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普查组织、两员选聘和登记工作细则2016年10月8日徐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CONTENTS目录第一章组织工作细则1第二章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2第四章登记工作细则3实施细则(上)01组织工作细则(一)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二)徐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市、县、镇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列入农业普查范围的街道和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林、牧、渔)场设立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行政村、列入农业普查范围的居委会和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农(林、牧、渔)场设立农业普查工作组。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街道和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林、牧、渔)场的农业普查办公室配备适量人员。行政村成立农业普查工作组,工作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市、县、乡、村各级普查机构要科学分工,要对每个下级普查机构的普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普查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组织工作细则组织指导。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农业普查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综合指导协调安排。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协调各有关业务部门间的工作,统筹安排,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农业普查任务。(三)县级农业普查领导机构的主要任务第一章组织工作细则第一章组织工作细则(四)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是农业普查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1.督导下级建立农业普查组织机构、重点普查节点的工作。2.制定农业普查工作计划,具体部署农业普查工作。3.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4.做好普查经费的预算。5.做好各种物资设备的准备和管理工作。6.做好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的编码工作。7.对下级农业普查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组织普查培训。第一章组织工作细则(四)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是农业普查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8.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对农户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摸底工作。9.根据上级农业普查办公室的指示,与同级农垦、林业、司法部门协商其所属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农业生产经营户的普查安排。10.在没有设立下级农业普查办公室的区域,负责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普查登记工作。11.对农业普查各阶段的工作进行督导和质量检查。12.做好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13.做好普查资料的整理、保管、汇总、上报及分析研究工作。14.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第一章组织工作细则(五)乡镇级农业普查办公室的任务1.指导各村民委员会建立农业普查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指导各相关居民委员会和农(林、牧、渔)场成立农业普查工作组,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2.指导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3.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方法和内容,做到家喻户晓。4.参照《普查区划分细则》划分普查区,并组织绘制普查区地图。5.根据上级农业普查办公室的安排,做好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摸底工作。第一章组织工作细则(五)乡镇级农业普查办公室的任务6.组织各农业普查工作组做好普查表登记和登记质量检查工作,保证农业普查数据的准确。7.在没有农业普查工作组的区域内,做好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农业生产经营户的普查登记工作。8.负责《乡镇普查表》的填报工作。9.负责农业普查数据质量验收工作。10.做好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及上报工作。第一章组织工作细则(六)村级农业普查工作组的任务1.选聘本普查区农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2.组织本普查区普查人员参加县、乡农业普查办公室举办的普查培训。3.组织普查人员宣传农业普查。4.参照《普查区划分细则》划分农业普查小区,并在普查区地图基础上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5.根据上级农业普查办公室的安排,做好农业普查登记前的清查摸底工作。6.组织指导普查员和普查员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做好普查登记工作。7.负责收集资料,填报本村的《行政村普查表》。8.负责普查资料的保管、复查、整理、上报工作。(七)本市内的农垦系统、林业系统和司法系统在各有关县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协调下开展普查工作,按在地原则组织实施并完成普查任务。普查组织方式本着准确、简便、符合实际的原则确定。本市内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农业普查工作由其上级系统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第一节登记对象02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一)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是搞好农业普查工作的基础,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工作由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对各普查区选聘的两员进行审核。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应在普查员选聘前完成。第二章两员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第二章两员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1.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配备按普查区配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每个普查区配备至少1名普查指导员,并根据工作量和难度、PDA配备等情况,合理配备普查员。一般每个普查小区配备1名普查员。2.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条件(1)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培训后能够熟练使用智能数据采集终端。(2)熟悉当地情况,热心公益事业,掌握并积极宣传农业普查对“三农”发展的重要意义。(3)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4)身体健康。普查指导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第二章两员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原则上,普查指导员由村会计或村委会其他干部、乡镇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退休教师等担任。普查员由村干部和村民小组干部担任,也可由从事过会计、统计或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或者文化水平较高且经过培训能熟练使用PDA的其他人员担任。注重发挥农村年轻的共产党员及共青团员的作用。01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不受干涉。对违反《统计法》的人和事要据理说服并及时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02要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和掌握农业普查知识和智能数据采集终端的使用,掌握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入户访问、PDA采集、数据审核、数据上报等全过程工作技能。03要做好宣传工作,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内容、方法、时间、保密规则等,提高群众对农业普查工作的认识,自觉参与农业普查。04要遵守保密规则,严谨、细致作好普查对象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1.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共同义务和职责第二章两员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普查指导员在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本普查区各项普查工作。对各普查小区的工作进行协调布置,统一安排。制定本普查区的工作规章制度和普查员的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普查员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各普查小区的农业普查宣传、清查摸底、入户访问、PDA采集、数据审核、数据上报等全过程工作。认真处理普查小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己没有把握的问题向上级请示后再予以解决。带头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掌握普查员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有困难的要予以帮助。1.2.3.4.5.负责《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的填报工作。第二章两员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2.普查指导员的具体任务(1)做好摸底工作。普查登记前,要认真开展清查摸底工作,整理好住户和单位摸底表及相关基础资料,编制摸底底册。(2)在开展摸底工作的同时,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3)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认真详细地填写普查表,做到普查对象和普查项目都不重、不漏、不错。(4)做好复查工作。普查登记结束后,要通过自查、互查、议查等方式,对普查对象的重漏、普查项目的对错进行审核,发现差错,据实更正。第二章两员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3.普查员的具体任务第二章两员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1.培训组织。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对乡镇农业普查人员和村普查指导员进行培训,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培训。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采取分片集中培训普查员的模式。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业务骨干负责培训班的授课。2.培训时间。普查指导员培训不得少于3天,普查员培训不得少于2天。3.培训教材。普查指导员以《普查方案》和《普查员手册》、《PDA手册》为基本内容,普查员以《普查员手册》、《PDA手册》为基本内容。各地可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加以补充。第二章两员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4.培训方法。以教员面授为主,辅之以录像等多媒体手段。要采取课堂授课、学员做练习以及实地试填相结合的办法。要着重对普查员进行调查技能和数据采集设备的训练,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要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课堂摸拟试填和实地试填,重点掌握如何填好普查表。对试填中的疑难问题,要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由上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解释。5.培训考评。培训结束时,每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都要参加测试,由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出题。测试合格者,由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为其颁发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证。03登记工作细则(一)(二)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农业普查登记、复查工作由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部署,在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和农业普查工作组的组织下,由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及乡级以上农业普查办公室指定的普查人员进行。第四章登记工作细则村农业普查工作组负责普查区内的住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实地普查登记和复查。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对驻地不在普查区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进行普查登记和复查,并对行政村普查表复查。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对没有设立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视同为乡镇的乡级地域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进行普查登记和复查。123第四章登记工作细则(三)县、乡、村普查机构登记和复查任务普查登记工作于2017年3月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四)第四章登记工作细则召集住户户主、单位负责人或被访问人开会,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和方法,讲解普查项目,要求他们做好调查准备。制订登记计划,安排好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登记时间、顺序。普查登记前,由普查指导员或普查员,按照《清查摸底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清查摸底工作,识别普查登记对象,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编制好《住户摸底表》和《单位摸底表》,乡、村两级普查机构共同完成填报完成《普查区住户清查摸底结果统计表》,《普查区单位清查摸底结果统计表》。(程序)123第四章登记工作细则(五)普查登记的准备1.普查员佩带普查员证,根据《普查小区示意图》、《住户摸底表》或《单位摸底表》,按照事先安排的登记时间、顺序逐一进行普查登记。发现有疑问的地方,要及时向普查对象提出;如使用PDA入户登记的,在登记完成后,要即时进行审核,发现问题,据实更正。(六)普查登记注意事项第四章登记工作细则2.普查员要严格按照普查表填写规范和指标解释的规定,对每个被访问的户主、单位负责人或被访问人,逐项进行询问,据实填报。需要计算的项目要细致计算,严防粗枝大叶,对引导被访者与原始记录及相关资料不一致的细项要认真核实,再进行登记。3.摸底表完成后打印一份,用于全面登记。每登记完一个住户或单位,都应在摸底表的备注栏中相应位置划“√”以防出现重登和漏登。如遇摸底资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应认真核查,据实登记。第四章登记工作细则(六)普查登记注意事项4.普查员在现场登记的开始阶段,要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现场登记的第一天,普查指导员要带领普查员一起入户登记5-10户,根据调查情况,集中讨论,统一认识,在确定普查员完全熟悉普查内容和访问技巧后,普查员回到各自的普查小区,开展普查登记工作。(六)普查登记注意事项第四章登记工作细则5.我市全部使用纸介质入户访问登记,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自印草表。可先将普查内容用铅笔填写在相应位置上,每张普查表审核合格后,再使用签字笔进行抄录,以便后期录入。6.普查表的书写必须清楚规范,有可选答案的,根据实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