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81302授工学博士学位)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人文关怀精神、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博士生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系统深入地掌握建筑学的历史及基础理论。熟练运用建筑、城市及跨学科的研究方法,独立地、创造性地研究城市及建筑的相关问题。2.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和独立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3.本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政府城市管理部门从事高层次的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能力。二、研究方向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2.建筑历史与理论3.建筑技术科学4.城市设计5.建筑系统工程6.数字城市与建筑研究三、学习年限已获硕士学位的博士生学习年限为3-5年;硕博连读和直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一般为4-6年。四、学分要求与分配一览表已获硕士学位博士生总学分要求≥29学分。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总学分要求≥53学分。类别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普通博士研究生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生总学分≥53学分≥29学分按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的要求培养,符合课程免修规定的,可申请免修。修课学分≥34学分,其中:高水平课程≥6学分(全英课程≥2学分,国际一流课程≥2学分)校级公共必修课程≥9学分,其中:中国特色理论与实践2学分;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硕士一外2学分;英语论文写作2学分;校级公共选修课≥1学分: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它类课1学分≥10学分,其中:全英课程≥2学分或国际一流课程≥2学分校级公共必修课程≥4学分,其中: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英语论文写作2学分2学科基础与专业课≥24学分,其中:一级学科基础课8学分(必修)二级学科基础课4学分(限定选修)硕士专业课4学分(任选)跨一级学科课4学分(任选)博士专业课4学分(任选)跨一级学科课2学分(任选)专业课4学分(任选)补修课程、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研究环节≥19学分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1学分≥19学分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1学分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1学分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1学分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发表学术论文1学分发表学术论文1学分学位论文15学分学位论文15学分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建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类别课程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季节开课单位备注学位课程公共必修课程408.602自然辩证法概论181春/秋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阶段必修≥6学分408.60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2春/秋马克思主义学院411.500第一外国语(英语)322秋、春外国语学院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它类课程1408.810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362秋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必修≥4学分411.800英语论文写作242秋外国语学院一级学科基础参见《建筑学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春、秋建规学院必修≥8学分(硕士研3课究生阶段)二级学科基础课参见《建筑学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春、秋建规学院限定选修≥4学分(硕士研究生阶段)硕士专业选修课程参见《建筑学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春、秋建规学院≥4学分博士专修课程220.802b建筑学术研究策略和方法概论(李保峰+周卫+雷祖康+谭刚毅+外聘教授)(国际化课程)322春、秋建规学院≥4学分220.811建筑环境设计方法(陈宏+朱晟伟)161秋建规学院220.806a空间理论专题(汪原)161春建规学院220.810聚落研究理论与方法(李晓峰)161秋建规学院220.816设计知识系统理论与案例(邬峻)(全英课程)161春建规学院220.807a建筑的虚拟和智能设计*1(余庄)161春建规学院(研讨课)220.805a学术研究专题报告*2(2次)春/秋建规学院220.813a科学研究精神与方法*3(外聘教授)春/秋研究生院建规学院跨一级学科课程220.809a可持续城市设计研究(洪亮平)161春建规学院全体必修≥2学分跨一级学科课程(博士可选修硕士生课程)220.804a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创新(黄亚平)241.5秋建规学院220.812工程景观学概论(万敏)241.5秋建规学院非学位课补修课程非建筑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如从事建筑设计和建筑历史与理论相关课题研究的需补修建筑学专业本科主干课程3门(建筑设计III;建筑物理;建筑构造);土木工程相关专业的可以申请部分免修;建规学院本科非建筑学类的硕士生必修部分非建筑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如果从事建筑物理环境、系统工程等方面课题研究的可以经导师同意不用相关的学院4选修上述补休课程或补休相关专业的课程。研究环节650.801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博)1建规学院650.802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或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博)1650.803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博)1650.804发表论文(博)1650.805学位论文(博)15650.501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硕)1650.502在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硕)1650.503学位论文(硕)10注:1.*1课程《建筑的虚拟和智能设计》为建规学院自开的建筑系统工程方面的课程,部分从事建筑物理环境、系统工程等方向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可以选修其他学院的相关博士(或硕士)课程,等同本课程的1各学分。2.*2研讨课《学术研究专题报告》即要求博士研究生结合自己的读书报告或科研课题面向全体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进行宣讲、讨论交流,与博士生的研究环节《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课程代码:650.801)一起考核,学分计入《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3.*3课程《科学研究精神与方法》是指博士研究生须有针对性地参加由学校研究生院(有的是建规学院协办)主办的科学研究方法名家讲堂,至少1次。不计学分。六、本学科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提出的具体要求1.选修课程的要求和说明:(1)对跨一级学科课程的限定:(a)跨一级学科课程指建筑学学科外的研究生课程,必须跟班听课并同堂参加考试或考核。(b)所选的跨一级学科课程不得与硕士期间所修的课程相同。(2)硕博连读研究生修课顺序:需先修满硕士学位课程学分。其中必须选修硕士学位课程要求的建筑设计I(联合教学或设计竞赛)和建筑设计II(建筑设计理论与实践)课程。取得硕士学位后,再修满要求的博士阶段的课程学分。硕士阶段的其他考评条件和毕业要求同硕士培养方案。(3)直攻博研究生学分要求同硕博连读的研究生。5同时在第2学年结束前需在重要专业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文章,要求同科学学位硕士研究培养方案,博士论文答辩前需另外再发表3篇文章,要求详见《建规学院博士生、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参加学术会议规定》。其他考评条件和毕业要求同已获硕士学位博士生的培养方案。(4)以同等学力报考(未获硕士学位)博士生按直攻博研究生的要求培养,入学前已修研究生课程可申请免修,需出示相关证明,并存档。其他需要补修的本科、硕士课程根据研究课题由导师指定。2.培养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组成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工作;(2)中期考核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完成,同时由导师对学生课程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决定是否可以进入学位论文阶段。(3)文献阅读与综述文献阅读与综述提交相应的阶段成果,包括45篇以上文献阅读量和不少于10000字的文献综述,所阅读书籍包括不少于15篇外文原文资料,并翻译至少5篇资料的关键章节。(4)专题研讨课专题研讨课是培养博士生综合能力和进入本学科前沿的重要环节,博士生应在导师确定的专题领域,查阅国内外最新文献资料,撰写专题研讨报告,并在本院公开做学术报告(在学院贴海报),每完成2个专题研讨得1个学分。每个学生在博士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2次,并提交报告题目、时间、地点及报告内容,由指导教师签字认可。(5)专业学术实践是指到国内外重点大学、实验室或企业进行科研活动与专业实践。本博士点直博及硕博连读研究生由指导教师指定学生到国内外重点大学、科研机构、大型设计机构或本教授工作室进行为期半年的专业实践。提交专业实践报告(不少于5000字)并经导师认可后得1学分。(6)博士论文选题报告博士论文选题报告应通过由指导老师组织的3位以上老师参加的答辩小组答辩,通过开题得1学分。选题报告应包括的内容为:①课题的来源、意义;②课题的国内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③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方案;④理论与实践方面预计的创造性成果;⑤预期成果;⑥主要参考文献。(7)论文中期报告6博士生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正文前,要向博士生指导小组或有关学者、专家报告研究工作成果,听取质疑与商讨改进意见,待创造性研究成果获得认同后,方可撰写学位论文正文。(8)学术论文发表详见《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3.论文答辩管理(1)预答辩博士生完成博士论文,送指导教师审定后,须通过由指导教师组织的3位老师参加的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可送校外专家盲审。(2)博士论文盲审博士生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论文预答辩后,须经过3名校外专家盲审。盲审通过后,方可申请博士论文正式答辩资格。详见《建规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制度细则》。(3)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和资格审查博士论文资格审查由指导教师、博士生指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教务科负责进行。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的基本条件:①修完所规定的课程学分;②完成论文选题报告;③完成论文中期报告;④在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规定数量的论文;⑤提交专题研讨课学术报告2份;⑥提交参加校内外学术报告的听课笔记10篇;(详细报告人、题目、时间、地点及不少于800字的心得。由报告人、报告主持人或指导老师签字认可。)⑦完成博士论文的撰写;⑧通过校外专家盲审。(4)论文修改博士生应对照校外盲审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论文修改报告书》,即将评阅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分述,说明论文的修改工作(或解释说明不修改的理由)。该表在博士论文正式答辩前填写完整,连同论文评阅书,提交答辩委员会,并作为论文工作的评定依据。(5)论文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由系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其它方面按学校有关博士学位论文的规定执行。7建筑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81300授工学硕士学位)一、培养目标1.培养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和作风,具有创新求实精神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的科学研究能力。2.掌握较坚实的中西方建筑历史及基础理论,具有较强的历史研究意识和历史批判精神。3.在文献研究和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学会运用建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学科的理论进行文献综述、统计分析、归纳演绎和逻辑论证等案例和理论研究工作。4.掌握绿色建筑和新能源建筑的设计和研究、智能建筑的系统开发及其系统集成、建筑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建筑环境和建筑节能、建筑构造、材料以及遗产保护相关技术等建筑技术科学知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和应用领域的最新进展;5.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其他相关技术和方法,能提出并解决本学科领域的学术问题并有独立的见解。可胜任本专业或相邻专业的教学、科研和工程技术工作以及相关的科技管理工作。二、主要研究方向1.建筑历史理论研究;2.传统民居与聚落研究;3.地方城市与建筑文化研究;4.遗产保护与技术;5.新能源与绿色建筑技术;6.智能建筑及其系统集成研究;7.数字建筑与技术研究;8、建筑环境与质量;三、学习年限全日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3年。四、学分要求与分配总学分要求≥37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要求≥24学分,研究环节要求≥13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总学分≥37学分修课≥24学分其中,全校级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其中:中国特色理论与实践28学分英语课程≥2学分,国际水平课程≥2学分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硕士一外2学分;校级公共选修课程≥1学分: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它类1学分一级学科基础课8学分(必修)二级学科基础课4学分(限定选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