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国际研讨会会议通知尊敬的女士/先生:您好!第五届“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国际研讨会”将于2015年10月17-18日在湖南工业大学召开。本届研讨会由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和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指导委员会主办,湖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与法学院共同承办,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等协办。本届研讨会旨在搭建法律英语学术交流平台,探讨英语类专业建设大背景下的法律英语学科建设的有效途径,研究法律英语人才培养的重大问题,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体系,推进法律英语人才培养,以顺应日益扩大的对外开放需要。研讨会将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律英语专家和学者做主旨发言,并安排分组交流活动。会议期间,拟成立“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会”,更好地指导全国高校法律英语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工作;与会老师还可选择参加18日举行的全国高校法律英语师资研修班。会议语言为英语和中文。一、会议主题主题:法律语境与法律英语人才培养二、主要议题1.中美(中英)法律语境对比研究2.法律英语师资培养研究3.法律英语课程体系研究4.法律英语教材研究与编写5.法律英语教学基本原理研究6.法律英语五项基本技能培养研究7.中美(中英)法律语言对比研究8.法律英语证书(LEC)考试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研究三、拟邀请的部分嘉宾和有关专家1.孙有中中国专门用途英语专业委员会会长,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校长、教授2.董洪川中国外语界面研究会会长,四川外国语大学副校长、教授3.李立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教授4.张法连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法学博士JD,中国政法大学教授5.许德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英语学院副院长、教授6.SteveKwok美国耶鲁大学法学博士JD,美国驻华使馆法律顾问7.张绍泉西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教授8.RussellLeu美国夏威夷大学法学博士JD,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外籍专家9.马庆林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教授10.林克难天津外国语大学教授11.蒋新苗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法学院教授12.胡平仁湖南省法理学会会长,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13.傅敬民《上海翻译》常务副主编,教授14.屈文生华东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副院长,教授15.高凌云美国威拉姆特大学法学博士JD,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16.熊德米西南政法大学教授17.彭利元湖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教授四、会议费:会务费每人600元(在读研究生减半),往返交通及住宿费自理。培训费:每人500元(可选择参加,可和会议费一起交纳并开具发票)五:会议时间、地点报到时间:2015年10月16日全天。报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逸景华天大酒店会议时间:2015年10月17日师资培训时间:2015年10月18日会议地点:湖南工业大学科技楼报告厅六、乘车路线(1)株洲西火车站(高铁站):T60路公交车途径5站至神农城站,下车后步行638米到达;(2)株洲火车站:T60路途径4站到达泰山西路站,步行21米到达;(3)长沙黄花机场T2航站楼乘坐专线快巴,至株洲绿园酒店,T60路公交车至神农城站,下车后步行638米到达。(4)株洲汽车中心站:T2路途径10站到达神农城,步行494米到达;七、论文提交及要求欢迎专家学者提交会议论文或论文摘要,以方便安排专题学术讨论。具体要求:论文摘要不超过300字。论文字数不超过6000字,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具体内容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英文摘要)。论文或摘要请于2015年8月31日之前提交(300字以内,WORD文档),论文摘要提交邮箱:wgyyjs@126.com。联系老师:严琼湘,张冬梅。组委会将于2015年9月20前发送正式会议通知。八、回执及酒店预订为保证本届论坛顺利举行,如果您确定参会,收到此邀请函后,请于8月31日前将回执以Email发送至wgyyjs@126.com,谢谢合作。九、联系方式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泰山西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邮编412007联系人:严琼湘老师电话:0731-2218360618673337277;邮箱:wgyyjs@126.com诚挚邀请您参会并顺祝安康幸福!湖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2015年6月16日附件:第五届“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国际研讨会”回执姓名性别职务/职称是否参加师资培训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讯地址Email住宿要求标间合住□标间单住□不住宿□(注:本回执可根据需要自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