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论文题目湘南丘陵区低集体化村落景观设计研究——以衡南县硫市镇大塘吉为例研究生姓名蒋晓霞学号S201000354专业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方向风景园林设计年级2010级所属学院园艺园林学院导师姓名/职称尹建强教授填表日期2011/11/16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处二Ο一一年十月2填表说明一、本报告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撰写,并在相关专家组会议上公开宣讲,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学位点领衔人及学院负责人签述意见后,定稿。在第三学期内、中期考核前完成。二、报告的内容包括选题依据(含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研究方案(含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论文提纲、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经费预算、时间安排和预期进展等)、研究基础(含与本论文有关的工作积累、已取得的工作成绩、研究条件、存在问题与解决的途径与措施)。三、本报告一式三份,一份交导师,一份交学院,一份学生自存。3一、选题依据(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附主要参考文献,可加页)1.研究对象及范围界定1.1村落村落是长期生活、聚居、繁衍在一个边缘清楚的固定地域的农业人群所组成的空间单元。1.2低集体化村落王汉生等根据各地乡村由于工业化水平及社区集体化程度不同,将中国农村分成了四种类型。这一类型以工业化水平为纵轴,以集体化程度为横轴。四种类型一是高集体化、低工业化类型(如改革前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二是低集体化、低工业化类型(我们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三是高工业化、低集体化类型(如温州地区),四是高工业化、高集体化类型(如苏南地区)。本论文研究的是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的低集体化村落。1.3衡南县硫市镇大塘吉衡南县位于湖南省东南部,居湘江中游,县域面积2688平方公里,耕地60540公顷,辖25个乡镇,1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办事处,人口99万。衡南县位于南岳衡山之南,为一凹字形丘陵盆地,县境与衡阳城区东南西三面紧邻。硫市镇地处衡南县西南部,距衡阳市区36.5公里。因清嘉庆年间,南岳兴建圣帝庙,曾在这里取瓷泥烧制硫璃瓦而得名硫磁坑,居民日增,形成集市,逐渐演称为硫市。2.研究背景2.1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石玉庆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村民开始注重居住环境的改善,这一切都为乡村景观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机遇,各地掀起了乡村景观环境的建设高潮[33]。2.2城乡一体化建设李树华认为城乡一体化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34]。2.3镇村一体化朱雯指出镇村一体化对镇村生态环境的有机结合,保证自然生态过程畅通有序,促进镇村健康、协调发展有着积极作用[35]。2.4“三农”问题21世纪以来,“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国面临的重大挑战。农村是乡村景观研究对象的地域和空间载体,是乡村景观规划发展的大背景之一。乡村景观规划与“三农”问题的本质有着必然的联系[1]。2.5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年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一大重要课题。《建议》提出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36],乡村景观规划的内涵与其基本是一致的。建设新农村和乡村景观规划关系密切,新农村建设包含了乡村景观规划,乡村景观规划是建设新农村的具体体现。43.选题目的和意义(1)近年来,乡村景观面貌遭受不同程度的冲击,乡村景观环境需要改善(2)旨在为今后的乡村景观建设提供依据(3)加强我国乡村景观薄弱环节的研究对创造可持续发展的乡村生态系统意义重大(4)搞好乡村景观研究,对于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4.国内外研究现状4.1国外乡村景观规划研究动态一般认为国外乡村景观规划研究始于20世纪50至60年代,研究较早的主要是欧洲一些国家,如德国、荷兰、捷克、英国等,几十年来其规划理论与方法体系逐渐形成并不断完善,对世界农业发展与乡村景观规划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10]。(1)德国德国的土地整理有上百年的历史。20世纪50年代中期,德国制定并实施了《土地整理法》,不仅使土地得以规整,扩大了农场规模,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而且明确了乡村村镇规划,规划自然保护区,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11]。这对乡村景观规划及自然维护具有积极的意义。1935年,德国颁布了《自然保护法》,计划保护有价值的景观因素和地段,但是当时还尚未提出以区域、城市的尺度对环境进行全面保护的构想。1960年左右,当时的联邦德国开始编制第一个景观规划,重点放在解决城市及区域的环境问题上,建立旨在保护土壤、水源、动植物群的保护区。1973年,《自然与环境保护法》在联邦德国多数州获得通过,自然保护的法案要求编制包含所有城市和村镇区域的景观规划。近30年来,景观规划工作已经从强调保护单一的自然地段逐步变成了一个全面保护自然环境、提高环境质量的运动,实现了乡村地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统一[12]。德国的乡村景观规划设计要求生态性、文化性和美学性,在制度上偏向官方主导[13]。此外,Haber等人建立的以GIS与景观生态学的应用研究为基础的用于集约化农业与自然保护规划的DLU策略系统,都在乡村景观的重新规划和与城市土地利用协调上起了重要作用[7]。(2)荷兰荷兰是较早开展乡村景观规划的欧洲国家之一,乡村景观规划在荷兰经历了漫长的发展阶段。1924年,荷兰颁布了第一个《土地重划法案》,目的在于改善土地利用,该法案极大地改变了乡村地区的景观特征。1938年,荷兰颁布了第二个《土地重划法案》,目的与第一个是一致的。1947年,荷兰颁布了《瓦尔赫伦土地合并法案》,目的是为了农业、户外休闲、景观管理、公共住屋以及自然保育的整体利益。1954年,荷兰颁布了第三个《土地重划法案》,允许土地用于其他社会目的。20世纪70年代初,出台了《乡村土地开发法案》,更多地关注乡村地区的功能[1]。在理论研究上,H.N.VanLier等提出了以“空间概念”和“生态网络系统”等描述多目标乡村土地利用规划与景观生态设计的新思想和方法论[14]。(3)捷克捷克景观生态学家Ruzicka和Miklos在总结已有规划方法和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5系统的景观生态规划方法LANDEP,包括综合的景观生态学分析、景观组成要素的系统调查和分析、景观样地的生态评价和优化的土地利用建议等方面的内容[16]。(4)英国英国的乡村田园景观举世闻名,是国内外热爱户外旅游得最爱,这与英国各级政府长期从事乡村景观立法和保护分不开的。英国一般指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及北爱尔兰四个自主性立法的独立邦,各有各的保护立法与中央级主管机构。一般而言,包含郡政府、区域政府、地方政府在内,都扮演极为关键性的角色。其中,1968年由前身为“国家公园委员会”转变而成的“乡村委员会”在乡村景观保护方面最为突出。乡村委员会是一个由环境总署督导、支助的特别委员会,负责英国境内乡村景观的保护与休憩服务业务,包括规划设计国家公园。乡村委员会的主要目标在于确保英国境内乡村景观得到完善的保护,基本任务就是保护与强化英国境内乡村自然美的特征,并设法帮助更多人能去享受这些自然风景和文化生活。乡村委员会本身并不拥有土地,也不直接经营管理公园、林区或是景点,而是研究有益于乡村的产业、游憩发展政策,再说服相关机构或团体落实这些政策。为达成设立目标与基本任务,乡村委员会通过与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民间团体三种合作方式推动乡村景观保护重大方案的开展,主要包括:①乡村管理:委托乡村居民就近保护景观;②绿篱奖励:奖励乡村居民保存绿篱围墙景观。③社区森林:营造乡村社区性多功能森林;④道路通行权:清除及维护道路通行权网络;⑤国家步道网:乡村景观休憩空间系统;⑥乡村行动:社区参与景观保护行动;⑦基础工作:指导乡村衰落振兴行动[17]。1987年开始,英国的农渔业暨食品部陆续推动一系列的农业环境政策。MAFF于1994年开始着手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实施的乡村开放计划,目的是为了提供休耕农地作为民众散步和休闲之用[18]。1997年,英国自然署、遗产署及乡村委员会经过多年合作调查研究结果,完成了全国性整体保护计划的乡村特征方案,该方案将英国划分为120个自然区与181个乡村特征区[17]。(5)法国1913年制订的《历史古迹保护法》和1930年制订的《文化区域保护法》是法国在乡村整治初期最常用的两个法令。1976年在文化部和农业部的合作下,又增订了《自然保育法》,使得乡村更新能在更完善的法令下进行[19]。1993年,法国公布了第一部有关景观的专门法律《开发和保护景观法》,对于一些具体问题,诸如如何开发乡村土地中的围篱、小溪,如何植树等,都能用某一条适用的法律条款进行解决。1994年颁布的《景观法》是一部现实的、强调实效性的法律,对景观的保护有着积极的作用。1995年颁布的《加强环境保护法》中有关景观的条款也非常重视实效性。此外,法国环境部拟定的《景观合同》由农耕者自愿经营开发,如在私营的土地上栽种树木、草坪、建造梯田等,在法国的实施获得了成功[20]。(6)美国美国推动的乡村环境规划(REP)主要是帮助乡村居民提高他们管理可持续发展环境的能力、一个可独立维持的社区经济与其他形成乡村生态体系的构面。REP以民众的需求为规划的依据,尽可能地在规划与决策过程中包含多数人的意见[22]。美国在推动乡村环境规划的过程中,特别强调公众的参与、地区整体均衡发展、人才的培养、景观环境美化体系的建立、地方意识6与持续发展,并且必须考虑当地的特殊与居民的认同[23]。1985年,美国成立了马萨诸塞州乡村中心,该中心把区域规划和景观规划设计结合起来,创立了乡村景观规划新学科[24]。近年来,Forman提出了一种基于生态空间理论的景观规划原则和景观空间规划模式,特别强调了乡村景观中的生态价值和文化背景的融合[25]。(7)韩国1970年,韩国政府发动了“新村运动”,该运动涉及到乡村社会、经济和文化各个层面,不仅改善了乡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经济收入,而且改变了村庄不合理的布局,美化了村庄环境[27]。在韩国,传统而安静的乡村群落、梯田稻田、人工草地和果园大大推动了韩国乡村生态旅游业的发展。(8)日本20世纪60年代,民间自动组织发动“造町运动”,主要表现为对传统建筑聚落的保存、对农业产业的振兴和对地区生活环境的改善,这对保护日本传统乡村景观起着重要作用[29]。1979年,平松守彦先生倡导了“一村一品”运动,挖掘可以成为本地区标志性的、可以使当地居民引以为豪的产品或项目,此项运动激发了村民建设家乡的热情,改变了乡村的物质和精神面貌[30]。20世纪80-90年代,日本对乡村景观的系统研究相继展开,涉及乡村景观资源的特性、分析、分类、评价和规划等各个方面[13]。1992年起,日本通过举办“美丽的日本乡村景观竞赛”和“舒适农村”等评比活动,推广依靠当地居民自身努力建设舒适农村的先进典型,以促进农村的治理整顿[31]。国外开展的乡村景观研究与实践对目前处于社会主义新农村背景下的乡村景观规划在法律法规、保护意识、自主创新和景观教育等多方面有着值得借鉴的经验。4.2中国乡村景观规划研究动态(1)乡村景观规划的发展动因长期以来,乡村的发展未受到重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乡村景观规划建设掀起新高潮。促进乡村景观发展的动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国家政策方面,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村镇规划法规和技术标准,各地根据国家政策和法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条例和办法,这些对加快乡村景观规划建设十分有益;在规划水平方面,各地相继开展“文明村”、“示范村”、“生态村”等建设活动,极大推动乡村景观规划工作,以改善村民居住环境为目的,力求创造独具地方特色的乡村景观环境;在领导意识方面,领导的意识往往决定着整座村庄的发展方面及乡村景观建设进程,超前的领导意识使得乡村建设与景观规划、生态旅游等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经济支撑方面,