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碱装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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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编号:盐湖集团镁业有限公司纯碱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单位名称:纯碱装置颁布日期:2012年11月6日盐湖集团镁业有限公司纯碱装置应急救援预案批准:审核:编制:盐湖集团镁业有限公司纯碱装置综合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增强综合处置重特大事件的能力,预防和控制此生灾害的发生,保障企业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本应急预案说明了,企业应急救援组织具有的资源和运作的方法,有利于工厂各级领导做出及时、有效、有序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损失;有利于应急准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33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相应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0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国务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应当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本预案适用范围:盐湖集团镁业有限公司纯碱装置。类型: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烫伤害、中毒等。级别:一、二、三级危害。1.4应急预案体系本应急预案由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危险性分析,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理,保障措施,培训和演练等几部分组成。1.5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大力宣传普及预防突发性事故的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对纯碱的生产、贮存、运输等各单位的教育,要求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新建项目凡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的在环评阶段要提交相应的风险评估及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落实各项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的预防、事故报告、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实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与有关政策相一致。(3)分级控制根据事故影响程度,将事故应急处理分为几个等级进行预警,并实施分级控制。发生不同等级污染事故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4)快速反应建立预警和污染控制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储备,增强应急能力。(5)以人为本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发挥企业员工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员工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6)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装置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部门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负责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7)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研究,规范防控措施和应急程序,实现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事件的科技水平。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处置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的安全防护。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务储备,增强应急能力。保证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险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对事件信息进行准确判断,建立科学决策体系,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能采取果断措施。2纯碱装置危险性分析2.1单位概况本项目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形成镁钠资源综合利用装置工业园区(一期)其中一个装置装置。本装置位于工业园区(一期)东南部。园区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地处格市东北方向约60公里处,场地属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集团)规划工业用地。场地北侧为隔空地为察尔汗——格尔木公路和铁路,南侧是团结湖。园区(一期)整体呈三角形,北侧和西侧呈夹角状,纯碱装置位于园区东南角,占地面积约6.8公顷,北侧为80万吨/年电石装置及乙炔装置,西侧为10万吨/年金属镁装置。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2.2.1危险源根据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对本装置的重大危险源评价报告:本装置所生产的原料、产品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但结合本装置实际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危险源场所(设备):生产装置区2.2.2危险分析2.2.2.1纯碱装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项目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类别,主要是数据来源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危险化学品主要是生产需要的原料和辅助原料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纯碱生产属常压中高温生产,生产过程中主要的有毒有害物料为氨(液氨)、硫化钠、盐酸、氢氧化钠、石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等,以上危险有害物质的存在部位、火灾危险性分类、毒物危害性程度分级、危规分类情况见下表,数据主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和《新编危险物品安全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危险有害物质基本情况表序号物质名称存在部位火灾危险性分类毒物危害性程度分级危规分类1氨蒸吸工段乙Ⅱ级(高度危害)有毒气体。GB2.3类23003有毒气体。GB2.3类230032硫化钠蒸吸工段戊Ⅲ级(中度危害)碱性腐蚀品。GB8.2类820113盐酸蒸吸工段、水处理戊Ⅳ级(轻度危害)酸性腐蚀品。GB8.1类810134石灰石灰工段戊Ⅲ级(中度危害)碱性腐蚀品。第8.2类825015一氧化碳压缩工段乙Ⅲ级(中度危害)易燃气体。GB2.1类210056二氧化碳碳化、压缩工段戊Ⅲ级(中度危害)不燃气体。GB2.2类220197硫化氢蒸吸工段甲Ⅱ级(高度危害)易燃气体GB2.1类21006;副危险3类及6.1类2.2.2.2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纯碱生产是化工之中职业危害相对较轻的行业,其职业危害以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灼烫、粉尘危害和噪声危害为主,但也有发生火灾爆炸、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等的可能性。(1)火灾和爆炸就纯碱工业而言,它在工艺过程中存在的火灾与爆炸危险的等级是属中等的,因为它也伴随着一定的爆炸、着火的气体。整个生产中可能泄漏的有液氨、高压蒸汽。蒸吸工段的过滤母液、氨盐水和碳化工段的碳化尾气中含有大量氨,如果氨泄漏,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到火源可能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电石装置送来的窑气及碳化工段的碳化尾气中含有一氧化碳,一氧化碳泄漏并在死角处积存,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时,遇到火源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吸氨塔中产生少量硫化氢,硫化氢泄漏并在死角处积存,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时,遇到火源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焦炭输送、筛分过程在受料槽、皮带廊、筛分间易产生较多的焦尘,通风不良或累积造成焦尘达到爆炸极限时,遇到火源易引发焦尘火灾、爆炸事故。引发事故的常见原因有:保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陷、控制元器件损坏失灵、个人防护缺陷、光线不足、通道不畅通、没有安全规程或不健全、现场缺乏检查或指挥有误、设计有缺陷、缺乏培训、不懂操作技术、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生产装置火灾危险分类丙类:压缩工段,总变电所戊类:盐水工段,蒸吸工段,碳化工段,轻灰工段,重灰工段,蒸吸工段,石灰工段。防爆区域划分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防爆区域的划分标准,本项目无防爆区域。(2)中毒窒息在蒸吸、碳化等工段的物料中都存在氨,输送管线、阀门管线连接处、设备发生氨泄漏时,可能会发生氨中毒事故。电石装置送来的窑气及碳化工段的碳化尾气中存在少量的一氧化碳,如果系统密封不严或系统出现破裂,一氧化碳会泄漏到环境中,人员无防护或防护不当时,可能会造成人员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在蒸吸、碳化、轻灰、压缩等工段的物料中有二氧化碳,如果二氧化碳泄漏到作业环境中,在不通风的坑道、死角等处积聚到一定浓度,人员进入二氧化碳积聚区时,可能发生二氧化碳窒息事故。在蒸吸工段的蒸氨塔中,为了防止产生色碱腐蚀,加入了很少量的硫化钠,反应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剧毒硫化氢气体,硫化氢气体泄漏达到一定浓度时可能造成人员中毒事故。(3)灼烫在盐水、石灰、蒸吸、碳化、轻灰、重灰、成品包装等工段中的石灰、石灰乳、稀盐酸、氨盐水、氨母液、纯碱等分别具有不同程度的酸、碱性和腐蚀性,这些酸、碱性物质泄漏时,人员防护不当,接触这些物质时,可能会造成化学灼伤事故。在盐水、石灰、蒸吸、碳化、轻灰、重灰等工段有高温设备和蒸汽管道等,这些高温设备、管道未采取保温隔热措施或失效时,人员接触这些高温物体时,会造成高温烫伤事故;高温蒸汽泄漏时,易引发人员烫伤事故。2.2.2.3纯碱装置可能出现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1)机械伤害各种机械设备的运转部位,未设置防护罩等防护设施时,人体触及运转部位,会造成机械伤害事故。装置中涉及的生产设备及设施主要有:煅烧炉、机、起重设备、破碎机、螺旋输送机、给料机、包装机、各类机泵等。在这些设备、设施的调试、运行、维修、保养过程中存在机械伤害的危险。特别是石灰石、煤、盐等原料输送加工过程,压缩、过滤、煅烧、包装运输等过程,运转的机器存在机械伤害事故的危险性。如:原盐输送至化盐桶时,输送过程存在机械伤害;蒸吸工段动力设备操作过程中存在机械伤害;碳化工段、轻灰工段、重灰工段使用大型设备、大型起重设备及动力设备,如操作不当易造成机械伤害。机械伤害存在于各生产岗位。(2)粉尘危害石灰工段卸料岗位及输送过程中易产生粉尘,防护措施不当或无防护时,人员吸入粉尘会对人体造成粉尘危害,严重的会造成矽肺病。成品包装岗位碱性粉尘危害较重,未采取防尘措施或人员防护不当时,碱性粉尘可刺激呼吸道,引起鼻炎、气管炎,甚至引起化学性肺炎。人员在粉尘环境中工作,会影响作业人员的情绪和动作,导致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而可能会引发各类事故。(3)噪声和振动危害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由于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等运动而引起的机械性噪声,气流的起伏运动或气动力引起的空气动力性噪声以及变压器等电气设备运行产生的电磁噪声。主要噪声源有:盐水工段的盐水泵、石灰工段的吹风机、蒸吸工段的真空泵、碳化工段的鼓风机、锻烧烧工段的洗涤泵、重灰工段的离心机、鼓风机压缩工段的螺杆压缩机、各类皮带输送机、变压器、除尘器、各类其他机泵及转动设备等。另外,各种转动机械、通风管道等在运行中会产生较大的振动噪声。若因设备设施安装质量的缺陷或实际运行工况严重偏离设计标准,在生产操作时不执行工艺指导书和操作规程,在非正常操作时,由于介质的温度、流量、压力的突然变化,会引起管线和设备的振动。当流量过小时,压缩机会发生喘振。由于管线和设备的剧烈振动,会造成管线焊缝的断裂及设备事故,甚至会发生“飞车”现象。与大型机电设备相连的管道、仪表,由于振动,可造成密封失效、焊缝开裂、或管件因不断摩擦造成壁厚减薄;控制仪表因振动,有可能造成失灵、误报,导致严重的事故发生;长期处于振动性环境中的操作人员,有可能患“白指病”。(4)高处坠落本项目各生产工序及公用工程均涉及高处作业,高处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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