巨大的国际中心,基督教会将整个欧洲连成一个政治体系,占据统治地位。①经济上:信徒捐赠、什一税;占有西欧三分之一的土地和巨大财产、是西欧最大的封建领主。教会财产不属于任何教士,属教会集体,故相当集中,没有任一个国王可与相比。②政治上:教会内部形成了一套以教皇为首的教阶制。组织严密、权力高度集中,其触角伸展到西欧各个角落。它是分崩离析、混乱动荡的西欧的唯一有组织的力量,代表着西欧的秩序与统一。/天主教会的权力自成体系,与国家权力平行存在,独立于国家之外,并时常力图居于国家之上。它集中了许多本来由国家控制的权力。教会内部是个独立王国,无论哪国教士,都要听命于教皇,内部有严密的组织纪律,教会有自己的法律和独立的司法审判机构和司法权,教士不受世俗国家审判,俗人犯了宗教方面的罪,却由教会审判。王权与教权之间展开了长达几百年的斗争。③思想文化上:教会完全控制了西欧的教育和文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教士是唯一有文化的阶层。教会神职人员掌握整个文化领域,基督教神学成为西欧封建社会占有统治地位的思想。但丁以前,没有一个一流学者是世俗人士。13世纪,有的地方,一个人只要在法庭上念一行字,就可证明自己是教士,不受世俗法庭审判。教会控制了一切文化机构,这些机构都用来为宗教的目的服务。④组织上,按照封建等级制度建立了森严的教阶制度,并发展为以教皇为中心,遍布欧洲各地的国际组织。(三)西欧封建社会反封建斗争的特点西欧封建社会反封建斗争的主要力量是农民阶级,城市和市民等阶级也是反封建斗争的重要力量。西欧封建社会反封建斗争的特点有:1.反封建与反对教会统治的统一,一切反封建的斗争首先要将其矛头指向教会。2.城市与王权联盟。(1)西欧封建王权的两重性:一方面,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代表,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维护者;另一方面,王权是与教会抗衡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混乱中代表秩序,代表正在形成的民族和国家的统一。(2)城市为了自身的利益支持王权的统一,王权也需要借助城市的力量去打击封建割据势力。2中世纪政治思想的特点(一)近现代政治思想在这都有了雏形,近代西方政治思想是中世纪政治思想的直接发展。因为中世纪政治文明是一种新类型的文明,所以体现在政治思想领域,就是一种新类型的政治思想。所以西方学者多都强调中世纪对古典时代的变革,与近代的连续性。WalterUllman说:“现代与中世纪区别基本上是程度上而非种类上的”。比如民主思想,这时出现了代议民主思想。自由思想:与古代意义不同。古代是自治,这时开始具有了消极自由的含义。消极国家观,从基督教出现,直到近代自由主义继承之。二)政治学理论处于不发达状态,5-11世纪,没有象样的政治思想家。没有值得一提的政治学著作。政府和教会在实践中创造和运用政治思想,政治思想反映在官方文告、法律中,反映在政府实际行2为和制度中。12-15世纪的学者全是神学家,他们最关心的是神学问题。政治学说作为神学的一部分,镶嵌在副食神学体系中。在中世纪西欧,政治被严重“弱化”,政治权力和政治机构的社会控制功能几乎被降到文明社会的最低限度。1.中世纪是基督教的一统天下,是被基督教神学家称之为“神圣秩序”的时代。根据基督教的信仰,世俗国家的地位和作用被贬低,它只是在教会之旁或教会之下的一个负责较低等级事物的社会组织。人们生活中最本质性最重要的部分则由教会来控制。在中世纪人们的观念中,有一个统一的“基督教世界”(Christianitas),它处于最高层次,而各个世俗国家则在人们的观念中处于次一级的层次。2.中世纪几乎是从政治发展的原始水平上起步的。入主西欧的日尔曼人没有公共权力观念,也没有能力建立系统的权力组织以实现对国家的控制。中世纪盛行的封建主义以“封地”的分封和占有为基础,它在国王与臣民间建立起以相互忠诚和相互保护这一双重承诺为前提的个人之间的联系,以誓约和承诺为保障。“中世纪的国家本质上是一种个人的联系。”它把国家权力化作私人性质的忠诚与保护关系,整个王国成为大小不等、层层分割、互相交错的封地的拼合以及一大堆杂乱的特权与义务的综合体。而在世俗王权之旁,还有相对独立的教权与之并立,分割了许多原本属于国家的权力。所以,许多西方学者认为,在近代民族国家开始崛起之前,中世纪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中世纪的帝国和王国最多可称为“准国家”。与这种状况相适应,中世纪政治思想中也没有正式的“国家”概念。这个概念是13世纪“作为亚里士多德的影响的结果才出现的。”此前,王国和帝国都被作为更大单位的一部分,即整个基督教共同体的一部分来看待的。它们都不是个体的、自足的、自主的,具有最高主权的实体。所以,亚里士多德的影响被称为“亚里士多德革命”。西方有的学者非常强调亚里士多德对中世纪西欧政治思想的影响,他们甚至认为,一部中世纪思想史,可以根据亚里士多德的逐步再发现而加以组织。不过,即使在“亚里士多德革命”之后,西欧人也没有很快就形成国家概念。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植根于古希腊城邦,它与中世纪的政治状况相去甚远,只能有限地运用于中世纪社会,逐渐被西欧人所消化。西欧各国语言中,“国家”(Stato,Staat,State,Lotat等)概念是在15世纪以后伴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而正式出现的。而对近代民族国家理论上的说明是到了马基雅维利和布丹的手里才完成的。/在13世纪以前,政府和学者也没有使用过“政治的”这个术语。他们用“政府的”而非“国家”和“政治的”概念。中世纪人没有区分宗教、伦理和政治等领域的观念。他们持有一种“整体观点”,各个领域都被吸收到基督教神学之中,包括政治学,也没有独立地位。所以,整个中世纪,很难说有真正意义上的政治思想。(三)政治思想的表现形式中世纪的政治思想没有以独立系统的理论形式表述出来。1.中世纪的政治思想都是实践需要的直接产物,很少理性的加工和抽象的推演。政治思想体现在政治制度、政治行为当中,甚至体现于仪式和礼仪当中。政府和政治家(包括教会领袖)根据实际需要创造和运用政治思想,以法令和官方文告的形式表述政治思想。曾有过论战性的小册子大量出现,但很少够份量的政治学著作和论文,像《理想国》、《政治学》那样的鸿篇巨著更是谈不上。所以,中世纪虽然在政治思想上有大量创造性成果,但在政治学理论方面的成就并不高。2.中世纪的政治学理论主要是在基督教神学的形式下阐述的。神学解释一切,包容一切,吞没了各门学科。这是由于:①教会控制了教育文化,教士是当时唯一不文化的阶层,他们主要探讨神学理论,不重视世俗事务。②世俗国家处于混乱无序状态,其作用和影响有限。政治秩序是一种自然的秩序,对它的理性探讨和指导还不是迫切的需要。一些关键的政治学概念,如权力、法律、臣民、服从、义务等,都是在神学的体系内得到讨论的。政治学的首要问题是教权与俗权的关系以及各自的依据、界限等问题。在那些一流的神学家著作中,纯粹政治问题的研究被置于无足轻重的地位。即使在这些神学家论及政治的场合,也难以说他们在阐述一种政治学说,因为他们的一个共同的研究方法是“从头入手”,即结论在先,以《圣经》为至高无上的尺度、善恶的标准,从中演绎出政治理论,而不是像古典时代和现代人那样,“从尾入手”,为政治理论提供理性和经验的根据。这只能说是运用于政治领域的神学。丹宁从这个意义上说,“中世纪是非政治的”。从形式上说,政治学成为神学的一个分枝;从内容上说,它成为神学的婢女。/13世纪以后,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经院哲学将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说吸收到神学体系之中,政治学开始有了一席之地。然而,即使在托马斯·阿奎那的理论体系中,政治学也很难说有独立的地位。人们为了归纳他的政治学,必须十分仔细地把散布于他的神学著作中的一个个片断从“镶嵌它们的并使其获得意义的总的结构中分割下来。”政治学从神学中独立出来,在整个中世纪都没有实现。3.政治学理论的另一个表现形式是法律和法学。从襁褓时代起,中世纪的政治3思想就一直在法学的框架内,在法律内被理解。在中世纪,法学远比政治学发达,法律的地位受到教俗双方的支持和肯定。法律对社会的控制作用远超过政治控制。罗马法复兴之后,法学家们充任了政府官员和国王顾问,甚至大多数教皇都是法学家。法学的推论方式、法律的基本概念、规范、原则,被直接移植于政治领域,用来表述政治思想。中世纪政治学理论的很多内容是从法学和法律体系中析出来的,所以它们带着法律的痕迹。直到近代的政治理论,仍大量使用从中世纪来的法律概念和原则。(四)神学政治论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政治思想,教会与国家、教权与王权的关系问题是政治思想的主题和中心内容神学政治论是基督教神学在政治上的政治表现,基督教会在政治、思想上的统治地位,决定了神学政治论的统治地位。由于中世纪政教二元化权力体系是政治生活中的突出特征,也由于基督教意识形态在思想领域里的主导作用,所以,政治思想的主题是政教关系。政教之间长达数百年的斗争,产生了大量的政治作品,文章、文告、法律文件、论战性的小册子,直到政治学和神学的专著等。正是紧张的政教关系推动了政治思考的发展。对于国家的认识:国家的起源、职能、性质、权力范围等,都是在这个框架下得到讨论的。(五)神学异端是反对教会统治的基本形式3阿奎那(Aquinas)一、阿奎那的生平中世纪神学在中世纪初期,采取“教父学”的形式,到了后期,采取“经院哲学”的形式,它直接从教父学基础上发展而来,对基督教教义进行哲学上的论证。比教父学更为系统化、理论化、哲学化。经院,从希腊文而来,原意为学院。8世纪末,查理曼创立宫廷学院,网罗一批知识分子,用脱离实际空洞繁琐的哲学推理(特别是惯用亚里士多德的三段式法)论证正统的基督教神学信条,并使它系统化,这批人被称为经院学者,由其发展起来的学说,被统称为经院哲学。经院哲学从9世纪出现,13世纪达到全盛。以后随封建社会教会的衰落而逐步瓦解.托马斯.阿奎那(1225-1264)出身于意大利贵族家庭。14岁入拿波里大学。粗壮、寡言,有“哑牛”之称。20岁(19岁)时参加多米尼克僧团,这个僧团由多米尼克·胡斯曼创立,为“托钵僧团”的一派(另一派为法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